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打擊非法醫療美容服務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已聯合簽發。根據國家、省的統一部署,我市由市衛生健康局、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郵政管理局、中山海關、中山港海關等七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聯合打擊非法醫療美容服務專項整治工作。
我市《實施方案》有四大工作任務:
一、嚴厲打擊非法開展醫療美容相關活動的行為。醫療美容執業活動必須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具備法定條件,不得開展醫療美容服務,不得違法采購、使用醫療美容類藥品和醫療器械,不得發布醫療廣告或變相發布廣告。
重點加強生活美容服務機構監管,查處生活美容服務機構及其他機構和個人未取得相應資質開展醫療美容服務,以及醫師到非醫療機構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行為。
重視投訴舉報線索,嚴肅查處利用賓館酒店、會所、居民樓違法開展醫療美容行為。
二、嚴格規范醫療美容服務行為。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醫療機構對本機構依法執業承擔主體責任,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建立并落實依法執業自查工作制度,加強投訴管理,排查執業風險,消除安全隱患。
醫療機構應當嚴格落實《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美容管理的通知》(粵衛規〔2020〕3號)要求,進行醫療美容項目和醫療美容主診醫師備案,認真落實醫療質量核心制度,規范醫療美容技術臨床應用管理。
嚴禁聘用非衛生人員、超范圍開展診療活動;嚴禁“以次充好”,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藥品、醫療器械和消毒器械;嚴禁發布虛假醫療廣告以及服務資訊類信息;嚴禁違規分解手術項目;嚴禁價格欺詐,以及不按規定項目名稱和標準收費。
三、嚴厲打擊非法制售藥品醫療器械行為。未依法取得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合法資質的,嚴禁從事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活動。
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要按照《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加強管理,依法生產、守法經營。
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醫療機構應當向有生產經營資質的企業購買藥品、醫療器械,落實進貨查驗制度,按照適應證依法合理使用醫療器械,嚴格醫療用毒性藥品和麻醉用藥品使用。
四、嚴肅查處違法廣告和互聯網信息。醫療美容廣告屬于醫療廣告,非醫療機構不得發布醫療廣告。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醫療機構發布醫療廣告,嚴格按照《廣告法》和《醫療廣告管理辦法》規定,依法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并按規定發布醫療廣告;未經依法審查取得批準,嚴禁發布醫療廣告,或以新聞形式、醫療資訊服務專題(欄)、健康科普等形式變相發布醫療廣告、虛假信息。
《實施方案》對各部門進行了職責分工,并提出了具體工作要求和實施步驟,以通過開展多部門聯合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醫療美容活動,進一步提高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醫療機構(含美容醫院、醫療美容門診部、醫療美容診所等美容醫療機構和核準登記醫療美容科的醫療機構)依法執業意識,強化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管理,防范醫療糾紛和安全風險。
同時,強化醫療美容服務相關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流通和使用的監管,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和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藥品、器械等行為。依法規范醫療美容服務信息和醫療廣告發布行為,嚴厲打擊虛假醫療美容類廣告、信息以及不正當競爭行為。
專項整治工作將以查辦案件為抓手,查處并曝光一批違法機構,懲戒和震懾一批不法分子。健全完善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各盡其責、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的工作機制,進一步促進我市醫療美容事業的規范、安全、健康發展,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市民如發現非法醫療美容服務行為,可向所在地鎮街投訴舉報,也可以撥打電話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