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現將《關于進一步推行“媽媽崗”就業模式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日
關于進一步推行“媽媽崗”就業模式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就業優先戰略,健全就業促進機制,強化多元就業形態培育,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粵府辦〔2023〕13號)和《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婦女聯合會關于推行“媽媽崗”就業模式的通知》(粵人社規〔2023〕16號)要求,結合我市“媽媽崗”就業模式實踐經驗,進一步推動用人單位為需要彈性工作的勞動者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和人文關懷,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擴大設崗范圍,拓展適用群體
(一)廣泛開發“媽媽崗”。支持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將工作時間可彈性、勞動強度不大、工作環境好的生產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設置為“媽媽崗”,實行靈活上班和彈性工作,即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或工作安排等方面實行具有一定靈活性和自主性的工作方式。重點引導鼓勵工業制造、居民服務、文化旅游、新業態平臺等用人單位設立“媽媽崗”。(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婦聯、市總工會、各鎮街負責,列第一位為牽頭部門,下同)
(二)拓展“媽媽崗”適用群體。支持用人單位從經營管理實際出發,充分考慮勞動者照顧家庭、職業發展、勞動能力限制等因素,將“媽媽崗”適用群體從“對12周歲以下兒童負有撫養義務的婦女勞動者”拓展到以下勞動者:
1. 對12周歲以下兒童負有撫養義務的;
2. 因家庭成員失能、殘疾或患有重大疾病需要照顧的;
3. 屬就業困難人員、殘疾人或患重大疾病的;
4. 屬有職業發展需求的高校畢業生(畢業5年內)的;
5. 從事網絡零售、線上教育培訓、互聯網醫療行業等有利于高質量充分就業的。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婦聯、市民政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工商聯、各鎮街負責)
二、強化公共服務,提升供需適配
(三)強化就業服務供給。建立“媽媽崗”用人單位統一名錄,并在公共就業服務網站服務專區公布。對納入名錄的用人單位,各鎮街配備就業服務專員,主動提供招用工服務,引導用人單位在為“媽媽崗”員工辦理就業登記時,主動申明相關崗位為“媽媽崗”,并通過免申即享、直補快辦等模式落實社保補貼、崗位補貼等各類惠企補貼政策。各鎮街要依托公共人力資源市場、零工市場,為“媽媽崗”供求對接洽談提供免費場地,舉辦專場招聘會。充分發揮村(社區)熟悉基層群眾家庭狀況的優勢,在設崗單位周邊組織發動適合的對象,參加供求對接洽談。(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婦聯、市總工會、各鎮街負責)
(四)著重提升設崗水平。發揮商會、行業協會、社會組織等多方力量,積極引導用人單位科學合理制定“媽媽崗”崗位標準、設置方案和工作制度,探索實行“彈性上班+績效考核”。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設立“媽媽崗”車間、“媽媽崗”生產線等,配套建立母嬰室,為員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重點指導新時代中山現代產業集群“十大艦隊”的用人單位,針對技能人才培養需求,設置“媽媽崗”,提高技能人才隊伍就業穩定性。新業態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行業指導和行業監管,統籌推進互聯網、快遞、外賣配送、交通運輸等新業態、新就業群體彈性工作制度的探索工作,加強黨組織建設和行業關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郵政管理局、市委組織部、市婦聯、市總工會、市工商聯、各鎮街負責)
(五)加強職業技能提升。鼓勵“媽媽崗”員工多途徑提升職業技能水平,鏈接發動各方資源力量就近為員工提供多樣化、實用性強的就業創業技能培訓,按規定給予技能提升補貼。整合職業培訓機構、行業協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多方資源,定制公益性培訓項目,促進高質量就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體育局、市婦聯、市總工會、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各鎮街負責)
三、優化扶持政策,提高設崗積極性
(六)享受用人單位吸納“媽媽崗”就業補貼。申報勞動用工“媽媽崗”的用人單位,新招用對12周歲以下兒童負有撫養義務的勞動者(以下簡稱“符合條件的勞動者”),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并主動申明“媽媽崗”,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每月按400元/人標準給予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指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下同)最長不超過1年的就業補貼。多名勞動者撫養同一名兒童的只能一人享受。每個單位年度補貼最高20萬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
(七)享受靈活就業人員“媽媽崗”就業補貼。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在申報勞務用工“媽媽崗”用工單位實現靈活就業的,與用工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務協議,辦理靈活就業登記并主動申明“媽媽崗”,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每月按300元/人標準給予靈活就業人員最長不超過1年的就業補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
(八)享受崗位培訓補貼。支持設有“媽媽崗”的用人單位組織開展崗前、在崗或轉崗等培訓,對符合條件的勞動者按500元/人標準給予用人單位崗位培訓補助,每個單位年度補貼最高5萬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
(九)開展市級“媽媽崗”就業基地認定。在全市“媽媽崗”用人單位名錄范圍內,招用對12周歲以下兒童負有撫養義務的婦女就業50人(含)以上的,遴選一批成效顯著、社會影響好的用人單位,認定為年度的市級“媽媽崗”就業基地,給予適當激勵,并擇優推薦為“巾幗文明崗”、評選省級“媽媽崗”就業基地認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婦聯負責)
四、規范用工管理,保障合法權益
(十)完善用工管理。用人單位要根據用工管理實際,綜合考慮勞動者需求,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依法建立公平合理的工時和休息休假制度。屬于勞動關系的,雙方應簽訂勞動合同,依照現行勞動法律法規政策進行規范和處理。屬于新型用工關系的,雙方應簽訂新型用工關系協議,合理確定雙方權利義務。屬于民事關系的,雙方可簽訂勞務協議,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規政策進行規范和處理。(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郵政管理局、市總工會、市工商聯、市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負責)
(十一)強化依法參保。用人單位應依法為“媽媽崗”員工參加社會保險,保障員工社會保險權益。員工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業的,各用人單位應及時為員工參加工傷保險。對于未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單位可按相關規定為其單項參加工傷保險。(市稅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保局負責)
(十二)加強協同監管。各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強化協同聯動,加強對“媽媽崗”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宣傳、監督指導、日常巡查和女職工權益保障專項執法,嚴厲打擊侵害育兒婦女勞動權益等違法行為。通過事前查詢機制,建立“媽媽崗”單位信用檔案,開展準入信用狀況查詢。設置“媽媽崗”信用管理專區,實現對設崗單位信用狀況“一站式”即查即看并開展抽查評價措施。列入“信易貸”白名單企業,將優先被推薦給銀行業金融機構,享受優先辦理信貸業務服務。(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婦聯、市總工會、市發展改革局、中國人民銀行中山市分行、各鎮街負責)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