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7日至9月27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我省開展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并于2021年12月13日反饋了督察報告。中山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按照《廣東省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不折不扣推動各項整改措施和任務落實到位。根據有關工作要求,現將我市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以下簡稱“第二輪央督”)整改落實階段性進展情況總結報告如下。
一、總體進展情況
(一)整改任務均按時序進度穩步推進。截至2023年底,16項整改任務已完成10項,具體為“兩高”項目節能審查、生活污水管網和處理設施建設、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農村集中供水、打擊非法洗砂、垃圾滲濾液處置、填埋場地下水污染治理、固廢處理能力提升、中心組團和小隱涌水體治理、危廢非法轉移傾倒,其中2023年底前要完成的5項任務已全部完成,6項整改任務達時序進度。第二輪央督交辦的341宗信訪案件已全部辦結。
(二)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空氣質量總體保持平穩,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在全國168個重點城市排名第15位、珠三角第4位。與往年同期相比,NO2、O3濃度有所改善,CO、SO2濃度持平,PM2.5年均濃度優于省的考核目標。大江大河和水源地水質優良,地表水國省考斷面水質優良且100%達標,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優良達標率100%。內河涌水質有所改善,全市內河涌水質指數CWQI較第二輪央督時改善41.54%。國控主要入海水道水質均為Ⅱ類,國控以下主要入海河流水質均實現優良。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標,嚴格管控類耕地落實風險管控措施,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和地下水有效管控。
二、主要工作措施落實情況
(一)提高站位,堅決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責任。
成立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和中央生態環保督察通報問題整改暨全市水污染治理工作指揮部,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掛帥,強力統籌部署推動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多次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不定期暗訪水污染治理工地,督進度、查問題,抓整改。市四套班子負責同志分別包干整治、掛點督辦重點河涌,督辦掛點聯系鎮街水污染治理工作。
(二)強化統籌,優化水污染治理體制機制。
一是全市統籌,一盤棋部署治水工作。治水“指揮部—治水辦—流域專班”實體化運作,抽調近400名干部下沉一線,強化治水隊伍建設,形成統一決策、協同推進、快速響應的高效指揮體系。二是系統謀劃,科學確定治水路徑和目標。堅持科學治理、源頭治理、系統治理、流域治理,摸清中山水污染底數,組織論證治水方案,印發《中山市水污染治理總體工作方案》《中山市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實施“一流域一策”“一河一策”,確保治一條成一條。三是壓實責任,全面完善治水機制。建立市鎮一體共擔主體責任機制,市鎮簽訂《水污染治理責任書》《治水攻堅克難任務承諾書》,分解細化整改任務,壓實屬地鎮街質量、速度、安全監管責任。
(三)真抓實干,堅決打贏打好水污染治理攻堅戰。
2022年以來,實施水污染治理大兵團作戰,在確保安全和質量的前提下,集中力量、集中資源、集中攻堅,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全面鋪開施工作業面,全市累計進場施工河涌634條,其中316條完成整治截污清淤工程。治水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全市內河涌水質逐步改善,黑臭河涌數量較第二輪央督時減少超六成;8條央督河涌基本實現不黑不臭。污水管網加快建設改造,2021至2023年全市新增污水管網3530公里,截至2023年底已完成512公里污水管網檢測和65公里缺陷管網修復任務。污水處理能力不斷提升,小欖污水處理廠三期(擴容10萬噸/日)、橫欄污水處理廠二期(擴容3萬噸/日)、珍家山污水處理廠(擴容10萬噸/日)、坦洲污水處理廠(擴容6萬噸/日)、三鄉污水處理廠(擴容6萬噸/日)等16座污水處理廠擴建(新建)完工通水,污水處理能力較央督時提升93萬噸/日,達216.5萬噸/日;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明顯提高,累計完成178個行政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較央督時的25%提高至80%。
