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期間,袁勇代表提出《關于提請在中山市使用港澳上市藥械的建議》(第1258號),經研究,現提出協辦意見如下:
一、在中山生物醫藥科技國際合作創新區使用港澳上市藥械的積極意義
中山地處粵港澳大灣區幾何中心,與海外、港澳臺的交流合作具有先天優勢,一直以來旅居中山的港澳臺同胞眾多,因此在中山生物醫藥科技國際合作創新區使用臨床急需、港澳已上市的藥品,以及臨床急需、港澳公立醫院已采購使用、具有臨床應用先進性的醫療器械,能夠為三地居民特別是港澳同胞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工作、學習和生活提供便利,且該建議與《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的“支持中山推進生物醫療科技創新”戰略思路一致,對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居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
二、中山推進醫療機構使用港澳上市藥械的情況
為推動生物醫藥產業的創新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用藥用械需求,我市認真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推進醫療機構使用港澳上市藥械工作。一是編制《中山市實施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發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見),首次將“支持我市醫療機構使用臨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藥品以及臨床急需、港澳公立醫院已采購使用具有臨床應用先進性的醫療器械”列為方案中一項重要內容,包括支持中山市陳星海醫院提出使用港澳藥械申請、提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研究水平、深化與港澳的醫療合作等多項工作舉措。二是加強與省級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匯報相關工作情況,積極爭取更多省級層面上的政策。2021年3月,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嚴振副局長到陳星海醫院調研,對我市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工作給予了肯定。三是對標《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首批授權事項清單》,借鑒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成為首家“國際新藥準入”試點機構的做法,結合國家賦予大灣區藥械創新監管政策,積極協助陳星海醫院完成醫療機構準入資質標準的內部審核,補齊短板,制定臨床急需藥品和醫療器械品種目錄清單。四是推動審批服務的提速增效,進一步加快港澳上市藥械采購涉及的許可證核發等事項辦理的時效,為港澳上市藥械在我市的使用提供優質的政務服務。
下一步,我市將繼續加大力度推進中山生物醫藥科技國際合作創新區尤其是港資醫療機構使用臨床急需、港澳已上市的藥品以及臨床急需、港澳公立醫院已采購使用、具有臨床應用先進性的醫療器械資質的申報工作,為粵港澳大灣區居民提供優質的藥品醫療器械服務。
三、需要省繼續支持的事項
根據《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先期以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為試點,在取得階段性進展后,逐步擴展至其他符合要求的指定醫療機構。面對大灣區居民日益增長的就醫用藥用械需求,懇請省盡快制定和出臺使用港澳上市藥械醫療機構資質的核定條件和程序,確定港澳上市藥械品種目錄,優化海關通關手續,明確經營港澳上市藥械的企業。
專此函達。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