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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
信息來源:教育局 發布日期:200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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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五”時期是中山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建設“兩個適宜”城市,構建和諧中山的重要五年,也是我市推進教育現代化承前啟后的重要階段。科學編制和有效實施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對于促進我市教育事業進一步加快發展、協調發展、可持續發展,為我市現代化建設提供強大的人才保障、智力支持和促進社會和諧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為此,依據《中山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廣東省教育現代化建設綱要(2004-2020)》,結合我市教育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基礎
  (一)主要發展成就
  “十五”期間,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我市以率先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為目標,以“雙創”、“雙高”為階段性戰略重點,集中精力狠抓教育體制、機制創新和創建教育強鎮(區)、強市工作,各級各類教育快速發展,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大幅度提高,教育現代化進程大大加快,教育綜合實力位居全省先進行列,截止2005年11月,全市24個鎮(區)(其中南朗鎮納入火炬開發區組團發展,進行資源整合,由火炬開發區托管)有19個通過了省教育強鎮(區)督導驗收,省教育強鎮(區)已達82.6%。2005年12月省人民政府授予中山市“廣東省教育強市”的稱號,成為廣東省第3個教育強市,樹立了教育事業發展新的里程碑。為“十一五”時期教育事業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1.各級各類教育持續快速發展
  2000年至2005年,全市幼兒園在園人數從62508人增加到67015人,年均增長1.40%,幼兒入園率從95%提高到96.55%;義務教育在校生從248792人增加到323490人,年均增長5.39%,小學適齡兒童入學率及五年保留率保持100%。初中毛入學率連續5年保持100%,初中三年保留率從94.09%提高到97.03%,初中畢業生升學率從85.9%提高到95.85%;高中階段在校生從25305人增加到66577人,年均增長21.35%,高中階段毛入學率從59.66%提高到78.15%。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教育在校生之比,由3∶7逐步調整為5.2∶4.8;高等院校從2所增至5所(其中1所為籌建),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在校生從2961人增加到15039人,年均增長38.41%,每萬人口普通本專科在校生從22.4人增加到107.4人,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從18.66%提高到39.98%,高等教育大眾化程度進一步提高;各類成人教育蓬勃發展。同時,通過實施中小學布局優化調整,全市中小學由457所調整為339所,市級以上等級學校數量從84所增至224所。
  2.教育體制、機制改革不斷深化
  在進一步完善“分級辦學,分級管理”的基礎教育管理體制,切實落實各級政府辦學責任的同時,通過創新教育投資體制,大力發展民辦教育,構建多主體投入、多元辦學新機制,基本形成了以政府辦學為主體,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共同發展的格局。2000年至2005年,全市民辦中小學校數從4所上升到56所,在校學生從3500人增加到73459人;成功引進了電子科技大學、廣東藥學院與我市共建二級學院、校區,使我市高等教育實現了“高位嫁接、高位啟動、高速發展”;全面實施了以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為重點的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了中小學教師工作績效評價制度,并在全省率先進行了校長職級制改革,充分調動了校長和教師干事創業、教書育人的積極性。
  3.師資隊伍建設取得新的進展
  2000年至2005年,中小學專任教師由12603人增至16641人。小學專任教師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比例由50.9%提高到85.4%,其中本科率為13.5%;初中專任教師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比例由53.6%提高到75.8%;普通高中專任教師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比例由71.5%提高到97.5%;中等職業學校專任教師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比例由80.5%提高到90.0%。2004年,首次評出中山市名校長5名、名教師8名;校長職級制改革,評出一級校長13名,二級校長71名,二級職級以上的校長占全市校長的32.7%;全市中小學共有市級學科帶頭人100人。