(四)舉一反三,扎實推進央督共性重點問題整改。
1.基本遏制出海水道非法洗砂洗泥活動。堅持“打擊非法,保護合法”的原則,完成珠三角首例非法洗砂洗泥入刑案件判決,印發《中山市洗砂執法監管工作方案》等制度文件,聯合廣州、珠海、佛山、江門開展跨市聯合執法,組織部門聯合執法179次、日常監管執法6694次,檢查洗砂場所237場次,查處砂石運輸船舶違法行為,堅決嚴懲、震懾非法洗砂洗泥行為。同時,疏堵結合保障供應,2023年全市淡化海砂本地供應量與使用量基本實現平衡,保障本地砂石市場平穩。
2.實施村鎮低效工業園改造升級。完成全市工業集聚區基礎數據摸查,建立工業企業信息數據庫,累計核實工業企業超7.9萬家。截至2023年底,全市已拆除整理低效工業用地超3.3萬畝。開展涉“工改”專項執法行動1922次,出動執法人員5751人次。利用“工改”騰出的寶貴空間,規劃建設環保共性產業園25個,其中小欖北區高端環保共性產業園核心區已建成投產。
3.有序開展養殖尾水治理。印發實施《中山市水產養殖池塘升級改造與尾水治理技術要點》《中山市養殖池塘升級改造與尾水治理項目市級復驗工作指引》《中山市養殖池塘升級改造與尾水治理考核獎勵工作方案》,加強規范管理和指導支持,截至2023年底,中山市養殖池塘尾水治理項目通過評審入庫10.4萬畝,完工6.1萬畝,順利完成省下達的6萬畝水產養殖池塘尾水治理任務。
4.基本完成垃圾填埋場滲濾液改造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南部組團垃圾綜合處理基地新增滲濾液處理能力1000噸/日,完成中心組團垃圾綜合處理基地調節池積存污水處理,三大組團垃圾處理基地調節池滲濾液均低于警戒水位。制定實施《中山市填埋場地下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完成中心組團垃圾綜合處理基地衛生填埋場暫存的45萬噸原生垃圾轉運焚燒處置、南部組團垃圾綜合處理基地暫存垃圾開挖、北部組團垃圾綜合處理基地一期調節池清淤技改等項目,全過程“零信訪、零投訴、零事故”,消除地下水污染風險源。
5.進一步強化固體廢物監管。開展2023年固體廢物專項排查行動,共出動4849人次,檢查相關企業單位2340家次。繼續深入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查辦相關違法案件并移送公安機關。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中山市將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及省有關工作要求,堅持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在突出位置,扎實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強化組織領導,扛起整改責任。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督察整改工作,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各責任單位從嚴從實抓好整改落實。強化部門聯動、加強溝通協調,主動擔當,把工作要求落實到崗到人,及時研究解決存在問題,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二)強化工作重點,推動整改落實。嚴格按照整改工作要求,聚焦治水、產業轉型升級等重點難點整改工作,實施大兵團作戰,確保按時完成整改任務。做好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落實,繼續跟進已完成的整改任務銷號工作開展,加快銷號工作推進落實。
(三)強化監督考核,確保整改質量。綜合運用通報、約談、督查督辦等手段,壓緊壓實責任單位的整改主體責任。對2024年底前需完成的整改任務開展重點督導;對已完成的整改項目,不定期組織開展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和“回頭看”等。推動紀檢監察、巡察監督、審計監督全過程跟進,對整改不力的嚴肅問責。
附件:中山市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附件
中山市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一、廣東省有些地市和部門認識不夠到位,措施不夠有力,生態環境保護抓得不夠緊,推得不夠實,在統籌協調、責任擔當等方面還存在差距。有些市縣思想認識不夠到位,對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學習領會還不夠深入,貫徹落實缺少方法,沒有真正把生態環境保護作為高質量發展的應有之義和重要內容,工作落實“時冷時熱”。對標中央要求,對照人民期待,對標高質量發展要求仍有差距,美麗河湖和美麗海灣保護與建設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部分地方和領域生態環境安全保障不力,工作力度仍需進一步加大,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亟待解決。(省問題清單序號一)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一)中山市通過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政府黨組會議等形式深入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在市第十五次黨代會報告中專章部署水污染治理,動員全市力量堅決打贏打好水污染治理這一場沒有退路的攻堅戰。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四不兩直”深入一線,不定期暗訪整改進展情況,督進度、查問題、抓整改。
