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區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中山市大學生士兵征集工作,吸引更多高素質人才投身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保證高標準完成以征集大學生士兵為重點的征兵工作任務,根據軍委國防動員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大學生征兵工作的通知》(軍動〔2016〕41號)、《廣東省征兵工作責任制規定》(粵征〔2016〕38號)以及《關于廣東省征集大學生士兵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粵府辦〔2017〕30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對象
大學生士兵指經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征兵辦)批準入伍的大學生直招士官和大學生義務兵[通過全國征兵網學歷驗證的全日制本科、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錄取的新生]。
征集大學生士兵以男性為主,女性大學生士兵根據軍隊需要確定。大學生士兵名單由市征兵辦在新兵入伍180天后認定。
二、征集任務
(一)根據省征兵辦下達我市的兵員征集任務和大學生士兵指導比例,結合各鎮區所屬適齡青年及在校大學生數量,由市征兵辦確定各鎮區兵員征集任務和大學生士兵指導比例。各鎮區合計征集任務數不少于全市總征集任務的四分之三。
(二)根據教育廳、省征兵辦明確的高校征集大學生士兵指導比例和任務,結合我市兵員征集任務和大學生士兵指導比例,由市征兵辦分別確定屬地各高校的大學生士兵征集任務。
三、征集時間
(一)每年6、7月,面向各鎮區、各高校應屆畢業生征集直招士官,經體檢、政治考核合格后,擇優選定預招對象,由市征兵辦與預招對象簽訂《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協議書》,按規定辦理入伍手續,8月組織到部隊報到。
(二)每年高校暑假前,主要面向各高校在校生、應屆畢業生征集大學生義務兵,經體檢、政治考核合格后,由各高校征兵工作站報市征兵辦批準,發放《大學生預定兵通知書》。在新兵起運前,由市征兵辦對大學生預定兵進行全面復查。
(三)每年8、9月,主要面向各鎮區所屬應(往)屆高校畢業生、在校生和高校新生,由各鎮區征兵辦負責動員報名、初檢初考,確定大學生預征對象,經市征兵辦體檢、政治考核合格后,批準入伍。
四、宣傳發動
(一)市宣傳部門在中山日報和中山廣播電視臺等主流媒體開辟征兵宣傳專欄,利用中山網、中山發布等平臺,深入開展全民國防教育宣傳,加強輿論引導和大學生征兵政策解讀,在全社會營造濃厚的參軍入伍氛圍。
(二)每年3-6月,各高校在加強國防教育的同時,通過舉辦“征兵啟動儀式”“政策咨詢周”“征兵宣傳月”等活動,利用校園網、校園廣播、櫥窗專欄、短信、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平臺,組織學生輔導員和退役大學生深入班級、學生宿舍、食堂等場所,宣傳解讀征兵有關政策規定,激發大學生參軍報國熱情。
(三)各鎮區、市直機關在廣泛開展征兵宣傳的基礎上,采取“登門入戶”方法,重點針對所屬大學生進行一對一、點對點宣傳征兵優惠政策,盡最大可能挖掘大學生征集潛力。
(四)市教育部門要組織轄區內各高中階段學校開設征兵宣傳專題講座,介紹大學新生征兵優惠政策,動員拿到大學錄取通知書的高中應屆畢業生先參軍后上學。
五、體檢政考
(一)5月底前,各高校組織本校應征報名的大學生進行現場確認、身體初檢和政治初考,篩選確定大學生士兵預征對象,并報市征兵辦審核備案。
(二)6月底前,市征兵辦組織各高校預征對象到指定征兵體檢站進行全面體檢,屬地公安部門配合對各高校征兵體檢合格大學生進行政治考核和走訪調查。雙合格大學生報市征兵辦批準后,發放《大學生預定兵通知書》。8月,結合年度征兵工作,由市征兵辦對各高校大學生預定兵進行全面復查。
(三)根據年度征兵工作計劃,各鎮區征兵辦組織所屬應(往)屆高校畢業生、在校生和高校新生進行體檢和政治考核。
六、優待政策
(一)大學生士兵享有優先報名應征、優先體檢政審、優先審批定兵、優先安排使用“四個優先”政策優待。
(二)大學生士兵按研究生以上35000元、本科30000元、大專25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入伍獎勵?;鹁媛殬I技術學院和各鎮區所屬大學生士兵,分別由火炬開發區管委會、入伍大學生士兵所在鎮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按規定辦理;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中山職業技術學院、市直機關以及其他屬地高校大學生士兵一次性入伍獎勵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按規定發放。
