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公共資源有償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為加強公共資源有償使用管理,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提升資源利用效率,推動管理工作更加科學化、規范化、系統化。我市制定了規范性文件《中山市公共資源有償使用管理辦法(試行)》(中府辦〔2021〕52號,中府辦規字〔2021〕5號),下稱《管理辦法》),于2021年12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二、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主要包括總則、管理范圍、機構設置及職責分工、管理程序和附則五個部分內容,共二十一條。內容框架如下:
第一章總則。該部分闡述了《管理辦法》制定背景、總體要求、概念定義和基本原則。
辦法所稱公共資源,是指政府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投資建設或者依法行使所有者權益的各類有形資產、無形資產的總稱。
基本原則主要包括市場配置原則、效益兼顧原則、管辦分離原則、收支分開原則等。
第二章管理范圍。該部分列出了公共資源有償使用范圍,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各類垃圾的轉運、回收、處理,城市供水、管道供氣、污水處理、污泥處理,以及加氣站、充電樁、加氫站等行業特許經營按照《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中山市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特許經營管理暫行辦法》(中府〔2019〕113號)文件執行。
土地、礦產、森林、海域等自然資源按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章機構設置及職責分工。該部分介紹了公共資源有償使用的協調機制,詳細規定了各有關部門在公共資源有償使用領域的職責分工,明確了市各有關部門應建立健全聯合執法工作機制。
市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和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是公共資源有償使用的工作協調機構,負責統籌指導公共資源有償使用工作,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等。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負責公共資源有償使用項目清單動態管理,制定全市公共資源有償使用項目年度計劃;指導各行業主管部門建立臺賬、制度建設以及編制實施方案;協調解決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公共資源有償使用工作評估。
市財政局負責統籌規范和加強市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市政公共資源出讓收益合理共享機制,促進國有資源資產有效利用,負責對公共資源有償使用的價值評估備案、收入收繳、資金管理、票據使用等情況的監督。
市發展改革局承擔《政府定價目錄》范圍內的公共資源有償使用收費審批等相關工作。
市發展改革局、教育體育局、公安局交警支隊、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文化廣電旅游局、城管和執法局分別按照各自職責對應領域建立公共資源有償使用項目臺賬,制定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市司法局、市場監管局、稅務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業務指導,積極配合做好公共資源有償使用工作。
第四章管理程序。該部分構建了從建立臺賬、年度計劃、編制方案、組織聽證、價值評估、選定主體、簽訂合同、收入上繳到對歷史問題處理9個方面的管理體系,較為詳細,操作性強。
建立臺賬:這是加強公共資源有償使用的前提性、基礎性條件,明確要求各行業主管部門應全面梳理本領域管理的各類公共資源范圍和數量,既包括存量也包括增量,摸清家底。
歷史問題處理:是對過去存在的不規范、不合理做法的補充完善,促進公共資源合理利用和價值回歸的重要舉措。《管理辦法》明確對已授予特定主體經營但未進行價值評估的公共資源項目,要求各行業主管部門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價值評估,報市財政局審核后,進行分類處置。
第五章附則。該部分補充了《管理辦法》的相關說明,并明確了實施期限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