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區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中山市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市場監管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27日
中山市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方案
為貫徹《國務院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意見》(國發〔2019〕5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意見》(粵府﹝2019﹞235號)文件精神,落實《中山市全面深化改革2020年工作要點》,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現市場監管領域全覆蓋,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建立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以監管方式創新提升事中事后監管效能, 進一步營造公平競爭和營商便利化的市場環境。到2020年年底前,實現全市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事項全覆蓋,全市各有關部門在市場監管領域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到2021年年底前,全市市場監管領域新型監管機制更加完善,實現綜合監管、智慧監管。
二、重點任務
(一)推廣應用統一的抽查監管工作平臺。
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和廣東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結合“互聯網+監管”“兩平臺”(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平臺和行政執法監督網絡平臺)工作,完善推廣中山市商事監管平臺“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系統(以下簡稱“市抽查系統”),為我市“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提供技術支撐,在全市各鎮區、各有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統一推廣應用市抽查系統,覆蓋全市各級監管部門,實現部門內部雙隨機抽查以及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功能,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全程電子化監管。通過市抽查系統加強與廣東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對接整合,實現數據同步,避免數據重復錄入、多頭報送。市抽查系統包含制定抽查計劃和抽查任務、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抽取執法人員、檢查結果錄入、檢查結果公示、統計分析等功能模塊,著力規范制定抽查計劃和任務、名單抽取、結果公示、數據歸集工作流程,抽查檢查責任明確、全程可追溯。(責任單位:市“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鎮區配合)
(二)完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隨機抽查事項分為重點檢查事項和一般檢查事項。重點檢查事項針對涉及安全、質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領域,一般檢查事項針對一般監管領域。各相關部門依據上級部門制發的抽查事項清單,結合本市、本部門行政權力清單和部門責任清單,完善本地、本部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依據、對象、內容、方式、比例和頻次等。各相關部門應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釋和工作實際情況等對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進行動態調整,及時在本部門政務信息網向社會公布,并形成與“互聯網+監管”“兩平臺”事項相互對應的關系,為實現檢查數據的互通、共享,減少“多頭填報”打好基礎。積極探索制定轄區內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推動市場監管領域聯合檢查、專項整治任務納入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計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牽頭,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配合)
(三)完善隨機抽查“兩庫”。
各相關部門、各鎮區統籌建立健全轄區內抽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人員庫(簡稱“兩庫”)。
1.抽查對象名錄庫。根據法律法規和部門職責分工,以“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通過分類標注、批量導入、數據交換等方式,建立健全與部門職責相對應的抽查對象名錄庫,并實行動態更新,避免出現監管真空。抽查對象名錄庫既可以包括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和其他主體,也可以包括產品、項目、行為等。(責任單位: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鎮區)
2.執法人員庫。建立健全覆蓋本轄區的包括所有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具有行政執法資格的工作人員和從事日常監管工作人員的執法人員庫,執法檢查人員信息包含姓名、工作單位、職務、執法證號、用戶權限、抽查監管領域、手機號碼等,并及時更新維護。對特定領域的抽查,可在市抽查系統建立“專業人員庫”,吸納檢驗檢測機構、科研院所、財務審計、調查咨詢等行業專家輔助抽查。(責任單位: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鎮區)
(四)科學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計劃。
各相關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及上級行業主管部門的抽查工作要求,統籌制定本轄區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包括部門聯合抽查工作計劃),明確工作任務和參與部門、科室和下屬單位。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發起”的原則,科學統籌制定聯合抽查工作計劃,確定牽頭部門和參與部門,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針對不同風險等級、信用水平的檢查對象采取差異化分類監管措施,合理確定、動態調整抽查比例、頻次。