  4.教育信息化水平大幅度提升
  2000年至2005年,全市中小學擁有計算機數從14301臺增加到41000臺;人機比從20∶1達到7.6∶1;中山“校校通”工程實現光纖上網學校從14所增加到263所,其他中小學也基本實現ADSL寬帶撥號上網;建立校園網的學校從21所增加到184所。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整合的內涵和范圍不斷擴大,教師和學生信息素養不斷提高。開發和應用多個教育管理平臺,中山教育信息網成為省內外知名網站。
  5.教育投入逐年增大
  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快速增長,切實落實了“三個增長”。2000-2005年全市教育總投入超過83億元。2000-2004年度教育經費總投入從8.67億元增加到18.38億元,其中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從4.75億元增加到11.46億元,占當年財政一般預算支出的比例從23.11%提高到26.54%。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GDP的比例從1.5%提高到2.3%;2004年全市公辦中小學生均教育經費達5849元,生均公用經費達1253元。市政府設立了發展普通高中、職業教育、中小學布局調整、教育信息化、等級學校建設等多項專項經費,并積極采用貼息貸款等措施,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作用。2004年設立了“中山市扶困助學專項基金”,全面建立扶困助學機制,實現對全市困難家庭學生資助的無縫覆蓋。
  6.教育教學成果顯著
  “十五”期間,全市共申報市級立項課題400多項,正式立項185項;全市正式立項的國家和省部級教育科學規劃課題30多項。評選出市級教育科研成果獎108項;獲省級以上教育科研成果獎80多項,其中一等獎14項;全市各中小學校和教師獲得省級以上研究機構和學術組織的科研成果80多項,省級以上發表論文1243篇,發表專著22部。國家新課程改革啟動后,我市被定為全省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市,所取得的經驗已被省政府在全省推廣。在全省第八屆中學生運動會上,我市中學組和中職組團體總分分別名列全省第三和第一。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每年均保持全省前三甲位置。2000年至2005年,全市普通高考錄取人數從2922人增加到9509人,錄取率從85.97%提高到93.89%,保持位居全省前列。
  (二)存在主要問題
  1.基礎教育均衡發展目標未完全實現
  區域、城鄉、校際間教育發展仍不平衡,制約著全市高標準、高質量、高水平普及15年教育(從學前三年至高中)。由于我市鎮(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參差,導致教育發展不平衡,經濟欠發達鎮(區)的教育明顯滯后于經濟發達鎮(區),城市與農村、不同學校之間辦學條件與水平仍然存在較大的差距。
  2.教育協調發展程度有待進一步提高
  幼兒教育整體水平有待提高。截止2005年9月,全市等級幼兒園只有46所,僅占全市幼兒園總數的11.19%。
  高等教育發展有待優化。高等教育基礎不厚,人才聚集效應、特色及優勢不夠突出,高層次創新型人才培養能力和高層次技能型人才培養數量亟待提高。
  3.師資隊伍整體實力仍需加強
  教師總量不足。全市中小學教師缺編現象依然存在,個別鎮(區)比較突出,制約了教學工作正常開展,限制了教育教學質量提高,影響了教師進修學習和身心健康。
  高素質教師數量仍需壯大。截止2005年11月,全市初中、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具有高級職稱專任教師的比例分別只有3.3%、6.9%、18.4 %,小學具有小學高級教師職稱專任教師的比例是31.4 %;本科以上的專業英語、信息技術教師數量不足;教學骨干、學科帶頭人、名校長和名教師總量偏少。高等院校缺少高水平的中青年骨干教師和學科帶頭人。
另外,民辦教育仍有較大發展空間,籌措教育經費的渠道有待進一步拓寬。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制度、措施及教育培訓網絡有待進一步健全與完善。
  (三)發展機遇
  建設“兩個適宜”城市,構建和諧中山已成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內在要求和必然選擇。教育是社會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發展科學技術、培養人才和提高國民素質的基礎,對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具有基礎地位和先導性、全局性作用。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必須優先發展教育,確保教育適度超前發展。目前,我市處于工業化快速發展的中后期階段,“兩個適宜”、“和諧中山”要求我市必須進一步更新發展觀念,轉換發展思路和發展模式,走技術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耗費低、環境污染少、勞動力資源得到充分利用的新型工業化路子。加快科教強市步伐,確立人力資源為第一資源,辦大、辦強、辦活教育,成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歷史必然。我市素有尊師重教的優良傳統,市委、市政府始終堅持實施“科教興市”戰略,確保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形成了“黨以重教為先,政以興教為本,師以愛教為責,民以支教為榮”的良好局面,省教育強市的創建成功也大大提高了我市教育的綜合實力,為“十一五”期間教育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提供了一個較高的起點。良好的內外環境給我市教育事業的發展帶來了難得的戰略機遇。
