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市市場監管局南區分局不斷規范零售藥店藥品經營行為,推進零售藥店規范化發展,全力護好群眾健康“藥”匙,取得良好成效。
——嚴格規范標準,實施動態管理。督促零售藥店落實“六有”標準,即有人員、有制度、有場所、有設備、有票據、有記錄。嚴格按照《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做到藥品來源管理可追、查驗養護管理及時、儲存管理條件達標、設施設備完善、規章制度落實、藥品管理規范。
——強化科普宣傳,倡導社會共治。組織管理情況較差的藥店開展培訓,通報日常監管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典型案例,要求藥店負責人落實藥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抓好問題整改,做好自查自糾,把好藥品經營的采購、驗收、儲存、養護、銷售等過程關,切實提高藥品經營管理水平。通過執法與普法相結合,向藥店和群眾普及藥品法律法規知識,逐步形成全民監督、全民共享的社會共治新局面。
——覆蓋檢查監管,深化標本兼治。對轄區內52家零售藥店開展全覆蓋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零售藥店證照是否齊全、藥品是否規范陳列擺放等,隨機抽查店內在售藥品購進時的票據以及藥品購進驗收記錄,確保建立完整齊全的索證索票制度和藥品驗收制度,切實增強藥品質量安全主體意識。對檢查發現的5宗涉及藥品陳列不規范、儲存條件不符、未按處方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立案查處。
通過開展規范零售藥店經營行動,進一步提升了零售藥店風險管理意識和質量管控能力。下一步,市市場監管局南區分局將持續開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藥品違法違規行為,并進一步加強宣傳力度,加大違法案例曝光力度,形成強大震懾,營造良好的市場經營氛圍,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