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
鄭耀棠等代表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提出的《關于推動建設粵港融合發展試驗區》(第8334號)收悉。經認真研究,我市會辦意見如下:
一、我市歷來高度重視與香港開展合作
2018年,我市與香港簽署《中山香港聯合參與“粵港澳大灣區”經貿合作協議》,在產業融合、商貿平臺推廣、科技創新和青年創業等方面深度合作。近年來,我市重點推進與香港在生物醫藥領域的合作,與廣東藥科大學、香港大學在國家健康基地共建的廣東藥科大學-香港大學中山生物醫藥創新平臺;2021年3月,與大灣區香港中心聯合舉辦中山·香港健康醫藥產業論壇,推動兩地資源對接和產業優勢互補合作,支持中山企業承接香港的科技成果轉化。
二、推出鼓勵港澳青年到中山就業創業優惠政策
目前,我市已完成粵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合作平臺建設,并建成粵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中山)、工合空間、南區國際青年科創谷等一批各具特色的創業孵化基地。中山粵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合作平臺是由中山市政府規劃投資建設,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監督管理的公益性、示范性創業孵化基地。為在中山創業就業的港澳青年提供一站式、個性化、定制化、精細化專業服務。平臺自運營以來,累計為413個項目團隊提供了孵化服務。目前在孵港澳項目主要從事電子商務、文化創意、現代服務等行業。平臺共引進多家戰略合作服務機構,吸引了一批港澳青年到中山創新創業、安居樂業,為港澳青年融入灣區建設提供了發展平臺和空間。2020年5月,我市還制定出臺《中山市支持港澳居民到中山就業創業若干政策措施》,推出鼓勵港澳青年到中山就業創業優惠政策,鼓勵和支持港澳青年到我市工作創業。
三、全力推動粵港澳生物醫藥融合發展,推進大灣區生物醫藥產業提速升級
全力打造生物醫藥產業政策高地。通過省市共同爭取,國家近日印發《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允許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開業的指定醫療機構使用臨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并在粵港澳大灣區開展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改革,支持港澳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醫療器械注冊人將持有的藥品醫療器械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符合條件的企業生產。對此,我市將針對相關先行先試政策提前做好準備,重點培育具備承接能力的項目、企業和醫療機構,鼓勵符合條件的藥品生產企業參與試點工作,為先行先試政策落地創造條件,打造生物醫藥產業政策高地,推動大灣區生物醫藥產業集聚。此外,積極探討持證人制度、雙向研發、臨床的數據互認、耗材進口使用、雙邊創新團隊對口融合培養多個方面政策的互融互通。
四、其他事項
關于建議中提到的“在灣區接近香港的城市內建設試驗區”事宜,由于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存在金融體制差異、準入許可政策不完善、服務制度差別化等諸多與香港規則銜接方面的問題。建議在省層面統籌研究。
專此函達。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