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區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現將《中山市投資項目代碼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發展改革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月12日
中山市投資項目代碼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投資項目在線監管平臺縱向貫通工作方案的通知》(發改電〔2015〕501號)、《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縱向貫通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粵發改投資〔2015〕611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企業投資項目實行清單管理意見(試行)的通知》(粵府〔2015〕26號)、《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全面實行企業投資項目網上備案的指導意見》(粵發改投資函〔2015〕376號)、《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實行企業投資項目網上并聯核準有關工作的通知》(粵發改投資〔2015〕190號)有關規定和要求,為做好投資項目代碼管理,實現投資項目代碼在固定資產投資全生命周期管理各環節應用,推動相關審批信息、監管信息、信用信息共享,提高中山市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和監管水平,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山市范圍內開展并由中山市各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準和備案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其代碼生成、應用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投資項目代碼是指在項目相關審批環節中,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的投資項目代碼規范,賦予并跟隨項目建設全周期的唯一標識碼。
第四條 市發展改革局負責協調統一投資項目代碼、賦予投資項目代碼、管理投資項目代碼及其數據庫工作。
市編委辦、經濟和信息化局、政務服務辦以及涉及投資項目審批的相關職能單位配合做好中山市網上并聯審批系統、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中山分廳、中山市中介超市信息化系統以及各相關職能審批單位審批系統與廣東省投資項目賦碼系統的互聯互通、數據交換;涉及投資項目審批的相關職能單位同時做好投資項目代碼的應用工作。
第二章 項目代碼的生成
第五條 項目在首次申請辦理相關審批事項前,統一由廣東省投資項目賦碼系統自動生成投資項目代碼,并賦予該項目。
第六條 在賦予投資項目代碼前,項目單位應當提供項目基本信息,主要包括:項目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項目名稱、建設地址、建設內容、總投資、所屬行業、聯系人、聯系電話等內容。
第七條 項目代碼長度24位,由5段數字組成,并用二維碼標識。項目代碼的第一碼段是年份代碼,由4位數字組成;第二碼段是地區代碼,由6位數字組成;第三碼段是行業代碼,由2位數字組成;第四碼段是項目類型代碼,由2位數字組成;第五碼段是流水號,由6位數字組成(項目代碼總體規范詳見附件1)。
第三章 項目代碼使用
第八條 投資項目代碼生成后,通過數據交換,實現在廣東省投資項目賦碼系統、廣東省投資項目在線監管平臺、中山市網上并聯審批系統、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中山分廳、中山市中介超市信息化系統及各相關職能審批單位審批系統、信用中山網等信息系統上的共享互認。
第九條 投資項目代碼作為項目線上線下唯一的識別標識碼,是項目的“電子身份代碼”,在項目全生命周期的立項階段、報建階段、建設管理和驗收階段等各環節全過程使用。
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通過中山市網上并聯審批系統自動接收廣東省投資項目賦碼系統生成的投資項目代碼,憑投資項目代碼受理項目投資建設相關審批業務申請,開展后續辦理工作。自廣東省投資項目賦碼系統投入使用之日起,政府各相關職能單位新辦的相關審批文件,必須標注和使用投資項目代碼。
申辦相關審批業務時,項目單位有義務主動提供投資項目代碼,無投資項目代碼的,政府各相關職能單位應告知其按照本辦法規定申請投資項目代碼。
第十條 廣東省投資項目在線監管平臺通過投資項目代碼歸集中山市網上并聯審批系統,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中山分廳、中山市中介超市信息化系統及各相關職能審批單位審批系統、信用中山網等信息系統上產生的項目信息,作為項目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依據。歸集的項目信息包括:
1.項目基本信息;
2. 項目相關審批事項辦理信息,包括項目審批事項辦理信息及結果信息;
3. 項目監管與信用信息,包括項目開工、竣工情況及后期監管信息、異常記錄和信用紅黑榜信息。
第十一條 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項目單位均可憑投資項目代碼,通過掃描投資項目代碼的二維碼標識,或登錄廣東省投資項目在線監管平臺或中山市網上并聯審批系統、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中山分廳、中山市中介超市信息化系統及各相關職能審批單位審批系統等查詢相應的項目基本信息、審批業務辦理進度和結果。
第四章 項目代碼監管
第十二條 投資項目代碼一旦生成,非代碼錯漏原因,一律不予更改。
第十三條 項目辦理建設單位、建設內容、總投資、建設地址、項目股權等事項變更或辦理立項批復文件延期的,沿用原有投資項目代碼。因立項批復文件失效或項目發生重大實質性變化等原因需重新辦理立項手續的,視作不同項目重新賦予投資項目代碼,但原投資項目代碼不作注銷處理。項目放棄或中途終止實施的,投資項目代碼不作注銷處理,僅在廣東省投資項目在線監管平臺記錄該項目放棄或中途終止實施信息。立項批復文件被發展改革部門依有關規定注銷的,相應的投資項目代碼一并注銷。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16年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投資項目代碼總體規范
2.中山市投資項目代碼卡(樣式)
附件1
投資項目代碼規范
一、代碼范式
(一)代碼長度:24位;
(二)代碼格式:年份代碼-地區(部門)代碼行業代碼-項目類型代碼-流水號,具體標準如下。
1.年份代碼:4位數字組成,例如,2015、2020;
2.地區代碼:6位數字組成,例如,110000、442000;
3.行業代碼:2位數字組成,例如,01、31;
4.項目類型代碼:2位數字組成,例如,01、03;
5.流水號6位數字組成,例如,000001、012345。
二、代碼組成說明
(一)年份代碼:以項目在廣東省投資項目統一編碼系統申報后通過的年份為準。
(二)地區代碼:項目申報時填寫的項目建設所在地行政區劃代碼為準。中山市的地區代碼為:442000。
(三)行業代碼:以項目申報時填寫的項目所屬統計行業為準,使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二級行業代碼。
(四)項目類型代碼:以項目申報時填寫的項目所屬類型為準。
1.審批類項目為01(含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等審批);
2.核準類項目為02;
3.備案類項目為03。
(五)流水號:廣東省投資項目統一編碼系統根據申報順序按序分配,每年起始編號重置為1。
三、代碼示例
2015-442000-13-03-000001
表示2015年(年份代碼:2015),由中山市(地區代碼:442000)投資主管部門受理的農副食品加工業類(行業代碼:13)備案項目(項目類型代碼:03),該項目是廣東省投資項目統一編碼系統在2015年賦碼的第1個項目(流水號:000001)。
四、其他說明
(一)行政區劃代碼以國家統計局正式公布為準,每年年底根據國家統計局最新公布信息進行調整,已正式生成的投資項目代碼不進行調整。
(二)行業代碼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T4754-2011)為準,每年年底根據國家統計局最新公布標準進行調整,已正式生成的投資項目代碼不進行調整。
附件2
中山市投資項目代碼卡(樣式)
企業代碼:
項目代碼:
項目名稱:
建設地點:
行業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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