  二、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教育事業發展全局,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堅持教育為人民服務、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的宗旨,以建設高水平、富有中山特色的現代化教育強市為總目標,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拓創新,推動各級各類教育持續、協調、均衡發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效益,全面增強中山教育綜合實力,進一步促進教育同經濟社會緊密結合和良性互動,為全面提高市民綜合素質,增創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新優勢,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為建設“兩個適宜”的美好家園,構建和諧中山;為中山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奠定更加扎實的教育基礎。
  三、發展目標
  (一)總體目標
  以高水平實施素質教育為核心,全面推進教育現代化。高質量、高水平普及15年教育(從學前三年至高中),25歲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0.5年以上。以“兩化”、“兩優”、“兩提高”為階段性戰略重點,以建構體系完整、結構合理、發展均衡的國民教育體系為階段性重點目標,基本滿足人民群眾對優質教育和終身教育的強烈需求。基本實現基礎教育優質化和高等教育普及化,并形成比較明顯的特色優勢和人才優勢,進一步提高中山教育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率先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
  (二)分類目標
  高質量普及幼兒教育。2010年,全市幼兒入園率達到98%以上,實現全市幼兒教育均衡發展。
  高質量、高水平普及九年義務教育。2010年,全市小學適齡兒童入學率和初中毛入學率保持100%,小學保留率和畢業生升學率保持100%,初中輟學率控制在0.5%以下,初中三年保留率98%以上,初中畢業生升學率達到96%以上,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97%以上。
高水平普及高中階段教育。2010年,全市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85%。以經濟和社會需求為導向,遵循教育發展自身規律,進一步優化中等教育結構,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
  加快提升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重點將現有的5所高校辦好、辦強。2010年,全市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在校生達35000人以上,每萬人口普通本專科在校生達240人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50%。
  完善終身教育體系。2010年,形成“體系完整、布局合理、發展均衡”的現代國民教育和終身教育體系,充分滿足社會繼續教育和職業培訓需求。
  不斷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教育教學改革進一步深化,形成一批在全國有影響的教育教學改革成果;教育信息化、現代化建設水平顯著提高;師資隊伍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綜合素質和整體水平較高;建設一批綜合實力和競爭力強的品牌學校;高等院校重點學科和重點實驗室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科技創新服務能力明顯增強。
  (三)2020年遠景目標
  以建設一流的現代化國民教育體系為戰略重點和目標,全面釋放現代教育對經濟社會發展和人自身發展的支撐和服務能量,取得一批領先全國的教育成果,全面提高市民素質,全面實現教育現代化,教育整體水平和綜合實力居全國前列。高標準、高質量、高水平普及15年教育(從學前三年至高中),全市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90%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65%以上,基本實現高等教育普及化,25歲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2年以上。
  四、主要任務
  (一)構建辦園體制多樣、辦園水平較高的學前教育體系
  充分發揮各級政府在幼兒教育發展中的宏觀調控和監督作用,廣泛吸納社會資金投入幼兒教育,建立起以社區為依托,以社會力量辦園為主體,以公辦幼兒園為骨干和示范的辦園體制多元、形式多樣的幼兒教育新格局。2007年,各鎮(區)要辦好1—2所市級以上幼兒園,全市等級幼兒園達15%以上,2010年,各鎮(區)要辦好1所以上公辦示范性幼兒園,并爭取辦好1所以上省一級幼兒園,全市等級幼兒園達20%以上。
  在繼續鞏固提高普及學前三年教育成果的基礎上,以社區為單位,全面建立和建設好0—6歲嬰幼兒早期教育服務網絡,實現幼兒教育逐步前移,進一步提高幼兒智力開發水平。
  (二)高質量、高水平普及九年義務教育
