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區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中山市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4月2日
中山市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方案
為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大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力度工作部署,不斷優化辦事創業和營商環境,根據國家、省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意見及方案精神,結合中山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更快更好更方便服務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為導向,圍繞依申請辦理的行政許可、行政給付、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裁決和公共服務等直接面向企業和群眾的6類政務服務事項,統籌推進“數字政府”建設,推動審批服務理念、制度、作風全方位和深層次變革,著力打造“寬進、快辦、嚴管、便民、公開”的審批服務模式,切實解決影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的堵點痛點,努力打造優質高效的辦事和營商環境,力爭在2020年底前,政務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方面實現4個100%,推動我市成為全國政務服務質量最優、效率最高、人民最滿意的地區之一。
二、工作任務
(一)推行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
1.大力推行“馬上辦”。進駐實體政務大廳的政務服務事項,要大力推行馬上辦理、當場辦結、立等可取,減少企業和群眾到政府辦事現場等候時間。2019年底前,市、鎮(區)兩級政府面向自然人提供的現場辦理事項,力爭即辦比例達到40%左右;2020年底前,力爭達到50%左右,簡易事項實現100%即來即辦。(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直各相關單位、各鎮區配合)
2.優先推行“網上辦”。按照“應上盡上、全程在線”的原則,推動全市政務服務事項納入廣東政務服務網辦理,切實提高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比例。2019年底前,市、鎮(區)兩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達到80%以上;2020年底前,除經本級政府批準的事項外,市、鎮(區)兩級政務服務事項實現100%網上可辦。(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直各相關單位、各鎮區配合)
3.積極推行“就近辦”。依托市、鎮(區)兩級政務服務平臺和基層公共服務平臺,推動基于互聯網、自助終端、移動終端的政務服務入口全面向基層延伸,實現就近能辦、多點可辦、少跑快辦。2019年底前,市、鎮(區)兩級政府面向自然人提供的現場辦理事項,實現75%以上可在就近的實體政務大廳申辦;2020年底前,力爭實現100%可在就近的實體政務大廳申辦。(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直各相關單位、各鎮區配合)
4.全面推行“一次辦”。凡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申報材料齊全的政務服務事項,原則上要一次辦結;辦理過程中需要現場踏勘、技術審查、聽證論證的,實行馬上響應、聯合辦理和限時辦結。2019年底前,市、鎮(區)兩級政務服務事項實現80%以上“最多跑一次”;2020年底前,除經本級政府批準的事項外,市、鎮(區)兩級政務服務事項實現100%“最多跑一次”。(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直各相關單位、各鎮區配合,市稅務部門按稅務總局要求執行)
5.公布“四辦”事項目錄。市、鎮(區)相關單位對照“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標準和要求,根據自身實際確定具體事項,在編制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時,通過《廣東省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管理系統》(http//19.15.0.24/gdsqlk)勾選事項“四辦”屬性,成熟一批、錄入一批、自主發布、動態管理,形成“四辦”政務服務事項目錄,以廣東省政務服務網為載體集中展示、實時更新。2020年底前,實現“四辦”事項達到“四個100%”,在市直各單位、各鎮區全覆蓋。(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直各相關單位、各鎮區配合)
(二)推進“數字政府”改革建設。
6.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智能審、自動批。依托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以高校畢業生引進落戶、高齡老人津貼申請、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網約車許可辦理等事項為切入點,深入梳理審批服務事項,優化審批流程,簡化申請、受理、審查、決定、送達等環節,科學確定系統審批規則,通過數據共享和實時比對核驗,自動做出審批決定并將審批結果告知申請人。2019年年底前編制第一批智能審批事項清單,同步制定政務服務事項“自動審批”標準規范。(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單位和各鎮區配合)
7.拓展“粵省事”等移動服務應用。結合百項堵點疏解工作,以公安、人社、醫療保障、產權交易、公積金等領域為重點,梳理車輛管理、社保業務、醫保業務、不動產檔案查詢、公積金辦理等本地高頻便民服務事項,按照適宜手機辦理的要求優化業務辦理流程,統一規范接入“粵省事”、“支付寶”等平臺。通過“掌上”辦事不斷提升用戶體驗感,實現服務個性化、精準化和一站式“指尖辦理”,實現高頻政務服務事項“零跑腿”。(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公安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局、醫療保障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單位和各鎮區配合)