(三)非中山籍在校大學生義務兵,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按規定給其家庭發放優待金,其家庭享受軍屬待遇由入學前戶籍地按規定給予其他方面的優待;中山籍大學生義務兵,由所在鎮區按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優待。
(四)到西藏、新疆和海拔3000米以上高原地區、一類海島等艱苦地區服役滿半年以上的大學生士兵,其一次性入伍獎勵金和義務兵優待金按當年度標準的2倍發放。到上述艱苦地區服役滿半年以上的非大學生義務兵優待金參照執行,不再享受購買保險優待政策。
(五)市教育部門和有關高校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認真落實大學生參軍入伍各項激勵政策。
(六)中山籍大學生士兵退役安置,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結合退役當年我市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七)非中山籍在校大學生士兵退役、復學后,在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和中山職業技術學院入伍的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按有關規定發放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在火炬職業技術學院入伍的由火炬開發區管委會按有關規定發放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其他非中山籍大學生士兵退役安置,由其退役接收安置所在地負責。
(八)大學生士兵退役后自主創業,可申請一次性創業扶持金、場地租金補貼、小額貸款貼息、創業導師補助和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等就業創業補貼,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有關規定辦理。
(九)招錄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退役士兵符合條件者筆試加10分,招錄或選拔基層專職武裝干部、民兵干部和政府雇員、村(居)“兩委”成員,滿足基本條件下重點優先招錄或選拔退役大學生士兵,具體實施辦法由市公安部門,市組織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各鎮區制定。
七、組織保障
(一)市征兵辦、市教育和體育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各鎮區和各高校按照規定要求開展大學生士兵征集工作。
(二)各鎮區征兵辦負責轄區內所屬大學生士兵征集工作。
(三)各高校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征兵工作領導小組,依托學生工作管理部門和現有資源設立征兵工作站,推動高校征兵工作落實。建立培養以學生輔導員和學生干部為主體的征兵工作骨干隊伍,制定專人專職具體負責本校大學生士兵征集工作。
(四)各鎮區武裝部按“屬地負責”原則,負責指導協調轄區內高校開展征兵工作,市直武裝部掛點指導協調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中山職業技術學院征兵工作站開展征兵工作。
(五)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中山職業技術學院征兵工作經費納入市直武裝部征兵工作經費,火炬職業技術學院征兵工作經費由火炬開發區予以保障。其他高校征兵工作經費由市征兵辦予以保障。各高校要確保專款專用。
八、檢查督導
(一)市征兵辦會同市教育和體育局成立大學生征兵工作督導小組,深入各鎮區、各高校進行聯合檢查督導,重點檢查各單位機構設置、宣傳發動、初檢初考和政策落實等情況。
(二)每年征兵工作結束后,市征兵辦根據各高校、各鎮區大學生征兵工作落實情況予以通報講評,并列入征兵工作“五率”量化考評進行綜合排名?!拔迓省笨荚u成績達不到優秀的單位,不得評為“征兵工作先進單位”。
(三)當年未完成大學生士兵征集比例和任務的單位,須書面向市征兵辦說明情況,并視情況依照《兵役法》《征兵工作條例》有關規定追究單位和相關負責人責任。
上述政策自2019年起執行,并將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規定適時進行修訂完善。此前我市相關文件規定與本通知不相符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