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燃氣使用安全管理,有效防范餐飲場所燃氣泄露,深入推進我市餐飲場所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安裝工作,切實加強國慶節期間城鎮燃氣安全防范,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三局聯動,于9月28日至30日聯合開展國慶節前餐飲場所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安裝情況聯合專項檢查。
聯合檢查組兵分三路,分赴南區、板芙、坦洲、三鄉、小欖、東鳳等6個鎮街,檢查內容的重點圍繞城鎮燃氣安全隱患排查重點工作開展情況、餐飲場所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情況等。聯合檢查組采取實地檢查和查閱資料相結合,不打招呼、直插鎮街、直奔企業的方式開展,隨機抽查部分鎮街部門國慶節前城鎮燃氣安全防范工作及餐飲場所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情況,并從經營現場抽查不少于2家餐飲企業單位,檢查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倒查鎮街部門工作落實情況。
經查,大部分鎮街均能較好落實上級工作部署,推動轄區內餐飲場所依法依規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對于個別推進工作相對緩慢的鎮街,聯合檢查組現場對其提出工作改進建議,要求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確保任務完成。
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是每家用氣單位的法定義務,是落實用氣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具體要求。
1、根據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餐飲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燃氣的,應當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p>
2、《燃氣工程項目規范》(GB 55009 - 2021)中6.2.1條要求“商業燃具或用氣設備設置在通氣良好、符合安全使用條件且便于維修操作的場所,并應設置燃氣泄漏報警和切斷等安全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