(二)成立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和鎮街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黨委政府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印發《中山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工作規則》《中山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規則》《中山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督查督辦管理暫行辦法》《中山市生態環境保護約談工作規定》等工作規定,每季度召開生態環境形勢分析會,進一步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工作機制。貫徹落實國家、省相關工作部署,統籌全市污染防治攻堅工作,印發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意見。中央生態環保督察通報問題整改暨全市水污染治理工作指揮部辦公室每周召開工作例會,研究推進整改工作。
(三)制定《中山市環境保護責任考核辦法》《中山市環境保護責任考核方案》,每年對鎮街進行考核,壓實鎮街工作責任。已完成2021年度和2022年度中山市環境保護責任暨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印發2023年度市環境保護責任暨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方案,2024年起將市相關部門納入環境保護責任暨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
二、有的地方和部門對粵北生態屏障缺乏基本認識,沒有把生態保護和環境安全擺到應有的位置和高度,對一些生態修復難度較大的工作存在畏難情緒、推諉思想。個別地方面對保護地內的生態破壞問題,沒有積極主動去解決,而是通過調整保護地來應對。(省問題清單序號二)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根據上級關于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要求,進一步完善了《中山市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預案》,印發《中山市自然保護地規劃(2023—2035年)》,中山市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后20個,重要自然生態系統、自然景觀和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同時加快推進自然保護地總體規劃、科學考察、勘界立標任務建設,對2個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地開展現場檢查和紅線核查,切實保護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
三、“兩高”項目盲目上馬沖動仍然存在。2021年廣東省能源消費增量控制目標為1610萬噸標準煤,能耗強度下降目標為3.08%,實際上半年能耗增量已超過2600萬噸標準煤,超出年度控制目標61.5%;能耗強度也不降反升,幅度超過3.6%,被國家有關部門一級預警。(省問題清單序號五)
整改時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印發了《中山市推動完成“十四五”時期節能目標任務工作方案》《中山市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的實施方案》,定期發布各鎮街節能指標預警晴雨表,嚴格控制新上“兩高”項目,依法依規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開展實質性節能審查,依托專業的第三方機構力量開展評審,確保項目用能符合有關規定。
四、一些地方和部門對“兩高”項目上馬把關不嚴,節能審查監管責任缺位。2020年以來,全省121個在建或建成的用能1萬噸標準煤以上“兩高”項目中,未經節能審查的達42個,占比34.7%。2021年3月,廣東省還集中通過5個石化化工項目的節能審查,新增能耗1376萬噸標準煤。其中,茂名石化煉油轉型升級及乙烯提質改造項目被國家有關部門指出問題后,廣東省能源局才撤銷其節能審查意見。(省問題清單序號六)
