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人社分局:
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21〕13號)、《關于印發廣東省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辦理指導清單(2021年修訂版)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12號)(以下簡稱《指導清單》)、《關于印發中山市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府〔2021〕59號)、《關于印發<中山市就業創業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中人社發〔2022〕44號)文件精神,現提前下達中山市就業創業專項資金(就業扶持資金)專項用于用人單位吸納脫貧人口就業補貼,并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實施期限
根據《指導清單》,用人單位吸納脫貧人口(指原被扶貧部門認定為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目前仍處于法定勞動年齡內的人員)就業補貼政策執行至2025年。
二、資金分配
此次下達中山市就業創業專項資金(就業扶持資金)36萬元(詳見附件),不得隨意修改資金項目名稱。此次資金上級對下級轉移支付功能科目為230030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功能類科目2080799-其他就業補助支出,請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賬務處理。請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標準和程序使用,確保??顚S茫岣哔Y金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
三、工作要求
各鎮街人社分局要嚴格按照《指導清單》的要求,在2024年6月前,確保資金全部發放完畢,做好受理、審核、公示、審批、撥付等相關補貼審批流程,并向申請補貼的用人單位劃撥相關補貼款項。補貼發放完成后,將補貼發放情況報市人社局備案。
附件:1.資金下達明細表
2.績效目標表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2月21日
附件1
資金下達明細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分配單位 |
分配標準 |
分配
金額 |
1 |
中山市就業創業專項資金(就業扶持資金) |
火炬區 |
5000元/人 |
40000元 |
2 |
石岐區 |
5000元/人 |
10000元 |
3 |
東區 |
5000元/人 |
10000元 |
4 |
西區 |
5000元/人 |
10000元 |
5 |
南區 |
5000元/人 |
15000元 |
6 |
小欖 |
5000元/人 |
50000元 |
7 |
古鎮 |
5000元/人 |
15000元 |
8 |
橫欄 |
5000元/人 |
10000元 |
9 |
港口 |
5000元/人 |
10000元 |
10 |
沙溪 |
5000元/人 |
10000元 |
11 |
大涌 |
5000元/人 |
10000元 |
12 |
黃圃 |
5000元/人 |
10000元 |
13 |
南頭 |
5000元/人 |
30000元 |
14 |
東鳳 |
5000元/人 |
20000元 |
15 |
阜沙 |
5000元/人 |
10000元 |
16 |
三角 |
5000元/人 |
10000元 |
17 |
民眾(撥付到火炬區) |
5000元/人 |
10000元 |
18 |
南朗(撥付到翠亨新區) |
5000元/人 |
20000元 |
19 |
五桂山 |
5000元/人 |
10000元 |
20 |
三鄉 |
5000元/人 |
10000元 |
21 |
坦洲 |
5000元/人 |
20000元 |
22 |
板芙 |
5000元/人 |
10000元 |
23 |
神灣 |
5000元/人 |
10000元 |
附件2
績效目標表
項目名稱 |
中山市就業創業專項資金(就業扶持資金) |
主管部門 |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2024年預算金額 |
36萬元 |
設立依據 |
《關于印發廣東省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辦理指導清單(2021年修訂版)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12號) |
項目概述 |
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辦理指導清單(2021年修訂版)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12號)和《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府〔2021〕59號)等文件精神,鼓勵用人單位吸納本省及協作地區脫貧人口就業,安排一定的經費用于吸納脫貧人口就業補貼。 |
總體績效目標 |
年度績效目標 |
預計2024年實現新增轉移到中山就業的脫貧人口800人,實現穩定就業半年以上的約72人左右。吸納脫貧人口就業補助按每人5000元計算,預算資金36萬元。 |
階段性績效目標 |
預計2024年實現新增轉移到中山就業的脫貧人口800人,實現穩定就業半年以上的約72人左右。吸納脫貧人口就業補助按每人5000元計算,預算資金36萬元。 |
績效指標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指標內容可測評) |
指標值
(可定量、定性) |
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該項目所提供的服務工作量或產品數量) |
實現穩定就業半年以上的人數 |
72人 |
質量指標(行政效率或服務質量提升、工作標準或水平提高、狀況改善等方面) |
吸納脫貧人口就業補助按每人5000元 |
每人5000元 |
成本指標(反映預期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所需成本的控 制情況) |
本市用人單位每吸納一名本省及協作地區脫貧人口,穩定就業半年以上的,按每人5000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補助共36萬元。 |
36萬元 |
效益指標 |
經濟效益指標(行政成本節約或收入增加方面效益,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填列) |
實現新增轉移就業到中山 |
72人 |
社會效益指標(社會或部分群體受惠方面效益) |
實現穩定就業半年以上 |
實現穩定就業半年以上 |
其他 |
可持續發展指標(項目發展前景效益) |
進一步加大就業扶貧政策支持力度,努力促進脫貧人口就業創業,努力實現穩定就業在中山 |
進一步加大就業扶貧政策支持力度,努力促進脫貧人口就業創業,努力實現穩定就業在中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