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經濟的迅速崛起,在極大方便居民經濟社會生活的同時,也帶來了“二選一”“大數據殺熟”“濫用個人信息”等問題。對此,市市場監管局近期采取四方面措施,通過摸清底數、組織平臺企業自查整改、開展整改評估等,壓實平臺責任,維護競爭秩序。
一、強化組織領導,確保工作實效
成立加強互聯網平臺經濟監管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其他黨組成員任副組長,14個科室負責人任成員,進一步加強對互聯網平臺經濟監管工作的統籌領導。同時,下發《關于落實加強平臺經濟監管相關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和工作要求,努力構建線上線下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各業務線條分工協作,對平臺企業齊抓共管的監管模式,確保平臺經濟監管工作落在實處。
二、全面實地核查,切實摸清底數
多渠道采集電子商務平臺主體數據,對系統數據進行梳理后,由屬地分局對照名單逐一進行實地核查,切實摸清底數。經實地核查,對于不符合《電子商務法》第九條所指的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特征的,暫不認定為電子商務平臺,但在后續監管中將密切關注其動態變化。對有平臺內經營者的,確認為電子商務平臺,實行重點監管。
三、組織平臺自查,引導合規經營
一方面,組織本市平臺企業簽署《電子商務平臺企業依法合規經營承諾書》,推動企業自律,督促其自覺在平臺管理、公平競爭、廣告合規、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依法依規開展網絡交易活動。另一方面,要求平臺企業按照《平臺整改清單》的14個大項共116條規定,從嚴禁實施“二選一”、嚴禁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嚴禁實施壟斷協議、嚴禁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嚴禁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嚴禁發布違法廣告、嚴禁銷售質量不合格產品、嚴禁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嚴禁實施不正當價格行為、嚴禁非法收集和濫用個人信息、強化食品安全保障義務、嚴格履行知識產權保護義務、加強合規管理、配合監管執法等14個方面開展自查自糾和整改落實。
執法人員到電商平臺開展現場核查
四、開展評估工作,督促指導整改
充分發揮行政指導作用,對平臺企業開展自查進行一對一、面對面的指導,督促平臺企業按照要求找準自身存在的問題,制定詳細的整改計劃及措施,確保整改實效。同時,成立評估小組,采取審核材料、查看網站、詢問等方式,對平臺企業整改情況開展評估。從查擺問題是否到位、整改有沒有漏項、措施是否明確具體等方面,逐條進行審核評估,并指導平臺企業修改完善整改報告,確保問題查找不遺漏。
下一步,市市場監管局將持續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職責,強化常態化監管,綜合運用《電子商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價格法》等法律法規,統籌使用合規指引、行政約談指導、通報警示、行政處罰、信用監管等手段,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同時,通過加強網絡監測,積極排查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的違法案件線索,加大執法力度,嚴懲違法行為,依法公布案件信息,發揮“以案說法”的震懾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