  全面實施城鄉免費九年義務教育。按照全省統一部署,統籌規劃、分類指導、分步實施,以先困難家庭、后普通家庭,先農村、后城市為原則,積極創造條件,從2006年秋季起,在農村實施免費義務教育,2010年全面實現城鄉免費義務教育。
  大力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規范化建設。抓緊完成中小學布局調整,全面實現學校辦學條件規范化,2006-2007年中小學布局調整規劃項目學校76所;2010年,全市義務教育規范化學校達標率達到100%。
  繼續實施振興初中行動計劃,突出抓好初中建設。繼續以農村初中建設為重點,推進初中規范化建設,進一步縮小城鄉、學校間的發展差距,確保全市所有初中達到市規范化學校以上標準,并且每個鎮(區)至少有一所優質初中,全市優質初中學位覆蓋率達到90%以上,實現初中教育的均衡發展。
  妥善解決非戶籍常住人口子女義務教育問題。按照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全日制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將非戶籍常住人口子女義務教育納入義務教育發展總體規劃,統籌安排。在充分挖掘公辦中小學的潛力,盡可能讓更多的非戶籍常住人口子女進入公辦中小學就讀的同時,積極支持民辦學校招收非戶籍常住人口子女,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面向非戶籍常住人口子女的公益性學校。市、鎮(區)民辦教育發展專項經費,對依法辦學且辦學初期確有困難的民辦學校在資金上給予適當補助,對承擔政府安排義務教育段學生入學任務的民辦學校,政府按公辦學校的生均預算內教育事業經費標準給予補助。
  (三)全面優化高中階段教育
  2010年,預計高中階段在校生總數達到8.84萬人。5年內全市新增普通高中學位約1.2萬個、中等職業教育學位約1萬個。要進一步加強政府統籌力度,積極主動配合全市“十一五”期間組團發展、城鄉一體化等戰略的實施,結合對原有高中階段教育資源的布局調整,深入挖潛與選址新建并行,更加合理、高效地配置高中階段教育資源,實現區域、組團內部錯落有致,共享、共贏,互補、均衡發展。
  大力推進優質普通高中建設。不斷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學質量,努力為高等學校輸送更多更好的合格新生,為現代化建設培養更多高層次人才打好基礎。進一步優化普通高中管理體制和投入機制,做大、做強、做優8—10所普通高中。加快中山紀念中學、市一中、市僑中、市實驗高中、桂山中學、中山二中等有條件的學校創建全國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設,2010年,80%的普通高中要辦成省、市一級學校。繼續在政策上對優質民辦普通高中給予支持,有效增加優質普通高中學位。在全市形成高質量、高水平的普通高中教育。
  進一步改革發展中等職業教育。堅持按照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協調發展的方針,進一步加大投入,促進中等職業教育快速、持續、健康發展。2010年,全市建成6所以上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6所以上省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6個以上省級實訓中心、8個以上省級重點建設專業點。要堅持以勞動力市場需求和就業需求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圍繞我市高新技術產業、現代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等的發展需要,調整專業結構,開設緊缺專業。要加強校企合作及與人才、勞務市場的合作,吸引企業和多種社會力量共同參與辦學,積極推行工學結合,形成與企業、社會用人單位相聯系的“訂單式”、“模塊式”等培養模式。同時主動適應我市高等職業教育的快速發展,改革課程設置與教學,做好與高等職業教育的銜接,為加快培養大批技能型緊缺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奠定基礎。
  (四)優化發展高等教育
  加快基本建設。2007年,完成廣東藥學院中山校區、中山職業技術學院的二、三期建設工程,完成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的擴建工程,確保上述院校的基本辦學條件達到計劃發展規模的要求。及早啟動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新校區建設。為擴大全市高等教育規模奠定基礎。
  優化普通高等教育。繼續支持辦好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廣東藥學院中山校區,充分發揮兩校的輻射和帶動作用。積極支持兩校充分發揮自身獨特的體制和機制優勢,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優化專業結構,強化學科建設,提高科研能力,為形成符合我市產業發展需要的自主創新體系做貢獻,為培養大批高層次高素質適用型人才服務。
  加快發展高等職業教育。繼續加大投入,加快兩所職業技術學院發展,促其盡快上規模、上水平,將兩所職業技術學院建成省級示范性職業技術學院,并爭取其中之一成為國家級示范性職業技術學院。同時,充分發揮高等教育的聚集效應,盡早將市高級技工學校升格為技師學院。在全市構建更加完善的職業教育體系,將我市打造成珠三角重要的技能人才培育基地。
  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充分發揮我市地緣、人緣優勢,從學科、師資建設和學生培養的需要出發,與國內外知名高等院校開展多層次的交流,促進市內高校的綜合實力快速提升,積極拓展辦學渠道,主動吸引國內外知名學校合作辦學。
