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區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國務院關于印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的通知》(國發〔2016〕1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28號)及《廣東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6〕118號)精神,加快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推動我市經濟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多資源協同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一)更好發揮政府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作用。落實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的新政策,以定向結構性減稅引導企業持續加大研發經費投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繼續實施“創新券”后補助,大力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激發科技創新活力。充分發揮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作用,完善“政府+保險+銀行+評估公司”多方風險共擔的融資模式,深入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充分發揮廣東省科學院技術轉移專項經費作用,推動廣東省科學院中山分院加大科技研發和成果轉化力度。
(二)發揮工研院科技成果轉化引領帶動作用。依托中山市工業技術研究院,以成果轉化為導向,推廣“市級技術創新平臺支撐、高校直接入股、教授團隊技術持股、企業家資金入股”的合作模式,有效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加快建設廣東省科學院中山分院,充分吸納廣東省科學院在先進制造、電子信息、生物技術、資源與環境、材料與化工、產業服務等方面的創新資源,使其成為推動雙方高層次人才集聚、產學研合作與科研成果轉化應用的組織載體、創新驅動發展的樞紐型高端平臺。
(三)支持高校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穩步推進產學研創新聯盟建設,學習和引入先進的聯盟建設模式,支持聯盟承擔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推動高校院所與行業龍頭企業共建研發平臺,建立企業協同創新中心、國家級創新平臺分支機構、院士工作站。鼓勵高校教師按企業需求研發,建立成果供需平臺、產業化平臺,共同研發,優勢互融,資源共享,推動高校與企業間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合作不斷向縱深發展。積極推進與國外高水平大學合作辦學,將優秀科技成果與本地龍頭企業對接。
(四)強化企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主力軍作用。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同實施省應用型科技研發專項,企業通過購買科技成果、技術入股等方式,承接高等院校、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等單位的科技成果并實施轉化。對于產業導向明確的科技研發項目,由企業牽頭與高校、科研院所等機構聯合研發和產業化。提升龍頭骨干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協同推動科技研發和成果轉移轉化。完善科技成果向企業擴散機制,支持企業通過成果轉讓、技術入股等方式,承接高校、科研院所等機構的科技成果并實施轉化。
(五)廣泛開展國際科技合作。鼓勵企業建立與具有科學成果轉移轉化先進經驗國家的科技交流渠道和戰略聯盟關系。加強與以色列魏茨曼研究所合作,推動以色列科技成果在我市產業化。加快建設中德(中山)生物醫藥產業園、中瑞(歐)工業園,積極開展技術交流。大力引進國內外著名科研組織的先進技術,與其共同承擔科研任務,在交流合作中進一步提升我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水平,推動科技與產業、市場、資本高效對接。
二、加快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載體
(六)建設技術交易線上線下平臺。加快引進國內知名互聯網專業技術轉移經紀機構,集聚科技成果、知識產權、資金、人才、服務等創新要素,鏈接高校、科研院所、企業、投融資機構等創新主體,建設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新型技術交易服務平臺,開展技術交易、技術定價、信息發布、在線服務、競價拍賣、技術投融資、轉化咨詢等專業化服務。推動健康基地加快中德(中山)生物醫藥產業園國際技術轉移中心建設。與中國科學院大學合作建設國科大創新中心(中山),加快中科院、中科院大學的科技成果在中山轉化。加快搭建高水平創新中心,吸引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的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市產業化。搭建科技陽光政務平臺,提供一站式全流程科技業務管理服務。
(七)大力發展創新創業孵化平臺。積極建設科技企業孵化器,形成轉化應用的快速通道。推動科技企業孵化器提質增效,加快落實科技企業孵化器后補助、風險補償金、稅收優惠等扶持政策,提高孵化器孵化服務能力,增強創業輔導、技術支持、投融資等專業化服務。大力發展創客空間、創客咖啡、創新工場等成本低、便利化、開放式新型創業孵化平臺,建設一批以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為主要內容、專業服務水平高、創新資源配置優、產業輻射帶動作用強的專業化眾創空間。吸引更多科技人員、海外歸國人員等高端創業人才入駐眾創空間,重點支持以核心技術為源頭的創新創業。支持各鎮區建立創新創業服務中心,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團隊、創客空間等提供創業導師、技術轉移、檢驗檢測認證、金融投資、法律稅務等配套服務。
