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升鎮人民政府:
你鎮《關于〈中山市東升鎮中心區(上永生圍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的請示》(東府請〔2014〕30號)收悉。經市政府研究,函復如下:
一、依據《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辦法》,你鎮關于《中山市東升鎮中心區(上永生圍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下稱《控規》)調整的啟動程序符合法定程序。按照《控規》調整論證報告會的專家意見和論證結論,同意啟動《控規》調整,調整形成的控規成果應以報批年份標明版次。
二、《控規》調整成果須與《中山市城市總體規劃》上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備案的充實完善成果銜接一致,方可報送審查和審批。建設用地涉及容積率調整的,應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建設用地容積率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三、你鎮應盡快組織編制《控規》修改方案,認真貫徹落實《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城市總體規劃實施管理的通知》(中府辦〔2013〕41號)要求,確保《控規》調整與城市總體規劃、干線公路網規劃等相關規劃銜接一致。要進一步完善公共設施、市政設施、道路系統及綠地系統規劃,并按法定程序對修改(調整)后方案進行審查報批。報批材料中應當附具規劃地段利害關系人(含市土地儲備中心、交通發展集團及城建集團、土地與礦業公開交易辦公室)意見及處理結果。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