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資源局:
你局《關于報送〈關于中山市民眾街道新建村鄉村振興新型農業研學營地點狀供地項目實施方案〉的請示》(中山自然資報〔2024〕534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上報的《關于中山市民眾街道新建村鄉村振興新型農業研學營地點狀供地項目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同意該項目中的1.9041公頃(折合28.56畝)擬建設用地采取點狀供地模式,由中山市民眾街道新建村新民第三經濟合作社自行建設使用,并按規定辦理規劃調整、建設用地報批、土地供應等手續。
二、《實施方案》的實施,應符合我市點狀供地政策有關規定,以及我市有關規劃管控、用途管制、土地供應、鄉村產業振興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三、民眾街道辦事處要協助中山市民眾街道新建村新民第三經濟合作社在本批復之日起一年內申請辦理供地手續,按照《實施方案》明確的期限按期動工、按期竣工,逾期未申請辦理供地以及未按期實施建設的,視為本批復自動失效。
四、你局要牽頭會同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做好該項目實施建設的跟蹤、督辦和考核工作,確保該項目有序實施建設。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