(八)建設一批科技成果中試熟化平臺。支持有條件的鎮區打造科技成果中試平臺,面向優勢產業開展中試熟化與產業開發。支持火炬開發區率先試點,探索與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企業等合作建設科技成果中試熟化平臺,面向中小微企業開展中試熟化與產業化開發,為中小微企業提供科技成果檢驗檢測、集成與二次開發、評估與評價、技術示范推廣與交易等服務。
(九)建設一批科技成果產業化基地。結合全市組團式發展戰略和九個重大產業發展平臺布局,鼓勵各組團瞄準自身重點發展的新興產業領域,打造一批科技成果產業化基地,推動國內外重大科技成果在基地轉化和產業化。推動有條件的特色小鎮(科技小鎮)建設成為科技成果轉化基地。深入推動專業鎮協同創新,鼓勵高校和科研院所參與專業鎮協同創新中心建設,增強產業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能力。鼓勵產業關聯度高的專業鎮強強聯合,建立資源整合和開放協作機制,共建產業專業合作區和專業型科技成果轉化基地,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特色產業集群。
三、強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服務功能
(十)擴大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信息溝通渠道。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轉化數據庫,將申報科學技術獎勵的科技成果、通過驗收結題的重大科技項目、向社會征集的科技成果以及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與中山產業有關的科技成果納入數據庫,全面掌握我市科技成果情況,提供符合用戶需求的科技成果信息,向社會推薦尚未大規模產業化的科技成果,促進其成果轉化。舉辦多層次、多渠道的重大科技成果與產業對接會,組織優秀科技項目與全國投資機構精準對接,讓更多的資本關注中山企業、投資中山。
(十一)發揮科技社團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紐帶作用。支持科技社團發展,提升學會、協會服務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能力和水平,組織動員學會智力資源服務企業轉型升級,建立學會聯系企業的長效機制,鼓勵支持協會組織開展技術經紀人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從業人員培訓,強化科技信息服務,實現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供給端與需求端的精準對接。
(十二)強化科技成果知識產權服務。打造線上線下知識產權交易平臺,免費為企業提供專利檢索、專利導航、分析、預警等服務,完善知識產權發現、評估、轉化運營機制,匯聚更多創新成果到中山轉化。推進重點產業專利導航,引導企業優化知識產權布局,形成一批基礎和核心專利。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加快知識產權快速維權體系建設。提級優化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中山訴訟服務處功能,實現專利司法審判案件的遠程立案、遠程審理。充分發揮中山海關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室作用,推動重點產業知識產權海關關口保護工作的順利開展。
(十三)推動各類創新資源對接交流。搭建科技中小企業投融資平臺,積極組織企業參加創新創業大賽,促進獲獎項目與創業投資基金、金融機構有效對接。鼓勵資源共享,積極建設和推廣應用中山市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臺(大儀網),實施儀器共享補助券,支持大型科學儀器設施開放共享,為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活動提供硬件支撐。加強科技對接交流服務,支持高校、企業、孵化機構、投資機構等開設創新創業培訓課程,鼓勵經驗豐富的企業家、天使投資人和專家學者等擔任創業導師。加快建設市生產力促進中心、石岐區科技創新谷等科技服務集聚基地,推動科技成果與企業有效對接。
(十四)提升技術轉移機構服務功能。完善技術產權交易、知識產權交易等各類平臺功能,促進科技成果與資本有效對接。進一步加大對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服務功能和服務效果提升的政策激勵,鼓勵技術轉移機構探索適應不同用戶需求的科技成果評價方法,提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成功率。鼓勵多方參與科技成果評價,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價值評估體系。圍繞我市產業發展和企業需求,積極引進香港、澳門、深圳、廣州等地的高端科技服務機構。
四、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人才隊伍
(十五)培養和引進技術轉移人才。加大對前沿技術路線研究、技術需求分析、無形資產價值評估、技術營銷、技術并購、知識產權運營等領域專業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力度。依托留創園、人才創新創業生態園和翠亨新區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建設若干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推動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中山職業技術學院等院校設立科技成果轉化相關課程,培育復合型人才。加快培育發展技術經紀服務行業,大力培養一批懂技術、懂科技金融的專業化技術經理人。
(十六)組織科技人員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緊密對接我市產業技術創新需求,繼續實施科技特派員行動,推廣先進適用技術項目,動員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的科技人員及高層次專家,深入企業、園區等基層一線開展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科技攻關、成果推廣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活動,打造一支面向基層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人才隊伍。
