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資源局:
你局《關于報送〈港口鎮石特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工改工”宗地項目“三舊”改造方案〉的請示》(中山自然資報〔2024〕24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上報的《港口鎮石特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工改工”宗地項目“三舊”改造方案》(下稱《改造方案》)。同意該項目采取自主改造的方式,依據《中山市城市更新(“三舊”改造)專項規劃(2020-2035年)》及經批復規劃條件論證,由中山市港口鎮石特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對位于港口鎮石特社區的0.5888公頃(5888.40平方米,折合約8.83畝)規劃一類工業用地實施全面改造。
二、《改造方案》的實施,應符合我市城市更新(“三舊”改造)有關規定,以及我市有關土地供應、規劃管控、產業準入、水體治理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三、你局要牽頭會同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做好該項目實施建設的跟蹤、督辦和考核工作,確保該項目有序實施建設。
四、港口鎮政府要在本批復之日起一年內申請辦理供地,并督促改造主體按期動工、按期竣工,逾期未申請辦理供地、未按期實施建設的,視為本批復自動失效。
五、本批復自印發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項目動工時間以批復的《改造方案》和為準。超過有效期2年未動工的,視為本批復自動失效。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