  加速科技成果轉化。通過聯合、共建、融合等方式,加強高校與企業和科研院所的多形式、多層次合作,形成“產、學、研”結合的有效機制。積極推進高校科研示范基地、科技園的建設,大力促進高校科技成果的轉化和產業化。
  積極打造高教品牌。各高等院校分別在電子信息類專業、醫學及生物技術、數控技術、包裝印刷等方面建設出省級以上的名牌學科、專業、精品課程、教研成果和教改項目等。同時,通過建立“中山市高等院校協作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加強市內高校合作與交流,相互促進,共同提高,發揮整體大于部分之和的效應,確保我市高等教育在省內外乃至國內外均有較大的影響。
  (五)大力扶持、規范民辦教育
  認真貫徹落實《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及其他鼓勵民辦教育發展的優惠政策,積極促進民辦教育加快發展、有序發展。把民辦學校用地納入當地公益事業用地計劃予以安排,新建、擴建民辦學校,政府可按照公益事業用地及建設的有關規定給予優惠。對民辦學校的用地、基建、水、電及其他辦學有關方面的規費與公辦學校一視同仁。民辦學校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積極探索多元化辦學,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學前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對向民辦學校捐贈財產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稅收優惠,并予以表彰。增強民辦學校融資能力,鼓勵金融機構對凈資產狀況和辦學信譽良好、擁有自有資產的民辦學校給予信貸支持。
  健全和完善民辦教育的各項規章制度。適度提高民辦學校準入條件,完善民辦學校設置評議制度、辦學水平評估制度、招生廣告備案制度。完善民辦學校董事會(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
  設立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市級財政要設立該項專項資金,鎮(區)也應設立配套資金,專門用于獎勵和資助民辦教育。
  (六)切實加強教研與科研
  進一步加強教研科研工作領導,加強教研科研隊伍建設,著力促進教研科研工作一體化。深化課程改革,以精品課程建設為重點,對課程資源進行全面、系統的深度開發,形成有中山特色的中小學精品課程體系。切實加強校本教研、校本培訓和校本教材建設,促進研究型、學習型學校的形成。
  (七)進一步加強學校思想道德建設
  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作為一項事關全局的戰略任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和改善領導。要保證學校德育工作的投入。要進一步優化未成年人的成長環境,進一步建立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全方位立體化的德育工作體系。充分發揮“關工委”對學生健康成長的積極作用。要進一步辦好家長學校,提高家庭教育水平。要高質量建設好各級各類德育基地,完善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管理。要充分發揮學校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中的主陣地、主渠道作用,切實提高學校德育工作的時代感、主動性、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學校德育要開拓創新,大膽實踐,著重進行形式、方法、途徑的改革探索。要在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未成年人方面狠下功夫,要在尊重和發揮學生主體作用,調動和激發學生道德情感,鍛煉學生思想意志,充分發揮直覺、感悟、體驗的作用等方面加強探索,形成中山德育工作特色。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不斷完善高校思想政治課程體系;加強大學生形勢政策教育,強化社會實踐教育;大力加強校園文化建設,推進思想政治教育進網絡、進學生公寓。高校思想政治理論建設和學生管理工作評估,要作為辦學質量評估的重要指標,納入高校黨建和教育教學評估體系,并使之規范化、制度化。
  (八)積極推進學習型社區建設
  大力發展社區教育。形成“黨政統籌領導,教育部門主管,有關部門配合,社會積極支持、社區自主活動、群眾廣泛參與”的社區教育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繼續開展省、市級社區教育實驗區工作,積極創建各級各類學習型組織,形成一批較高水平的省、市級社區教育實驗單位,并積極申報國家級社區教育實驗區。
  切實提高成人教育實效。積極開展在職人員崗位培訓、下崗人員再就業培訓、弱勢人群生存發展技能培訓、外來人群適應城鎮社會生活培訓、老年人群社會文化活動。堅持推進“農科教結合”和農村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統籌。依托中等職業學校、鎮(區)成人文化技術學校及具備條件的民辦培訓機構建立農村勞動力轉移和進城務工人員培訓基地,積極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和進城務工人員就業、創業技能培訓,全面提高城鄉勞動者素質。
  更好地發揮廣播電視、遠程教育的作用。積極促進市廣播電視大學及市內外高校在我市設立的現代遠程教育校外學習中心的發展。積極開展非學歷化的廣播、電視和遠程教育,加快構筑社區居民終身學習的物質平臺和運行機制,同時充分發揮自學考試的作用。實現廣播、電視、網絡等遠程教育對全市的全面覆蓋。
  推動正規教育資源向社會開放,社會教育資源免費向學校開放。各級各類正規教育機構,要有組織、有計劃地向社會開放,努力滿足各類人群的學習需求。圖書館、博物館、科技館、美術館等社會教育資源免費向在校學生開放,更加有效地發揮其教育效益。