8.促進各類政務信息聯通共用。2019年底前,建成中山“數字政府”第二個政務云平臺。完善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體系。推動我市政務信息系統通過省交換平臺統一接入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配合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部門,推動國家部委、省級審批服務系統依托省政務服務平臺向我市各級政務服務機構開放端口、權限和共享數據,打通數據查詢互認通道。加快推廣電子證照、電子檔案和電子印章應用,并做好文件歸檔。(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直各相關單位、各鎮區配合)
9.提升網上政務服務能力。2019年底前,建成電子證照庫,逐步推動存量證照電子化,促進高頻證照的簽發應用,擴大電子證照在個人和企業業務辦理中的應用覆蓋,推廣電子檔案和電子印章應用。探索開展智能審批,提供網上辦事過程智能在線咨詢、關聯信息主動推送等服務。進一步完善非稅業務網上繳費對賬、信息共享等服務建設,實現網上支付服務便捷化,推進市民個人網頁和企業專屬網頁建設。以審批智能化、服務自助化、辦事移動化為重點,把實體大廳、網上平臺、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服務熱線等結合起來,實現線上線下功能互補、融合發展。(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直各相關單位、各鎮區配合)
(三)深入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集成化。
10.深入開展“十統一”標準化梳理工作。市、鎮(區)各相關單位按照統一規范和機構改革精神,基于行政權力事項目錄和公共服務事項指導目錄,編制、調整政務服務實施清單,實現市、鎮(區)兩級同一事項的基本編碼、實施編碼規則、事項名稱、子項拆分、事項類型、設定依據、辦理流程、辦理時限、提交材料及表單內容要素“十統一”。2019年9月底前,根據機構改革后部門職能調整情況,重新調整事項歸屬和網上網下辦理信息,確保各類要素準確規范。推動政務服務事項清單、辦事指南、辦理狀態等相關信息在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終端、實體大廳、政府網站和第三方入口等服務渠道同源發布。(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直各相關單位、各鎮區配合)
11.制定申請材料樣本和審查受理標準。圍繞依申請辦理的行政許可、行政給付、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裁決和公共服務等直接面向企業和群眾的6類政務服務事項,聯合第三方專業審查機構和審批(辦理)部門,按照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的總要求,逐一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簡化優化事項辦理標準和流程,制定申請材料樣本和受理審查規范,依托中山市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管理系統,供網上網下辦事平臺和審批業務系統共享共用。(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直各相關單位、各鎮區配合)
12.優化再造政務服務事項流程。以企業和群眾辦好“一件事”為標準,在各級行政服務中心全面推行主題式辦事模式,將分散在不同部門的依申請辦理的服務事項按主題分類,實行“一表申請、統一受理、并聯審批、統一出證”辦事服務模式。2019年完成市、鎮(區)兩級涉企辦事證明文件清理規范,全面取消“其他材料”等兜底規定,對入戶、人才評審、職稱評審、社保卡辦理、醫療保險申領、住房公積金辦理等個人服務事項辦理時限在2018年基礎上再進一步壓縮。2020年政務服務事項基本做到標準統一、聯動協同。2021年基本實現主題式辦事模式全覆蓋。(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醫療保障局負責)
13.建立完善標準運行評價機制。加強廣東政務服務網效能監督系統建設,2020年底前,實現市、鎮(區)兩級全覆蓋。對市、鎮(區)兩級政務服務事項運行情況、異常情況、效能投訴、業務咨詢等進行實時監測,將超時辦結等異常情況對社會公告。利用效能監督系統對數據進行統計分析,2020年底前,建立健全政務服務標準運行評價機制和指標體系,對政務服務效能進行評價,探索開展即時性評價。(市委編辦、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四)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
14.取消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全面清理本市辦理各類業務所需的證明事項,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能通過個人現有證照來證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請人書面承諾方式解決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蓋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過網絡核驗的一律取消,開具單位無法調查核實的一律取消。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清理結果的公告》(中府函〔2018〕901號)公布的清理結果,需要修改、廢止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或者規范性文件的,按照法定程序予以修改、廢止。(市司法局牽頭,市直各相關單位配合)
