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鄉規劃局:
你局《關于〈中山市中心城區康華路中段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中山市中心城區康華路東段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啟動調整的請示》(中規報〔2014〕90號)收悉。經市政府研究,函復如下:
一、依據《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辦法》,你局申請對《中山市中心城區康華路中段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中山市中心城區康華路東段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下稱“兩個控規”)進行調整的啟動程序符合法定程序。按照“兩個控規”調整論證報告會的專家意見和論證結論,同意啟動“兩個控規”的調整工作,調整形成的控規成果應以報批年份標明版次。
二、你局應盡快組織編制“兩個控規”修改方案,認真貫徹《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城市總體規劃實施管理的通知》(中府辦〔2013〕41號)的要求,確保“兩個控規”調整與城市總體規劃、干線公路網規劃等相關規劃銜接一致。要進一步完善公共設施、市政設施、道路系統及綠地系統規劃,并按法定程序對修改(調整)后方案進行審查報批。報批材料中應當附具規劃地段利害關系人(含市土地儲備中心、交通發展集團及城建集團)意見及處理結果。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