  積極構建全民終身教育體系。在全市深入開展“建設學習型社區”活動,堅持把社區教育成效納入“教育強鎮(區)”、鎮(區)教育年度目標管理督導與評估指標體系。2010年,全市通過合建、改建、新建等方式,省級示范鄉鎮成人文化技術學校達到10所以上,“省級示范學習型社區”達到3個以上。
  (九)實施師資隊伍優化工程
  大力實施“強師興教”戰略。健全和落實高水平人才引進“綠色通道”,大力引進一批省內外高水平的學科帶頭人和學術骨干,有計劃地選拔一批優秀本科以上畢業生充實中小學和高校教師隊伍,同時采取積極措施吸引具有教師資格的社會優秀人才到各級各類學校任教,切實加強開發和管理教師資源。實施高校優秀青年教師培養計劃,對35歲以下具有研究生學歷和良好培養前途的優秀青年教師進行定額資助和重點培養。切實加強中小學、高等院校學科帶頭人和教學骨干的培養使用,繼續大力實施“三名工程”(名學校、名校長、名教師),并將該工程從中小學拓展到幼兒園、高等院校,同時與國家級、省級教育專家、名校長和名教師培養計劃接軌,培養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國知名的教育專家和各級各類學校校長、教師。
  切實加強師德建設。把師德建設擺在突出位置,引導全體教師樹立為學生全面發展負責的思想,愛崗敬業,樂于奉獻,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樹立“學為人師,行為世范”新時期教師的良好形象。建立健全有效的師德建設制度,加強教師思想政治和敬業精神教育,強化師德建設激勵和約束機制,將師德列為教師年度考核、評先選優、職務評聘、培養培訓、提職加薪的重要依據與聘用教師的必備條件。
  全面提高教師專業化水平。2010年,幼兒教師具有中專以上學歷達99%以上,專科以上學歷達45%以上,本科以上學歷達5%以上;小學教師具有專科以上學歷達90%以上,本科以上學歷達35%以上;初中教師具有本科以上學歷達90%以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具有本科以上學歷達100%,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含具有碩士學位)達10%以上,其中省一級以上學校和示范性高中達15%以上。小學教師中具有小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比例達到55%以上;初中和普通高中教師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比例分別達到20%、35%以上;中等職業學校專任教師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比例達到35%以上,“雙師型”教師占專業課教師70%以上。中小學市級以上教學骨干達到專任教師的5%左右,學科帶頭人達到專任教師的2%左右,名教師培養對象達到專任教師的1%左右。現有的兩所職業技術學院及市廣播電視大學具有研究生學歷教師的比例達35%以上,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占專任教師編制總數的比例達25%以上。進一步健全教師繼續教育制度,大力支持 和保證教師參加繼續教育和學歷進修,切實提高教師實施素質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進一步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協助市編制部門進一步完善動態管理、定期調整的中小學編制管理制度,及時核定和落實中小學教師編制,按照新形勢下我市教育發展的需要,在確保教師隊伍按編配人基礎上,適當調高經濟發達地區的教師編制標準。進一步深化學校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和評價制度改革,全面實行校長負責制,按照“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則,進一步改進和落實全員聘用合同制;建立更加科學客觀的校長和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加強聘用管理和履職考核;完善學校內部分配制度,進一步擴大學校分配自主權,完善重實績、重貢獻、向優秀人才和重點崗位傾斜的分配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切實提高教師待遇,穩定教師隊伍。確保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建立提高教師福利待遇的長效機制,定期提高教師收入標準和收入水平。逐步縮小城鄉教師收入及住房待遇的差距。為穩定我市骨干教師隊伍,提高對優秀人才的吸引力,充分體現優秀人才的勞動價值,實行特級教師、名校長、名教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津貼制度。對在學校管理、教育教學和教育科研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或做出突出貢獻的教職工給予相應獎勵。
  (十)實施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
  進一步完善中山教育城域網,高標準實現“校校通”。加快中山教育城域網建設,形成學校、鎮(區)教科文衛辦(教辦)、市教育局三級互聯互通,面向社會開放,具有現代遠程教育功能的教育信息寬帶網絡系統。高標準完成“校校通”工程,2006年底,全市所有公辦學校實現通過光纖上網; 以“好用、夠用、適用”為原則,繼續推進數字化校園建設,2006年底,全市50%以上的學校建成校園網,2008年底,全市60%以上學校建成校園網,2010年底,全市70%以上學校建成校園網;同時,積極組建多媒體電教室,有條件的學校逐步實現多媒體教學進入每一間教室;從2006年起全市每年至少裝備2500臺以上計算機,使人機比穩定在7∶1以上。