整改時限:2023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
中山市嚴格控制新上“兩高”項目,嚴格開展項目實質性節能審查,充分論證項目建設必要性和可行性。深入開展節能監察,對未取得節能審查意見或節能審查未通過、擅自開工建設或投產的項目,以及把關不嚴、落實節能審查意見不力的項目,嚴格按要求限期整改或關停整頓。未經節能審查的用能項目已完成整改。
五、近年來,廣東省生活污水管網和處理設施建設力度空前,但主要集中在廣州、深圳、東莞及練江流域,其他地區力度不足,差距很大,區域工作推進不平衡。2018年以來,廣州、深圳、東莞3市新增管網2.06萬公里,占全省新增總數的78.6%,新增處理能力397萬噸/日,占全省的56%。其余18個地市新增管網占比僅21.4%,新增處理能力占比僅44%。區域管網建設的不平衡導致污水收集率差異明顯。2020年粵西地區污水收集率僅52.5%,粵東、粵北地區污水收集率更低,分別只有34.5%、32.5%,不足珠三角地區的1/2。(省問題清單序號十)
整改時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
中山市小欖污水處理廠三期(擴容10萬噸/日)、橫欄污水處理廠二期(擴容3萬噸/日)、珍家山污水處理廠(擴容10萬噸/日)擴容工程已建成,坦洲污水處理廠(擴容6萬噸/日)、三鄉污水處理廠(擴容6萬噸/日)已通水調試。2021至2023年全市新增污水管網3530公里,截至2023年底已完成512公里污水管網檢測和65公里缺陷管網修復任務。2023年中山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統計范圍為石岐街道、東區街道、西區街道、南區街道)約77%。
六、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投入雖有所增加,但短板依然明顯,農村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部署的生活污水收集任務未完成,建設推進的鄉鎮農村污水處理設施中,管網不配套、運行不正常、設施閑置壞損等現象較為普遍。(省問題清單序號十二)
整改時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
印發《中山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堅行動方案(2021-2025)》,細化分解年度攻堅任務,因地制宜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采取集中納管后接入污水處理廠為主的治理模式。2022至2023年新增完成99個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務,截至2023年底全市累計178個行政村達到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要求,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80.18%。加強分散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和日常巡查管理,已完成全市分散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維護情況排查整改,并對分散式設施出水水質開展抽查監測,已委托第三方專業技術團隊為全市農污治理項目提供技術管理服務,定期對在建工程項目全覆蓋檢查,為工程難點堵點提供技術意見。
七、截至2021年8月,全省仍有276萬農村人口未實現集中供水,河源、清遠、茂名僅完成農村集中供水任務的16.8%、32.5%、34.5%,且全省農村集中式供水水源仍有7%水質不達標。(省問題清單序號十三)
整改時限:2022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
中山市已完成集中供水全覆蓋。完成2022年全市水源地監測工作,水質狀況均達到或優于地表水Ⅲ類標準。
八、有的地方和部門擔當不足,在推動難點問題解決上“拖懶散”思想嚴重,往往被上級反復督辦后才推動工作,總是“慢半拍”。中山市2018年提出全力推進黑臭(未達標)水體整治,確保2020年基本消除中心城區黑臭水體和各鎮區劣Ⅴ類水體。但城區(中心組團)計劃2020年年底完成整治的158條河涌中,142條截至督察進駐時尚未完成,其中8條還沒有進場施工,進度嚴重滯后。小隱涌流域綜合整治工程早在2018年8月就已立項,截至督察進駐時僅完成勘察工作,不作為、慢作為問題突出。(省問題清單序號十五)
整改時限:2023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
(一)中山市于2022年1月成立落實中央生態環保督察通報問題整改暨水污染治理工作指揮部,下設9個專責小組,統籌全市治水工作。2022年以來,共召開16次指揮部調度會,150次治水辦專題會。
(二)中山市按照“三通三控一平臺”的總體思路,組織專家和部門深入開展治水技術方案專題論證,逐一細化“一河一策”方案,綜合施策。印發《中山市河涌“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審議流程》,建立指揮部、治水辦、流域工作專班分級審議機制,確保方案科學、合理、可行,“治一條成一條”。2022年8月底已編制完成全部河涌“一河一策”方案。截至2023年底,中山市16個未達標水體整治項目全部動工,其中中心組團5個項目已完工,全面推動治水工程提速。
