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區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中山市“十三五”結核病防治規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衛生計生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中山市“十三五”結核病防治規劃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十三五”結核病防治規劃的通知》(粵府辦〔2017〕46號)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市結核病防治工作,減少結核病危害,加快推進健康中山建設,根據我市結核病疫情及防治現狀,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目標
到2020年,結核病防治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結核病防治機構(包括結核病防治所、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明確、協調配合的結核病防治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肺結核發病和死亡人數進一步減少,全市肺結核病發病率下降到58/10萬以下。
(一)報告肺結核患者和疑似肺結核患者的總體到位率達到95%以上。病原學檢查陽性肺結核患者的密切接觸者篩查率達到95%。肺結核患者病原學陽性率達到50%以上。耐多藥肺結核高危人群耐藥篩查率達到95%以上。
(二)肺結核患者成功治療率達到90%以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肺結核患者規范管理率達到90%以上。
(三)學生體檢結核病篩查比例明顯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結核病檢查率達到90%以上。公眾結核病防治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85%以上。
(四)市結核病防治機構具備開展藥敏試驗、菌種鑒定和耐藥結核病分子生物學診斷的能力。
(五)實現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制度與公共衛生項目的有效銜接。增加抗結核藥品供給,提高患者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保障水平,減少因經濟原因終止治療的患者,減輕患者負擔,避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二、防治措施
(一)完善防治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結核病防治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明確、協調配合的結核病防治服務體系,加強結核病防治隊伍建設。進一步改善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診療條件,所有機構達到呼吸道傳染病診療和防護條件。在有條件的鎮區探索開展結核病分級診療和綜合防治服務模式試點,方便患者就醫。結核病防治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配備專人負責結核病防治工作,并加強防治人員培訓,全面提升專業技術能力。落實傳染病防治人員衛生防疫津貼政策,對工作期間患結核病的防治人員按規定給予治療和相應的工傷或撫恤待遇。
(二)多途徑發現患者。做好對病原學檢查陽性肺結核患者的密切接觸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65歲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結核病重點人群的主動篩查工作。加強出入境人員結核病主動篩查工作。將結核病篩查納入學校入學、監管場所入監(所)、社會福利機構接收和流動人口等人群的健康體檢項目。加大就診人群中患者發現力度。定點醫療機構負責對所有肺結核患者進行痰涂片和痰培養檢測,對病原學檢查陽性肺結核患者和耐多藥肺結核高危人群進行耐藥檢測和診斷,推廣耐藥快速檢測技術,縮短診斷時間,開展耐藥監測工作,及時發現耐多藥肺結核患者。
(三)規范結核病診療行為。推廣使用固定劑量復合制劑。規范抗結核藥品臨床使用,加強不良反應報告的監測管理。注重發揮中醫藥作用。定點醫療機構要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非定點醫療機構轉診的患者建立綠色通道,及時安排就診。開展傳染性肺結核患者住院治療試點,逐步實現傳染期內患者住院治療。定點醫療機構要規范耐多藥患者住院治療,患者出院后納入門診登記管理。市級結核病防治機構負責組織有關專家對結核病診療質量進行評估,加強醫療質量控制。加強兒童結核病防治工作,提高卡介苗接種覆蓋率和接種質量。
(四)做好患者健康管理服務。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要求做好肺結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務,并將服務質量納入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考核內容。定點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做到患者轉診追蹤、治療管理等工作全程無縫銜接。將肺結核患者的健康管理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內容。創新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移動互聯網等新技術協助患者管理,提高患者治療依從性。
(五)保障抗結核藥品供應。加強免費抗結核藥物的儲存、運輸及管理工作。對臨床必需、市場價格低、臨床用量小的抗結核藥品實行集中掛網,由醫院與企業議價采購,保障治療用藥需求。加強抗結核藥品質量抽檢,重點加強固定劑量復合制劑和二線抗結核藥品注射制劑質量控制。規范抗結核藥品臨床使用,加強不良反應報告的監測管理。
(六)完善醫療保障和救助政策。將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的抗結核藥品及檢查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將肺結核(包括耐多藥肺結核)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種范圍。對跨區域治療的患者,做好基本醫保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按照健康扶貧工作要求,對符合條件的貧困結核病患者及時給予相應治療和救助,患者治療費用按規定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后,發揮醫療救助和其他補助的制度合力,切實降低患者自付比例。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特別是慈善組織等社會力量的作用,開展對貧困結核病患者的關懷和生活救助。