  建設高標準的中山市教育信息資源中心,充分實現教育資源共建和共享。加大投入,進一步充實和完善以新課程為中心的教育信息數據庫、教育教學資源庫群和數字圖書館,形成幼兒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等一系列教育教學資源體系,為學習型社會的建立奠定基礎;積極推動信息技術在教學中的應用,加強信息技術與其他課程的整合;同時,通過基于教育城域網跨系統、跨平臺、跨數據庫的信息集成平臺,實現市鎮、鎮區間及不同業務系統、教育機構間數據交換、共享與匯總,充分實現教育管理信息化。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黨政一把手親自抓教育現代化建設的領導體制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把教育現代化建設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切實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建立健全各級政府教育現代化建設目標管理責任制,黨政一把手要對當地教育現代化建設負總責,及時研究解決涉及教育現代化建設的重大問題,特別是財政投入、教師隊伍、土地使用等問題。進一步完善市、鎮(區)黨政一把手教育工作實績考核制度。各鎮(區)要根據市教育事業“十一五”規劃和《廣東省教育現代化建設綱要(2004-2020)》,制訂本地區的實施方案,各級政府要把推進教育現代化作為重要的工作職責,加強領導,扎實推進。
  (二)全面實行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
  依據國家和省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結合我市實際,進一步健全與完善我市各項教育制度、政策和措施,確保教育優先發展,規范各種辦學行為,明確學校、家庭、社會各方的責任,切實做到各種教育行為有法可依。探索教育執法機制和監督機制,依法監督辦學活動,維護教育活動正常秩序。依法保護教育活動參加者的合法權益,為教育教學活動創造良好環境。建立健全以學校法人和學校章程為基礎的現代學校制度,全面實施“一校一章程”,建立健全校長、教師、學生以及各項教育工作的管理、運作制度。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學校依法辦學、社會依法參與、學生依法受教”的良好教育法治環境。
  (三)建立和完善教育經費多元投入體制
  建立健全公共財政體制下教育投入的穩定增長機制。各級財政優先保證教育的需求,市、鎮(區)教育財政性撥款切實做到《教育法》規定的“三個增長”(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應當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并使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教育費用逐步增長,保證教師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確保教育的可持續發展。全市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本市生產總值的比例,2007年達到3%,2010年達到4%。“十一五”期間,市、鎮(區)每年提高本級財政支出中教育經費所占比例2個百分點。按照有關規定開征的教育稅費,必須全部用于教育事業。
改革和完善財政對教育投入的方式。建立和完善公辦高等學校以生均綜合定額撥款為主的預算管理體制。根據高校總體發展規劃和實際償還能力,積極利用財政貼息貸款改善高校辦學條件。要進一步完善現行財政貼息貸款政策,市財政安排的非義務教育階段專項可在嚴格的可行性研究后嘗試財政貼息貸款,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導向和放大作用。建立貸款預警制度,各有關學校要嚴格做好貼息貸款的還款計劃,財政部門對學校財政貼息貸款項目進行績效評價,避免學校貸款轉嫁為財政金融風險。
  進一步完善非義務教育階段成本分擔機制。改革現行收費管理體制。鼓勵公辦非義務教育學校用非財政資金擴大辦學規模,凡符合國家和省政府有關規定所增加的學位可按民辦學校收費管理。各類企業按職工工資總額2.5%比例提取的經費,專項用于職工的教育和培訓。
  鼓勵和支持拓寬籌資渠道。鼓勵公民、社會組織、港澳臺同胞和海外僑胞捐資辦學。落實學校稅收優惠政策。支持非義務教育學校開拓金融、信貸、教育服務、科技開發等途徑籌措教育經費。深化學校后勤社會化改革,建立與高等教育大眾化相適應的高校新型后勤保障體系,建立健全中小學后勤服務保障體系。
  建立健全扶困助學長效機制,實現全市資助對象無縫覆蓋。按計劃推進城鄉免費義務教育,未實現免費義務教育前,堅持實施“兩免一補”助學制度,義務教育階段按“一費制”標準免雜費、書本費,補助寄宿生生活費;高、職中免學雜費、書本費,補助寄宿生住宿費;對就讀中專、技校、大學的貧困家庭學生予以一定資助;對因特殊情況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給予特別資助。繼續實施中等職業學校智力扶貧工程。完善高等教育階段以“獎、貸、助、補、減”為主體的助學政策體系。鼓勵、支持個人和社會組織建立非營利助學基金或設立各種獎學金,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切實加強對教育經費使用的監管。健全各級各類學校經費管理監督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公辦學校經費收支的管理辦法,建立健全教育經費使用的監測、審計、評估和獎懲制度。各級各類公辦學校所收取的學費、雜費、住宿費和捐資助學費等各種收費必須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財政部門要及時足額返還,全部用于教育事業發展,任何單位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抵頂財政預算內撥款。