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包括抽查計劃名稱、抽查事項、抽查對象范圍、抽查市場主體數量、檢查方式、檢查時間、檢察機關(包括牽頭單位和參與部門)等內容。年度抽查工作計劃根據市政府、上級行業主管部門或各鎮區要求報送、備案或審核后實施,在每年1月底前編制完成并錄入市抽查系統,經市市場監管局匯總后,同步到廣東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向社會公示,各部門還應通過本部門網站等渠道公示年度抽查工作計劃。
年度抽查工作計劃應涵蓋重點檢查事項和一般檢查事項,可根據工作實際動態調整。重點檢查事項抽查比例不設上限,一般檢查事項抽查比例應根據監管實際情況設置上限。對投訴舉報多、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有嚴重違法違紀記錄,以及涉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的市場主體,應當適當提高抽查比例。抽查比例高的,通過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檢查批次順序。一般檢查事項的抽查比例應根據監管實際情況嚴格限制,抽查比例不能達到100%。(責任單位: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鎮區)
(五)制定“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細則。
各相關部門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細則(上級行業主管部門已有相應實施細則的可以依照執行),明確規定抽取方法、檢查流程、審批權限、公示程序、歸檔方式。根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制定“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方案和抽查工作指引,對清單包含的各類抽查事項逐一明確檢查內容、方法和工作要求,確保“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有序開展。(責任單位: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
(六)推進全市市場監管領域新型監管機制更加完善,實現綜合監管、智慧監管。
構建高效的部門聯合監管體系,健全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機制,建立雙隨機抽查結果部門間共享交換和互認機制,推動部門監管信息通過市抽查系統互聯互通,滿足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需求,對抽查發現的違法失信行為依法實施聯合懲戒,形成有力震懾,增強抽查對象守法自覺性,積極做好部門聯合雙隨機監管與相關監管機制的有效銜接,形成監管合力。不斷提升市抽查系統的便利化和智能化程度,確保“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有序開展,推進全市市場監管領域新型監管機制更加完善,實現綜合監管、智慧監管。(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牽頭,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配合)
三、組織實施
(一)積極開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
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市人民政府的指導下,制定全市的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加強對本市部門聯合隨機抽查工作的統籌協調。全市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聯合抽查事項清單,組織本部門本領域的聯合抽查工作計劃的制定和實施,參與部門(鎮區)配合落實抽查工作計劃,共同開展抽查工作。牽頭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對照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會同參與部門科學制定聯合抽查工作方案,在市抽查系統制定聯合抽查計劃名稱、抽查任務名稱、抽查對象范圍、抽查事項、抽查數量、抽查比例、檢查時間以及其他相關事項,使用市抽查系統在市場監管領域積極開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提高執法效能,避免多頭執法、重復執法。聯合抽查工作計劃的實施由牽頭部門和配合部門的聯席會議聯絡員或相關業務負責人協調,為確保實現市場監管領域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聯合抽查工作全程使用市抽查系統實施,原則上無需通過牽頭部門發函啟動。(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牽頭,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配合)
(二)隨機產生檢查對象和執法人員。
各相關部門、各鎮區根據抽查項目專業要求、屬地區域、檢查工作量等因素,確定執法人員庫名單。聯合抽查牽頭部門負責按照聯合抽查工作計劃在市抽查系統制定抽查任務,隨機抽取檢查對象,牽頭部門和配合部門分別隨機匹配執法人員,然后由牽頭部門組織協調確定檢查日程安排、各檢查組負責人員、車輛使用等聯合抽查工作事宜。需要檢驗檢測機構、科研院所、財務審計、調查咨詢等行業專家參與有關抽查工作的,應從“專業人員庫”中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專業人員與檢查對象之間存在利害關系的,應當在市抽查系統申請回避。(責任單位: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鎮區)
(三)合理確定抽查檢查方式。
抽查檢查可以采取實地核查、書面檢查、網絡監測等方式,涉及專業領域的,可以委托有資質的機構開展檢驗檢測、財務審計、調查咨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關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鼓勵運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抽查檢查發現問題能力。委托第三方開展檢查的有關部門(鎮區)應加強對第三方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委托檢查產生的費用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予以支付,并納入相應部門預算。(責任單位: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鎮區)
(四)強化抽查檢查結果公示運用。
