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入法。
加強母嬰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監督管理,是有效保障育齡婦女生殖健康及相關合法權益,助力“三孩”生育政策順利落實的重要舉措。
近日,中山市衛生監督所啟動2022年度母嬰保健和計生技術服務衛生監督專項檢查。這次專項主要檢查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資質是否符合要求,各項制度是否落實到位,有無開展非醫學需要性別鑒定以及非醫學需要選擇性別終止妊娠等。衛生監督員還對有資質核發《出生醫學證明》的醫療機構開展嚴格細致地檢查,檢查醫療機構是否在孕產婦入院、產科產房、出生醫學證明簽發窗口等環節開展實名實人登記核實,確保簽發出生醫學證明所登記嬰兒父母親身份信息的準確性。
隨著“全面三孩”政策的深入實施,市衛生監督所將繼續履職盡責,為市民維護母嬰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良好醫療市場秩序。依法保障婦女權益,“衛”婦女健康保駕護航!
今天是“三八”國際勞動婦女節
祝廣大婦女同胞節日快樂!
【婦女健康權益受法律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國家發展婦幼保健事業,建立健全婦幼健康服務體系,為婦女、兒童提供保健及常見病防治服務,保障婦女、兒童健康。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應當與增加婦女受教育和就業機會、增進婦女健康、提高婦女地位相結合。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第三十五條 未取得國家頒發的有關合格證書的,有下列行為之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據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ㄒ唬氖禄榍搬t學檢查、遺傳病診斷、產前診斷或者醫學技術鑒定的;
?。ǘ┦┬薪K止妊娠手術的;
?。ㄈ┏鼍弑痉ㄒ幎ǖ挠嘘P醫學證明的。
上款第(三)項出具的有關醫學證明無效。
第三十六條 未取得國家頒發的有關合格證書,施行終止妊娠手術或者采取其他方法終止妊娠,致人死亡、殘疾、喪失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九條 嚴禁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嚴禁非醫學需要的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