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鄉規劃局:
你局《關于批準實施〈中山市舊城區悅來南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的請示》(中規報〔2014〕280號)已收悉。經市政府研究,函復如下:
一、《中山市舊城區悅來南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下稱《控規》)符合《中山市城市總體規劃(2010-2020)》充實完善成果,原則同意《控規》成果。涉及《控規》與原出讓合同規劃條件不一致的地塊,要按照出讓合同執行,嚴格管理;如有變化,應按照《城鄉規劃法》、《建設用地容積率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二、《控規》為舊城區悅來南片區用地建設發展的法定文件,在今后實施過程中,規劃范圍內的地塊控制以及道路交通、公共設施配套、市政等建設均應符合《控規》要求。
三、你局要加強對《控規》實施的指導、監督和檢查,不得隨意調整《控規》;確需調整的,必須按法定程序辦理,確保《控規》嚴格實施。
四、你局要在《控規》獲批準之日起30天內向社會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