(十七)加強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人才服務。支持特色小鎮針對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人才,實施特色人才支持計劃,經市認定的項目,由市財政采取獎補方式提供資助。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設院士(專家)工作站,為高層次人才與企業、地方對接搭建平臺。加快建設人才創新創業生態園,促進科技與產業有效對接。把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人才納入高層次人才信息庫,憑“中山優才卡”在社會保障、購房購車、職稱評定等方面與戶籍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并在住房保障、配偶就業、入戶入學、醫療保健、政務服務、文體生活等方面享受優先便利服務。
五、完善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激勵機制
(十八)加大對科研人員向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的獎勵力度。高校、科研院所為科技成果轉化開展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等橫向合作活動的,凈收入可按照高校、科研院所制定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獎勵和收益分配辦法對完成項目的科技人員給予獎勵和報酬,其比例不得低于60%。對科技人員承擔橫向科研項目與承擔政府科技計劃項目,在業績考核中同等對待。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獎勵和報酬支出,計入單位當年工資總額,不受單位當年工資總額限制,不納入單位工資總額基數。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在崗創業、離崗創業,或到企業、其他科研機構、社會組織等兼職,并按規定獲取報酬。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制定科研人員離崗創業管理辦法,明確約定離崗創業事項、期限、收益分配、成果歸屬等內容。
(十九)加大對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活動的激勵。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政策,適時制定出臺相應實施細則。引導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市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工作部門,并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成果轉化收益,用于該部門的運行和對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的獎勵和報酬。完善科研項目管理,改進科研項目結轉結余資金留用處理方式,項目完成任務目標并通過驗收后,省級結余資金按規定留歸項目承擔單位使用,在2年內由項目承擔單位統籌安排用于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科研項目實施期間,市級科研項目年度剩余資金根據使用單位申請可在下一年度預算重新予以安排繼續使用。市級項目完成任務目標并通過驗收后,市級科研項目結余資金按我市預算管理體制規定由市財政收回統籌使用。
六、保障措施
(二十)加強領導。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能定位和任務分工,加強政策、資源統籌,建立協同推進機制,形成科技部門、行業主管部門、社會團體等密切配合、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強化市鎮聯動,加強重點任務的統一部署及創新資源的統籌配置,形成共同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合力。
(二十一)落實投入。設立天使投資基金,支持初創型企業發展。設立科技成果轉化母基金,推動科技成果產業化。充分發揮科技信貸風險準備金池的作用,加快發展科技信貸。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促進專利技術產業化。加大科技創新券、企業研發費補助等政策扶持力度,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企業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等方式進行融資。
(二十二)落實政策。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及相關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廣東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建立科研機構、高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績效評估體系,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情況作為對單位予以支持的參考依據。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相關政策。建立科技成果轉化政策實施情況監測與評估機制,為調整完善相關政策舉措提供支撐。
(二十三)加強宣傳引導。總結推廣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成功經驗和做法,不斷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引導全社會關心和支持科技成果轉化,營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良好社會氛圍。培育有利于自主研發新技術、新產品、新裝備推廣應用的市場環境,形成技術研發與轉化應用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