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洲鎮人民政府:
你鎮《關于實施〈中珠聯圍海堤(馬角至大涌口水閘段)加固工程用地規劃條件論證〉的請示》(中坦府〔2024〕17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中珠聯圍海堤(馬角至大涌口水閘段)加固工程用地規劃條件論證》已經中山市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控制性詳細規劃專業委員會審議,符合《廣東省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條例》《中山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因此,原則同意《中珠聯圍海堤(馬角至大涌口水閘段)加固工程用地規劃條件論證》,該報告所提規劃條件作為中珠聯圍海堤(馬角至大涌口水閘段)加固工程項目的規劃審批依據。
二、你鎮要加強對上述規劃條件實施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應認真執行,不得隨意調整。你鎮應加快相關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或村莊規劃)編制進度,將已批規劃設計條件落實到相應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或村莊規劃)中。
三、你鎮應在上述規劃設計條件獲批之日起20日內,向社會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