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洲鎮人民政府:
你鎮《關于啟動〈中山市坦洲鎮七村南片區(2308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一般修改〉的請示》(中坦府〔2025〕25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若干指導意見(暫行)的通知》(粵自然資發〔2021〕3號)以及《中山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要求,同意你鎮啟動《中山市坦洲鎮七村南片區(2308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一般修改》(以下簡稱《控規》),報批成果以報批年份標明版次。
二、你鎮在上述《控規》調整過程中,應做好現狀權屬及存量建設用地的基礎調查,嚴格遵守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強制性內容,充分征求權屬單位(含市土地儲備中心、城建集團)意見。注意與土地利用管理政策規定相銜接,研究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盡土地盤活路徑,確保規劃有效實施和土地按期開發建設。對具備收儲條件的用地要加大收儲力度,促使形成連片整備、連片開發。
三、你鎮應盡快組織編制《控規》方案,認真貫徹《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若干指導意見(暫行)的通知》有關要求,嚴格實施《中山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落實“三區三線”等管理要求,規劃編制與管理遵循《中山市國土空間規劃技術標準與準則(2023版)》要求。
四、上述《控規》方案要進一步完善公共設施、市政設施、道路系統及綠地系統規劃,并按法定程序對修改后方案進行審查報批。報批材料中應當附具規劃地段利害關系人意見及處理結果。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