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資源局:
你局《關于報送〈中山市坦洲鎮永二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工改工”宗地項目(二期)“三舊”改造方案〉的請示》(中山自然資報〔2023〕1163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上報的《中山市坦洲鎮永二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工改工”宗地項目(二期)“三舊”改造方案》(下稱《改造方案》)。同意該項目采取權利人自主改造模式,由中山市坦洲鎮永二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作為改造主體,對依據《中山市坦洲鎮工業用地規劃條件論證報告》(中府函〔2022〕245號)協議出讓的6.0108公頃(60107.97平方米,折合約90.16畝)規劃二類工業用地實施全面改造。
二、《改造方案》的實施,應符合我市城市更新(“三舊”改造)有關規定,以及我市有關土地供應、規劃管控、產業準入、水體治理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三、你局要牽頭會同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做好該項目實施建設的跟蹤、督辦和考核工作,確保該項目有序實施建設。
四、坦洲鎮人民政府要在本批復之日起兩年內申請辦理用地手續,在規定期限內簽訂項目實施監管協議,逾期未申請辦理用地手續、未簽訂項目實施監管協議的,視為本批復自動失效。
五、本批復自印發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項目動工時間以批復的《改造方案》和日后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為準。超過有效期2年未動工的,視為本批復自動失效。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