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示”的原則,各相關部門抽查檢查任務完成后應及時將檢查結果錄入市抽查系統并歸集至抽查對象名下,審核檢查結果后通過市抽查系統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涉及商業機密、個人隱私的事項,應依法合理調整公開方式和范圍。對抽查發現的問題,根據法律法規和部門職責分工,以“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做好后續監管銜接,依法加大懲處力度,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抽查檢查結果應推送至廣東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為開展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創造條件。實現抽查檢查結果政府部門間互認,將檢查結果及時納入被檢查對象的信用記錄,建立健全社會誠信檔案。對抽查發現的違法失信行為依法實施聯合懲戒,形成有力震懾,增強市場主體守法自覺性。探索開展包容審慎監管,建立對市場監管領域市場主體首次非法律強制處罰的輕微違法經營行為,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幫促整改的免罰制度。(責任單位: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
(五)做好個案處理和專項檢查工作。
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無特定對象的專項檢查與個案處理、特定對象的專項檢查、風險監測等監管方式進行有機融合,防止出現監管真空。法律法規規章對監督檢查方式有明確規定,通過數據監測等獲知的違法違規個案線索,根據投訴舉報、上級交辦、其他機關移送等案件線索或者重點領域治理部署對特定對象進行的專項檢查,應立即實施檢查、處置;需要立案查處的,按照相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進行調查處理。對通過上述渠道發現的普遍性問題和市場秩序存在的突出風險,通過雙隨機抽查方式,對所涉抽查事項開展有針對性的檢查,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抽查比例,確保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對無證無照經營的,根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以“誰主管、誰監管”和“屬地管理”的原則予以處理。(責任單位: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鎮區)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高度重視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各有關部門、各鎮區應加強對本系統、本轄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指導督促,合理資源配置,統籌做好執法檢查隊伍的組織保障工作。推動形成各部門平等參與、密切配合、共同實施、務實高效的“雙隨機、一公開”常態化監管模式。有條件的部門、鎮區可以為執法檢查人員配備智能移動執法裝備和移動數據流量服務,實現對檢查工作全過程的智能化指引和記錄,推進監管工作智能化建設。
(二)開展監督考核。制定《“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推進情況督查方案》,對成績突出的部門(鎮區)予以表揚和鼓勵;對消極懈怠、不作為的部門(鎮區)進行通報批評并督促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各相關部門(鎮區)要建立抽查工作任務臺賬,把抽查任務和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和人員,按照時間節點全力抓好落實。
(三)強化責任落實。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對未履行、不當履行、違法履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職責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堅持“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原則,各部門、各鎮區執法檢查人員凡嚴格依據抽查事項清單和相關工作制度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檢查對象未被抽到或抽到時未查出問題,只要執法檢查人員不存在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免予追究相關責任。
1.追責情形。各部門及其執法檢查人員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未按要求進行抽查檢查,造成不良后果的;未依法及時公示抽查檢查結果,造成不良后果的;對抽查檢查中發現的涉嫌犯罪案件,未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的;不執行或者拖延執行抽查任務的;其他依法依規應當追究責任的。
2.免責情形。各部門及其執法檢查人員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相關市場主體出現問題的,可以免除行政責任: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抽查工作計劃安排,已履行抽查檢查職責的;因現有專業技術手段限制不能發現所存在問題的;檢查對象發生事故,性質上與執法檢查人員的抽查檢查不存在因果關系的;因被委托進行檢查的專業機構出具虛假報告等,導致錯誤判定或者處理的;其他依法依規不應當追究責任的。
(四)總結經驗做法。積極探索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新模式,認真總結推廣我市在隨機監管、協同監管、精準監管、智慧監管等領域工作經驗,并于每年7月15日、11月10日前將半年和全年工作推進情況、存在的問題和難點、工作亮點、經驗和做法等形成書面總結匯報材料報送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市場監管局)。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將轄區內工作情況、存在問題、經驗做法向市政府和聯席會議報送。
(五)加強宣傳培訓。切實加強對執法檢查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執法檢查人員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渠道,廣泛宣傳“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推廣好經驗、好做法,提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社會影響力和公眾知曉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監管、企業誠信守法經營、社會公眾監督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