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山市促進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部署,為促進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發展,我市制訂出臺了《中山市促進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中府辦〔2020〕22號,以下簡稱《政策措施》),于2020年5月14日起實施。現就文件解讀如下:
一、修訂的背景說明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高質量崛起,打贏中山經濟翻身仗,重振中山工業虎威。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要求,不惜重本、敢下血本,扶持企業做大做強。力爭到2024年,制造業50億元級企業超30家、100億元級企業超10家、500億元級企業有突破,打造企業“星月同輝”新格局,需對有效期至2020年3月的《關于中山市促進龍頭骨干企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中府辦〔2017〕9號)進行修訂。
二、文件主要修訂內容
(一)調整龍頭骨干企業認定條件。
1、企業總部或區域總部、職能總部在中山,上年度合并主營收入由“25億元以上”改為“50億元以上”,財政貢獻率不低于2%,形成財政貢獻1億元以上;
2、將原認定條件“企業上年度產值達10億元以上,且企業上年度稅收負擔率不低于所屬行業全市平均稅收負擔率”修改為“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達20億元以上,財政貢獻率不低于2%,形成財政貢獻5000萬元以上”,集中力量推動一批制造業企業加快發展。
(二)將產值突破專項改為營業收入突破專項,獎勵檔次更多。《政策措施》增加首次突破30億元、40億元、60億元、80億元、150億元、200億元、250億元等7個檔次,使企業通過努力更容易獲得營業收入突破專項獎勵;增加“獎勵資金按80%比例直接用于獎勵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內容,鼓勵企業高管人員積極發揮能動性,提升企業發展。
(三)對人才專項的內容進行修訂和補充。一是增加人才激勵等有關內容,龍頭骨干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同比增速分別超過5%、10%、20%的,對其上年度個人稅前薪金所得超過50萬元的企業管理人員給予薪酬補貼,對應增速檔次分別按企業管理人員上年度在我市個人稅前工資薪金的10%、12%、15%執行,每人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二是對入學服務內容進行修訂。對于龍頭骨干企業員工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需求,由市教育部門每年協調安排2個市內優質學校學位,同時根據企業上年度形成的財政貢獻規模給予相應額外入學名額。
(三)修訂技術改造專項內容。鼓勵龍頭骨干企業加大技術改造投入,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省技術改造專項資金,按規定同時申報市級技術改造專項資金扶持。
(四)增加創新發展專項內容。新增龍頭骨干企業獲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獲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500萬元。
(五)增加質量品牌專項內容。對龍頭骨干企業獲得國家工信部認定“全國質量標桿”的,一次性獎勵300萬元;獲得“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獲得“制造業單項冠軍培育企業”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