15.實行證明事項清單管理制度。確需保留實施的證明事項,對外公布清單,逐項列明設定依據、索要單位、開具單位、辦理指南等,嚴格實行清單管理。對保留的證明事項,持續改進審批服務方式,加強部門、地區之間的互認共享,減少不必要的重復舉證。未納入保留證明事項清單的,相關單位不得擅自要求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證明。(市司法局牽頭,市直各相關單位配合)
(五)大力推行審批服務集中辦理。
16.大力推行“一門通辦”。落實國家“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原則上不再保留各地政府部門單獨設立的服務大廳”要求,逐步消除市級部門單獨設立的服務大廳和各鎮區行政服務分中心,推動市公安出入境管理、車輛管理業務向市行政服務中心集中,實現“多點通辦”;推動工商、稅務、公安、公積金等熱點事項向鎮區行政服務中心集中,實現“多門”變“一門”。各鎮區創造條件只保留一個行政服務中心,保留分中心的鎮區要確保各類事項“多點通辦”。(市公安局、各鎮區分別牽頭,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配合)
17.全面實行“一窗通辦”。持續完善“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的業務運作模式,市、鎮兩級政務服務中心按照開辦企業、投資項目、產權交易、警務服務、稅收服務、民生事項等業務類型分類設立綜合服務窗口,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進駐綜合服務窗口,并延伸到廣東省政務服務網、自助服務終端和“粵省事”小程序,實行“一窗通辦”。根據企業和群眾辦件頻率、辦事習慣,不斷調整優化綜合窗口設置。2020年底前,形成網上辦事、實體辦事、自助辦事,線上線下功能互補、無縫銜接的集成融合政務服務新格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直各相關單位、各鎮區配合)
18.整合優化審批服務機構和職責。結合市直單位和鎮區政府機構改革,持續優化部門內設機構和職能設置,持續推進一類事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統籌、一個部門的政務服務事項原則上向一個科室集中。(市委編辦牽頭,市直各單位、各鎮區配合)
19.建立健全審批服務與監管協調機制。按照權責對等、權責一致和“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厘清審批和監管權責邊界,強化落實監管責任,健全工作會商、聯合核驗、業務協同和信息互通的審管銜接機制。2020年底前,基本健全市直單位內部審批科室與監管科室、鎮區政務服務管理部門與審批部門、市直單位政務服務事項委托授權單位與鎮區事項承接單位間的工作協調配合機制。(市直各相關單位、各鎮區負責)
(六)創新便民利企審批服務方式。
20.推進開辦企業便利化。推廣火炬開發區試點經驗,根據省統一安排部署,在全市推行“證照分離”改革,扎實推進“照后減證”。全面推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服務。全面推開開辦企業全程電子化,拓展電子營業執照在政務、商務、金融等領域應用。優化企業設立登記、公章刻制、銀行開戶備案、申領發票等服務,將開辦企業時間在5個工作日以內的基礎上進一步壓縮。(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公安局、市稅務局、人民銀行中山市中心支行等配合)
21.提升不動產登記便利度。全面開展不動產登記能力和作風建設“雙提升”行動。全面推行不動產交易、登記、繳稅“一窗受理、信息推送、并聯審批”,實現只需提交一套申請材料。大力推進“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全面推行快遞寄證業務等便民服務舉措,探索群眾辦理登記“零跑動”。推進不動產抵押登記、抵押注銷事項、不動產檔案查詢就近辦、終端辦、微信辦。2019年底前,實現抵押登記3個工作日辦結(銀行件1個工作日),一般登記5個工作日辦結。(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稅務局、各鎮區配合)
22.優化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服務。開展投資項目審批管理事項統一名稱和申請材料清單清理工作,進一步規范投資審批行為,統一申請材料標準,將投資項目開工前政府部門審批時間壓減1/2以上。依托“一庫一平臺”(企業投資項目庫、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開展投資項目事中事后監管工作。建立投資項目預備庫策劃生成制度,加強企業投資項目落地服務。(市發展改革局、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
23.鼓勵探索更多便利化舉措。深入推進居民身份證、駕駛證、出入境證件、醫保社保、住房公積金等便民服務事項互聯互通、在線可查、異地可辦。推行網上全天候在線申請。推廣容缺后補、綠色通道、首席服務官和數字化審圖、告知承諾、快遞送達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預約辦理、同城通辦、異地代辦、跨層聯辦、智能導辦、一對一專辦等多種服務方式,多渠道多途徑提高辦理效率和服務水平,切實解決企業和群眾反映突出的排號等號、耗時長、來回跑等問題。對面向自然人的量大面廣事項,利用銀行、郵政、電網、電信、移動、網通等網點實現服務端口前移。在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留守老人多的農村地區,積極開展代繳代辦代理等便民服務,在農村普遍建立網上服務站點,加快完善鄉村便民服務體系。(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直各相關單位、各鎮區配合)
(七)深化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改革。
24.加快推進中介服務機構與主管部門脫鉤。審批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主管的行業協會商會及其舉辦的企業,不得開展與本部門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市、鎮(區)兩級需要開展的原則上于2019年3月底前實現轉企改制或與主管部門脫鉤。(市委編辦、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各行政審批實施單位配合)