(七)加強重點人群結核病防治。落實各級各類學校結核病防治工作主體責任,將結核病檢查列入新生入學體檢和教職員工常規體檢項目。加強結核菌/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的防控,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進行結核病篩查,為結核病患者提供艾滋病病毒檢測服務。做好流動人口結核病患者防治工作。加強福利院等社會福利機構人員的結核病篩查和防控。開展監管場所入監(所)體檢結核病篩查和日常監測,落實肺結核患者治療管理,做好出監(所)尚未治愈的肺結核患者轉介治療工作。將結核病篩查納入年度老年人體檢內容。
(八)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結合我市區域衛生信息平臺的建設,逐步實現結核病患者篩查、轉診追蹤、隨訪復查、治療管理等全流程的電子病案信息一體化管理,實現定點醫療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保經辦機構之間信息共享。利用遠程醫療和遠程教育網絡,開展結核病防治技術指導和培訓。
(九)加強宣傳教育。加強對結核病患者及其家屬、密切接觸者、結核菌/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者等重點人群的宣傳教育。把結核病防治知識納入中小學健康教育內容。深入開展百千萬志愿者結核病防治知識傳播行動。各有關部門、社會團體和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各自優勢,不斷創新方式方法,積極宣傳結核病防治知識和防治工作,推動形成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結核病防治的良好社會氛圍。
(十)加強科研與交流合作。加強結核病防治的交流與合作,吸收、借鑒和推廣新的結核病防治技術及成功經驗,積極參與結核病防治合作,爭取技術、資金等方面的支持,推進我市結核病防治工作取得新進展。
三、落實部門責任
各有關職能部門按相關規定履行職責分工,落實防治責任,加強溝通協作,共同推進結核病防治工作。
衛生計生部門要充分發揮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作用,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實施本規劃并開展監督評估;將結核病防治作為傳染病防治監督執法的重要內容;協調完善全市結核病防治服務網絡和專業隊伍;建立健全結核病防治信息管理和共享機制。
宣傳、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等部門要開展結核病防治工作公益宣傳,大力普及結核病防治知識。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將結核病防治納入我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強結核病防治機構等專業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結核病防治設施條件。
教育和體育部門負責加強學校結核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組織落實新生入學體檢及教職員工體檢等學校結核病防控措施,創建良好學校衛生環境,督導學校在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導下做好疫情報告和密切接觸者篩查工作,嚴防結核病疫情在校園內蔓延。
科技部門將結核病防治知識宣傳納入科普宣傳工作計劃。
公安、司法部門負責會同衛生計生部門對監獄、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強制隔離戒毒所、強制醫療所等場所的被監管人員開展結核病篩查和治療管理;將結核病防治知識納入監管場所干警和醫務人員的崗位培訓和教育內容,納入被監管人員的入監(所)和日常教育內容。
民政部門負責擬訂社會救助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貧困結核病患者按規定給予基本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做好福利院等社會福利機構的結核病防控工作。
財政部門負責做好結核病防治經費保障以及組織對資金使用進行績效評價。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完善醫保政策,將肺結核(包括耐多藥肺結核)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種范圍,做好跨區域治療患者基本醫保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提高結核病患者醫療保障水平;將結核病防治知識納入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內容。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加強對抗結核藥品質量監管,完善結核治療藥品質量抽驗機制。
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負責加強口岸結核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落實口岸結核病疫情監測和管理工作。
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社會團體負責為貧困結核病患者提供人道主義救助,開展健康教育和關愛活動。
四、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防治能力建設,落實經費保障,將結核病防治納入我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政府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定期組織對本地區結核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通報檢查結果和工作改進情況。探索引入第三方機構參與考核評價,將考核結果作為財政投入、任職和職稱評聘等的重要依據。市衛生計生局要會同有關部門按上級要求及時對本規劃的實施進展、質量和成效進行督導評估;2020年,組織開展本規劃實施的終期效果評估。
附:本規劃所指相關機構
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我市為中山市第二人民醫院,以及開展結核病分級診療后滿足有關診療要求和條件并經市衛生計生局指定的鎮區醫療機構。
結核病防治機構:中山市結核病防治所(設在市第二人民醫院)。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各鎮區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疾控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