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城區交通秩序,為市民出行營造安全暢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市交警支隊近日對城區部分路段交通標志標線重新施劃,助力我市爭創全國文明典范城市。
3月17日記者在城區銀通街看到,交通標線重新施劃后該道路清晰美觀,不僅提高了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讓市民出行有線可依,也美化了市容環境,市民紛紛對此點贊。
據悉,從2月1日至3月12日,市交警支隊共翻新施劃交通標線23289平方米;完善交通標志牌164套;修復隔離護欄216排、糾正擺放護欄221排、拆除護欄68排;增設示警樁29根、拆除示警樁14根;燈箱扶正4個;更換井蓋20個;安裝語音播報器16臺。
為保障非機動車的通行路權,市交警支隊還在有條件的道路保障機動車通行的前提下,通過適當壓縮機動車道寬度的方式,單獨施劃出非機動車道。非機動車(特別是電動車)要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有綠道的路段可以在綠道上行駛,根據相關交通法律和法規,在沒有非機動車道(包含綠道)的道路上,非機動車可以在機動車道靠右側1.5米范圍內行駛。
此外,市交警支隊還根據道路條件,在中山一路-富華道路口和中山二路-悅來南路路口設置了摩托車和非機動車等候區,在等待綠燈放行時摩托車和非機動車可以進入等候區等待放行。摩托車、電動車和自行車等兩輪車輛不能在行人道上隨意停放,特別是不能壓盲道和綠道,應在劃有停車位的地方停車。
為方便市民,市交警支隊和市政維護管理中心目前正在利和廣場、博愛醫院等商圈、醫院等群眾有需求、道路有條件施劃的路段人行道上施劃兩輪車輛停車位,這些停車位可以停摩托車,也可以停放電動車和自行車。這些車位都是黃色方框,市民在停放時一定要停在框內,不要超出黃色方框范圍,更不要把車輛隨意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