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區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1號)、《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完善我省工傷保險費率政策進一步加強基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規〔2015〕6號)精神,經市政府研究,決定階段性下調我市工傷保險繳費費率。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在我市參加工傷保險的所有用人單位(以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參保單位除外)。
二、調整期限
從2015年11月1日起,至我市執行工傷保險費按不同行業征收不同費率的政策止。
三、調整費率
在調整期限內,工傷保險繳費費率統一由1%下調至0.8%。
四、其他事項
(一)調整期限內,在參保繳費申報信息系統上直接下調工傷保險繳費費率,無需參保單位另行申請。
(二)請市地稅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時調整經辦業務信息系統。
(三)執行中遇有問題,請徑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地稅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