政策文件: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加快科技創新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十條的通知
我市于2022年2月14日印發《科技創新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十條》(中府函〔2022〕39號),自印發之日起實施,試行一年。現就文件解讀如下:
一、制訂背景
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及市第十五次黨代會精神,全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搶抓“雙區”和橫琴、前海兩個合作區建設的重大歷史機遇,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對經濟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加快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重要承載區和創新成果轉化基地建設,推動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內容
大力實施科技創新“四項工程”:產業能級提升工程、創新平臺提質工程、創新人才集聚工程、創新生態優化工程,共包含10條具體政策措施,如下:
(一)實施產業能級提升工程。包含3條政策措施,實施“揭榜掛帥”組織模式,實施重大科技專項,開展核心技術攻關,推動戰略性支柱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單個項目最高支持1000萬元。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根據研發費稅前加計扣除額再按最高3%比例給予企業研發費后補助,每年最高補助1000萬元;對初次通過認定的高企,規上企業補助20萬元,規下企業補助10萬元,對重新通過認定的,規上企業補助10萬元,規下企業補助5萬元。打造創新標桿企業和千億領軍企業,按研發投入一定比例予以支持,補助上限分別為1000萬元、5000萬元。
(二)實施創新平臺提質工程。包含兩條政策措施,支持國家高新區開展省綜合改革示范區試點建設,支持其他鎮街申報省級高新區,創建或認定成功后給予500萬元補助。支持高端創新平臺建設,對獲批的國家級、省級創新平臺最高補助1000萬元。鼓勵各鎮街自主建設產業科技創新中心,鼓勵本地領軍企業和龍頭骨干企業聯合上下游、高校科研院所、社會資本等共同組建企業創新聯合體。
(三)實施創新人才集聚工程。包含兩條政策措施,引進培育高層次創新科研團隊,對基礎研究類、產業化類、投融資類團隊分別最高資助500萬元、2000萬元和3000萬元。加快推進科技創新人才集聚,支持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在我市開展科研學術研討活動。探索實施科技創新領域香山特聘人才工作。
(四)實施創新生態優化工程。包含三條政策措施,促進科技金融深度融合,鼓勵企業通過銀行貸款等融資方式,實施技術攻關、科技成果轉化或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按一定比例給予融資補助,最高補助500萬元。加快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對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技術合同登記、異地孵化器和加速器等予以支持。全面提升科技服務效能,試點開展相關科技經費后補助項目“免申即享”,優化科研項目驗收流程,探索建立創新績效定期監測評價與重大科技政策實施績效評估制度。
三、主要亮點
(一)在重大科技項目中采用“揭榜掛帥”制。對企業科技難題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設立項目向社會公開張榜征集,注重任務導向和結果導向,英雄不論出處,誰有本事誰就揭榜。
(二)培育中小企業,支持高企認定。對初次申報高企認定的企業適當提高認定補助,規上企業補助20萬元,規下企業補助10萬元。
(三)引導科技企業加大科研投入。對高新技術企業、創新標桿企業和領軍企業給予研發費后補助,每年最高補助5000萬元,力爭全市研發投入三年后實現倍增。
(四)大力支持企業引進創新人才。對企業引進的高層次科研團隊予以支持,產業化類團隊最高資助2000萬元,已完成投融資的團隊落戶中山最高資助3000萬元。
(五)支持區域創新平臺建設。支持國家級高新區高質量發展,支持有條件的鎮街申報國家級、省級高新區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