(三)中山市加快實施中心組團未達標水體綜合整治工程,2021年底前已完成94條河涌整治主體工程,2022年新增完成63條(段)河涌整治主體工程。2023年底中心組團未達標水體158條(段)河涌已全部完成主體截污清淤施工。
(四)中山市小隱涌流域項目已完成全流域河涌基礎勘察,總體初步設計和全流域河涌初步設計已獲得批復并取得施工許可。2023年底已基本完成小隱涌流域內部29條河涌(30條河涌中婆涌無工程措施,即需整治29條)的整治截污主體工程。
九、一些部門和地方在處理生態環境管理新問題上責任意識不強,統籌不力,魄力不足。近年來,珠三角河道非法洗砂洗泥行為日益猖獗,污染河道水質,改變河床形態,威脅行洪和航道安全,對水生生物棲息繁衍帶來不良影響。省直有關部門對此重視不夠,主動作為不足,既沒有充分行使各部門現有職能嚴厲打擊,也沒有研究如何加強規范引導。有關地市和部門雖然多次開展聯合執法,但執法效果欠佳,監管力度不夠,甚至出現作業船只和監管部門“打游擊”現象,非法洗砂洗泥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省問題清單序號十六)
整改時限:2023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
成立中山市出海水道與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中山市出海水道與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問題整改工作實施方案》。2021年10月以來,對洗砂場進行常態化監督性檢查,開展聯合打擊河道非法洗泥洗砂專項執法行動179次,與江門市、珠海市、廣州市、佛山市等相鄰地市簽訂聯合執法協議。開展河砂、凈化海砂、機制砂、山砂等其他砂的占比情況摸查,對水上洗砂洗泥情況進行排查分析,查找“開采、運輸、泡洗、使用”等環節存在的癥結,并對建筑市場海砂、河砂、機制砂的供需情況及市場占比進行全面統計和梳理。根據上級相關要求,海砂淡化場選址統籌納入《中山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將其涉及河道管理范圍內的場地列入《中山市河道管理范圍砂石堆放場專項規劃》,專項規劃已印發實施。2023年淡化海砂生產量與使用量實現平衡。
十、一些城市內河涌水質長期為劣Ⅴ類,部分發黑發臭。中山市治水謀劃不力,工作遲緩,水環境整治工程進展緩慢,全市共1041條河涌,2021年第二季度監測的1028條中水質劣Ⅴ類的占44.6%。督察組抽查的大涌鎮青崗涌、沙溪鎮土瓜涌和火炬開發區白廟涌、沙邊涌、三涌等5條河涌均發黑發臭,現場監測氨氮濃度最高達27.3毫克/升,屬重度黑臭。(省問題清單序號十七)
整改時限:2025年年底前,持續整改。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一)中山市2022年1月印發《水污染治理總體工作方案》,明確全市水污染治理的總體思路、技術路線、目標任務、責任安排;3月成立水污染治理流域工作專班,協調、督辦各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7月印發《重點河涌市領導掛點督辦工作方案》,建立市領導掛點督辦工作機制,完成第八期生態環境典型問題“曝光臺”報道。截至2023年底,全市15個流域共16個項目中,5個項目已完工,其余11個項目全部動工。
(二)中山市未達標水體綜合整治工程從溯源排查、控源截污、河涌清淤、暗涵治理、活水循環、岸線整治等方面綜合施策,并對接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優化施工時序,加強施工監管。同步推進水系連通,制定《中山市各流域水系連通及生態基流保障技術方案》及10個流域活水循環方案,保障河涌生態基流。
(三)中山市先后赴深圳茅洲河、汕頭練江以及廣州、福州等地學習借鑒治水成功經驗,深入論證“一流域一策”“一河一策”,找準適合本市實際的治水技術路線。實施中山市2022至2024年河涌水質監測項目,已完成2022至2023年全年全市河涌水質監測工作,并公布水質排名及變化情況。
(四)小欖污水處理廠三期(擴容10萬噸/日)、橫欄污水處理廠二期(擴容3萬噸/日)、珍家山污水處理廠(10萬噸 /日)擴容工程均建成,坦洲污水處理廠(擴容6萬噸/日)、三鄉污水處理廠(擴容6萬噸/日)已通水調試。2021至2023年全市新增污水管網3530公里,截至2023年底已完成512公里污水管網檢測和65公里缺陷管網修復任務。
(五)深入優化“一河一策”方案,截至2023年底,白廟涌、沙邊涌、三涌已完成截污、清淤和暗涵截污;土瓜涌已完成截污及清淤工程,青崗涌已完成明渠段截污清淤工程,5條河涌基本實現不黑不臭。
(六)編制《中山市入河(海)排污口管理辦法》,印發《中山市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與銷號2022年實施方案》,開展入河排污口現場監督檢查及動態管理工作,省下達的180個問題排口清單已全部完成整治,完成整治率100%。
