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鎮人民政府:
你鎮《關于提請實施〈中山市港口鎮大豐工業區東片區(0804單元)01街區B-01-18、B-01-19、B-01-20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的請示》(中港府請〔2024〕17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經審核,《中山市港口鎮大豐工業區東片區(0804單元)01街區B-01-18、B-01-19、B-01-20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的編制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辦法》《廣東省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條例》相關要求,規劃成果基本符合《中山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要求。因此,同意《中山市港口鎮大豐工業區東片區(0804單元)01街區B-01-18、B-01-19、B-01-20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規劃成果命名為《中山市港口鎮大豐工業區東片區(0804單元)01街區B-01-18、B-01-19、B-01-20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2024)》(下稱《控規》)。
二、你鎮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控規》實施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不得隨意調整《控規》;確需調整的,必須按法定程序辦理,確保《控規》的嚴格實施,并在《控規》獲批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