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區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現將《中山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月27日
中山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辦法
為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工作政府責任制,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目標責任管理,切實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12〕20號)、《廣東省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制訂本考核評價辦法。
一、考核對象
各鎮區。
二、考核組織
(一)市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評價在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領導下進行,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下稱市食安辦,設在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具體負責組織協調。
(二)市食安辦按照廣東省、中山市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負責研究提出年度食品安全目標責任書和考核評價方案,按程序報市政府審批后印發實施。
(三)市食安辦按照年度考核評價方案,牽頭組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以及有關專家組成考核評價工作組,采取平時檢查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對各鎮區食品安全工作進行考核評價。
三、考核內容
(一)市政府與各鎮區簽訂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提出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二)市食安辦制訂的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評價方案提出的各項任務和指標完成情況。具體指標設置和分值根據當年工作重點確定,主要包括:
1.食品安全機制運行情況。包括政府重視、經費落實、人員落實、監督管理、應急處置、組織協調、宣傳工作等情況;
2.食品安全重點任務完成情況。涵蓋農產品和水產品環節,食品生產(保健食品)、加工、流通、餐飲環節的許可審批、日常監管、檢驗檢測、專項檢查、案件查處等重點工作。
四、考核評分
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評價采取百分制,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90分以上(含90分,下同)的,評為優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評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的,評為合格;60分以下的,評為不合格。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當年考核評價結果為不合格,且列為下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督導重點:
(一)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中未履行職責,導致發生重大、特別重大食品安全責任事故的;
(二)發生食品安全事件后,瞞報、謊報或者處置不力導致事態擴大,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考核程序
按照“客觀公正、科學規范、求真務實、以考促管”原則,采取自查自評和現場考核相結合、平時檢查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主要程序為:
(一)平時檢查。由市食安辦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結合食品安全工作實際適時組織開展,主要采取抽檢和明查暗訪等形式,直接到有關單位進行現場檢查。平時檢查情況納入年終考核評價結果。
(二)年終考核評價。
1.自查自評。各鎮區按照本辦法和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評價方案等文件要求,于每年12月下旬開始自查自評,并于每年1月5日前,將上年度相關數據和年度工作總結(自查自評報告)等材料報送市食安辦。
2.資料審查。資料審查采取集中分組審查方式進行,由市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評價工作組結合各鎮區上報數據和工作總結(自查自評報告)等材料進行評分,并將結果提交市食安辦。
3.現場考核。市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評價工作組對鎮區進行年終考核,主要采取聽匯報、查資料、看現場、開座談會等方式進行。對于現場考核發現存在問題的,應及時指出并提出工作建議。
4.綜合評價。現場考核結束后,市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評價工作組對各鎮區自查自評、平時檢查以及年終考核情況進行綜合評分,并向市食安辦提交綜合考評及評分結果。
(三)考核評價結果的審定和公布。
市食安辦對綜合考評情況及評分結果進行匯總,形成報告報經市食品安全委員會領導審核后報市政府審定。年度考核評價結果由市食安辦向全市通報。
六、工作要求
(一)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評價工作要及時、真實、全面,防止瞞報、弄虛作假等行為,對在考核評價工作中發現的弄虛作假、越權瀆職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各鎮區要認真落實本級政府食品安全責任,將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