十一、珠三角地區工業集聚區密布,一些集聚區管理薄弱,污染問題突出。(省問題清單序號二十七)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截至2023年底,中山市共完成6次工業企業空間信息實地調查工作,累計調查核實工業企業超7.9萬家。2022至2023年中山市拆除整理超3.3萬畝低效工業用地。印發《中山市村鎮低效工業園改造升級綜合執法工作方案》《中山市村鎮低效工業園改造升級綜合執法工作指引》《中山市違法建設快查快處工作指引》。持續開展“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排查整治工作。
十二、海水養殖尾水污染量大面廣。2020年全省海水養殖面積大,其中無證養殖比例高達66%,大量養殖尾水直排,污染嚴重,清塘時污染更為突出。2019年以來全省各地陸續發布養殖規劃,劃定禁、限養區,探索推進尾水治理試點工作,但養殖尾水污染問題仍未有效解決,亟需有力有序加快推進。截至2021年8月,全省禁養區內仍有9.14萬畝海水養殖。(省問題清單序號三十三)
整改時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中山市嚴格按照《中山市養殖水域灘涂規劃》對水域灘涂養殖進行分類管理,對在全民所有的水域從事養殖的生產者全部依法核發養殖證,定期開展近海附近養殖池塘尾水檢測和監測。印發《中山市養殖池塘升級改造與尾水治理三年行動方案》《中山市水產養殖尾水治理專項建設規劃》。截至2023年底,全市完成養殖池塘升級與尾水治理6.1萬畝,其中南朗街道13個養殖池塘升級改造與尾水治理建設項目已完工并通過驗收。
十三、部分地市滲濾液處置短板突出。全省積存垃圾滲濾液高達166萬噸,一些填埋場滲濾液處置設施運行不正常,偷排漏排、超標排放問題突出,有的甚至在在線監控上弄虛作假。2018年以來,全省18家垃圾填埋場因設施運行不正常、廢水超標排放問題被屢次查處。(省問題清單序號四十六)
整改時限:2023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
中山市已完成中山市南部基地滲濾液處理廠二期項目調試工作,滲濾液處理能力達到設計標準,新增滲濾液處理能力1000噸/日。中山市三大垃圾綜合處理基地調節池滲濾液均低于警戒水位,已完成調節池積存污水處理,消除外溢風險。加強三大垃圾綜合處理基地內垃圾處理及配套設施巡查,對基地內各垃圾處理設施運營工作開展考評,保障處理設施正常運行。
十四、一些填埋場地下水和周邊水體受到污染,全省113個垃圾填埋場中有26個存在地下水超標問題。清遠市8個垃圾填埋場中就有5個地下水超標,其中佛岡縣垃圾填埋場2020年3月填埋區防滲膜破損,地下水受到嚴重污染,此次督察進駐時,氨氮濃度仍高達47.6毫克/升,超地下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94.2倍。(省問題清單序號四十九)
整改時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
制定實施《中山市填埋場地下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全面排查填埋場地下水情況,有序推進地下水污染治理,南部基地和中心基地地下水指標正常,完成北部基地一期調節池清淤技改項目,持續監測分析地下水水質情況并加強對基地內地下水、污水處理廠出水、衛生填埋場覆蓋膜上水、集液井滲濾液、調節池水、內河涌和景觀湖水監測。三大基地垃圾焚燒發電廠和衛生填埋場產生的滲濾液通過管道收集送至基地內的污水處理廠(滲濾液處理廠)中處理達標后排放或回用。
十五、固體廢物處置能力亟待加強。2018年以來,廣東省重點部署了39個危險廢物處置項目建設,其中中山市綠色工業服務等6個危險廢物處置項目截至督察進駐時尚未建成,進度滯后。已建成的33個目前也尚未發揮應有效用。全省危險廢物處置能力結構性、區域性失衡仍未完全解決,生活垃圾焚燒飛灰、鋁灰渣處置能力不足,貯存量分別高達6.7萬噸、7.1萬噸。(省問題清單序號五十一)
整改時限:2022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
中山市康豐綠色工業服務中心項目等危險廢物處置項目已建成運營,2022年新增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9.56萬噸/年。2021年8月,制定實施《中山市鋁灰渣應急利用處置工作方案》,2022年抽查涉鋁灰渣企業10家,調度鋁灰渣產生處置情況。
十六、非法轉移傾倒仍時有發生,2018年以來,全省涉危險廢物傾倒案件400余起,其中跨省傾倒26起,僅肇慶市就發生跨省轉移傾倒11起,傾倒危險廢物765噸。一些危險廢物經營單位高價接收危險廢物卻不規范處置,廣東恒兆環保公司將東莞市委托處置的316噸危險廢物,分散傾倒在湖南省宜章縣,造成6處12畝山地污染。(省問題清單序號五十四)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進展:已完成。
印發了《2022年固體廢物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市衛生健康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中山海警局等部門開展固體廢物專項排查行動,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等環境違法行為,對發現的非法轉移危廢或傾倒固廢的違法行為立案查處,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