25.開展中介服務市場準入公平競爭審查。對導致壟斷的行業政策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審查清理。2020年底前,市級及以下部門設定的區域性、行業性和部門間中介服務機構執業限制一律取消。嚴禁限額管理中介服務機構數量,營造服務高效、公平競爭、監督有力的中介服務市場。政府部門在審批過程中委托開展的技術性服務活動,必須通過競爭方式選擇服務機構,服務費用一律由部門支付并納入部門預算。(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司法局、財政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各鎮區配合)
26.應用推廣省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充分運用全省統一的“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推動我市投資項目并聯審批系統、中介超市系統等相關系統與省中介超市系統互聯互通、數據共享,配合建立中介服務機構進駐全省聯審機制,實現“一地入駐,全省通行”,為各類業主購買中介服務提供“公平、公開、公正”的交易平臺。修訂《中山市中介超市管理暫行辦法》《中山市中介超市信用管理暫行辦法》,2019年底前,建立健全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中介服務超市監管體系,實現全省“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發展改革局、財政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牽頭)
(八)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27.建立以信用承諾、信息公示為特點的新型監管機制。加快推廣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領域的應用。2019年底前,探索建立信用約束向失信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股東和高級管理人員等自然人延伸制度。按照國家統一認定標準,及時認定我市紅黑名單,并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進行公開,實施聯合獎懲。(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各市場監管職能單位配合)
28.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建立健全“一單兩庫一細則”,實施隨機抽查事項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每年開展跨部門聯合抽查次數達到該年度總抽查次數10%以上。(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各市場監管職能單位配合)
29.深入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統籌配置行政處罰職能和執法資源,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2020年底前,按照減少層次、整合隊伍、提高效率的原則,大幅減少執法隊伍種類,合理配置執法力量,進一步推動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提升基層監管執法能力。(市委編辦牽頭,市各行政執法單位、各鎮區配合)
30.推進嚴格公正規范文明執法。推動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市司法局牽頭,市各行政執法單位、各鎮區配合)
31.進一步創新政府監管模式。積極探索開展智慧監管、包容審慎監管,提高監管的公平性、規范性、簡約性。(市各市場監管職能單位負責)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直各單位、各鎮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建立工作機制,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實施。各牽頭單位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措施、工作進度,將改革任務清單化、項目化,細化施工圖、時間表、責任鏈。市直各單位要加強對本系統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導和業務培訓,細化量化工作標準,提高工作效能。
(二)完善體制機制。要建立健全市各級政務服務管理體系,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作為市級政務服務統籌管理機構,要加強力量配備,指導、協調、推進全市各級政務服務機構及其管理機構開展工作。要結合機構改革,統籌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盡可能把資源、服務、管理放到基層,進一步整合審批、服務、執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職能,綜合設置機構。
(三)抓好工作落實。要協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作風建設,切實轉變服務理念和工作作風,著力革除“管卡壓”、“推繞拖”和官僚主義、本位主義等“四風”新表現形式。對改革任務落實到位、積極作為的典型要通報表揚、給予獎勵;對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的,要嚴肅問責,確保各項改革落實落細落地。
(四)強化宣傳引導。堅持開門搞改革,建立健全企業和群眾滿意度評價機制,開展滿意度調查,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建議,讓人民群眾評判改革成效。發揮基層首創精神,發掘更多的改革“一招鮮”、“土特產”,建立健全市鎮協作機制。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新媒體等載體和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加強輿論監督,正確引導社會預期,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廣泛凝聚社會共識,營造良好改革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