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維護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進一步提高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意識,市市場監管局開展質量提升行動,近期對轄區內88家生產企業的產品組織開展缺陷調查及召回工作。
本次行動將依據《消費品召回暫行規定》組織開展,對缺陷產品進行調查和召回。通過指導涉事企業對相關產品監督抽查結果、日常風險監測信息的綜合分析研判,督促涉事企業按時、按要求提交調查分析結果報告。如企業確認產品存在缺陷的,將督促指導企業依法履行缺陷產品召回義務,后續對企業召回實施情況開展跟蹤檢查。
缺陷產品是指因設計、制造、警示等原因,致使一批次、型號或者類別的消費品中普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的產品。開展缺陷產品召回工作,不僅是企業落實質量主體責任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要求。加強對缺陷產品召回的監管是全面推進質量提升行動的現實之需,缺陷產品召回是加強消費品安全監管的一項重要舉措,對消除和降低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有效維護廣大群眾切身利益,保障企業合法利益有著重要的作用。市市場監管局將進一步加大缺陷產品召回力度,切實保障產品質量安全、促進產品質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