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房地產市場管理,規范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保障存量房交易資金安全,維護交易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從2020年12月起,市住建局開展存量房資金監管業務,填補我市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上的空白。
一、深入研究討論,加快推行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業務
自存量房網簽備案業務開展以來,部分中介機構及買賣雙方反映因缺少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容易引發存量房交易風險。為避免存量房交易的風險,保障交易資金的安全,市住建局高度重視,通過多番研討,聯合銀行,加快推進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業務。從2020年3月開始,多次與中介公司、商業銀行、公證處等部門開會研討實施方案,經過多方對比論證,結合我市存量房交易現狀,決定開展存量房資金監管業務。買賣雙方可自主選擇是否進行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如選擇監管,則與符合資質并接入交易平臺的監管機構辦理監管業務。
二是搭建功能模塊,推進資金監管線上線下雙軌并行
11月以來,市住建局通過交易平臺的升級改造,增加存量房資金監管功能板塊,計劃實現資金監管線上線下雙軌并行,買賣雙方可根據自身需求,選擇適合的方式進行資金監管。12月中旬,交易平臺相關存量房資金監管功能板塊已完成搭建。
三是試點先行,繼續優化線上資金監管業務
目前,已完成交易平臺與建設銀行的接口互聯,并成功開展線下監管業務的試運行,以建設銀行試點先行,收集試運行發現的相關問題,及時解決并做好存量房資金監管業務的優化。下一步,將在線下資金監管成功運行的基礎上,繼續推進線上資金監管業務。計劃在2021年第一季度開始在交易平臺全面推開存量房資金監管業務。屆時,符合資質的監管機構可提出系統接入申請,審核通過并簽訂《合作協議書》后,即可開展存量房資金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