  (四)加快推進體制創新
  深化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和完善政府統籌、分級辦學、分級管理、社會參與的基礎教育和職業教育管理體制,配合國家、省政府完善高等教育“兩級管理、三級辦學”體制。市進一步加強對教育發展的統籌規劃和宏觀管理。為進一步加快全市職業與成人教育發展,建立以市政府分管領導為召集人,教育、發展改革、財政、勞動保障、人事、科技、經貿、農業等部門組成的全市職業與成人教育工作局際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職業與成人教育工作的重大部署和政策措施,統籌全市職業與成人教育資源配置,提高職業與成人教育整體水平。加大對經濟欠發達鎮(區)教育發展的指導和扶持,促進全市教育均衡發展。鎮(區)要切實承擔本地基礎教育的辦學責任,在財稅分成新體制下,按照事權與財權相統一的原則,大力發展本鎮(區)教育事業。同時要繼續發揮村民委員會在實施義務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各鎮(區)要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分類指導、有所區別的原則,鼓勵各村民委員會分擔適量的辦學責任。
  進一步創新辦學體制。義務教育堅持以政府辦學為主,以社會力量辦學為補充;非義務教育實行更加靈活、開放、多樣的辦學體制和模式,形成以政府辦學為主,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共同發展的格局。積極推動非義務教育公辦學校進行多種辦學體制的改革試驗。建立高中教育成本分擔機制,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舉辦普通高中,大力發展民辦中等職業教育,形成多元化的高中階段教育辦學格局。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舉辦多種形式的高等教育。
  進一步深化招生考試和學業評價制度改革。以實施素質教育為導向,堅持和完善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制度;探索升學考試成績與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高中階段招生辦法改革;同時積極配合國家、省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
加強畢業生就業指導。建立健全畢業生就業市場,完善市場導向、政府調控、學校推薦、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就業機制、畢業生就業指導與服務體系。加強就業教育,引導畢業生轉變就業觀念,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增強就業競爭力;扶持自主創業,促進充分就業。
  (五)進一步加強教育督導和評估
  強化督政。進一步加強對鎮(區)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將評估結果作為評選文明鎮(區)、考核黨政主要領導工作業績的重要內容,作為衡量鎮(區)教育發展水平的主要依據。堅持有效的激勵機制,公開督導評估結果,進一步完善教育工作年度獎勵制度,繼續對鎮(區)、村兩級教育工作年度先進單位進行表彰與獎勵。
  加強督學。繼續大力推進素質教育辦學水平督導評估,促進教育內涵發展;開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規范化建設的督導評估,進一步加快優質教育資源建設;啟動素質教育示范性學校評估,鑄造一批高水平名牌學校;建立基礎教育課程改革質量監測督導制度;健全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質量保障與評估機制。
  優化隊伍。加強教育督導機構、隊伍和信息網絡建設,進一步規范教育督導評估行為,促進督導評估工作網絡化、制度化和科學化。
  (六)進一步加強黨的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
  大力倡導教育系統“銳意進取,奮發有為;追求卓越,精益求精;高度負責,無私奉獻;同心協力,精誠團結;創優爭先,增光添彩”的五種精神,按照政治堅定、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勤政廉政、團結協作的要求,加強各級領導班子建設。打造一支基層歡迎、群眾滿意、領導放心的教育局機關干部隊伍,切實當好市委、市政府發展教育的參謀和助手,發揮教育改革和發展領頭雁的作用;優化學校領導班子的年齡、學歷、知識與專業結構,推進思想、組織、作風和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各級領導干部工作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建立符合中山教育特點和校長成長規律的校長管理體制,促進校長不斷地自我完善,培養和造就一支精通教育、治校有方的高素質、專業化校長隊伍。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建立教育、制度和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進一步健全校務公開制度。積極推進“固本強基”工程,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進一步加強學校基層黨組織建設,積極做好在青年教師和高中高年級學生、高校學生中發展黨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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