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中山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合作管理辦法》(中府〔2020〕89號)等3份規范性文件予以修訂:
一、將《中山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合作管理辦法》(中府〔2020〕89號)第十三條“社會資本方發起的PPP項目由社會資本方在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委托中介機構編制PPP項目實施方案”修改為“社會資本發起的PPP項目由社會資本方在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自行編制或委托中介機構編制PPP項目實施方案”。
二、對《中山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中府〔2021〕172號)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內容予以修訂。
第二十四條修訂后具體內容如下:托管企業通過約定的聯系方式,超過3個月無法聯系集群企業,或發現集群企業出現其他經營異常情況時,托管企業可以向登記機關舉報。登記機關經核查確認集群企業存在經營異常的情形的,應當將有關集群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
第二十七條修訂后具體內容如下:新設企業可以在設立登記時同時辦理“一照多址”登記,已登記成立的企業辦理“一照多址”登記按照企業備案程序辦理。
三、將《中山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中府〔2020〕82號)第六條第三款“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實行按月繳納”修改為“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實行按年繳納”。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