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中山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促進服務貿易發展項目)實施細則》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我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山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促進服務貿易發展項目)實施細則
2.《中山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促進服務貿易發展項目)實施細則》政策解讀
中山市商務局
2023年8月16日
附件1:
中山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促進服務貿易發展項目)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擴大我市服務貿易規模,優化服務貿易結構,提升服務貿易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市商務局在中山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設立促進服務貿易發展項目,并根據《中山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山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市商務局是專項資金項目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項目資金的具體管理工作,包括設置項目資金績效目標、受理項目資金申報、審核項目資金申報材料、組織項目評審、跟蹤項目實施、監督檢查項目資金的使用以及對項目資金使用進行績效評價等。
第三條 市財政局負責審核項目資金預算,按照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組織實施項目資金績效管理和財政監督檢查工作。
第四條 績效目標:支持服務貿易企業做大做強,鼓勵優質企業開展服務外包業務,推動服務貿易載體建設,促進全市服務貿易高質量發展。
第二章 支持對象、內容和標準
第五條 支持內容和標準
(一)市級服務外包重點培育企業
申請企業應當在中山市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正常經營,以企業在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填報數據為依據,市級服務外包重點培育企業要求企業上一年度服務外包執行金額150萬美元(含)以上。符合上述標準的分5個檔次進行支持。具體為:
服務外包執行金額2000萬美元(含)以上的,首次申請的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支持,非首次申請的,如上一年度的服務外包合同執行金額和企業營業收入雙增長的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支持,服務外包合同執行金額單增長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5萬的支持,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不予支持;
服務外包執行金額1500萬(含)-2000萬美元的,首次申請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支持,非首次申請的,如上一年度的服務外包合同執行金額和企業營業收入雙增長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支持,服務外包合同執行金額單增長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1萬的支持,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不予支持;
服務外包執行金額1000萬(含)-1500萬美元的,首次申請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1萬元的支持,非首次申請的,如上一年度的服務外包合同執行金額和企業營業收入雙增長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1萬元的支持,服務外包合同執行金額單增長的給予最高不超過6萬的支持,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不予支持;
服務外包執行金額500萬(含)-1000萬美元的,首次申請的給予最高不超過6萬元的支持,非首次申請的,如上一年度的服務外包合同執行金額和企業營業收入雙增長的給予最高不超過6萬元的支持,服務外包合同執行金額單增長的給予最高不超過3萬的支持,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不予支持;
服務外包執行金額150萬(含)-500萬美元的,首次申請的給予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支持,非首次申請的,如上一年度的服務外包合同執行金額和企業營業收入雙增長的給予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支持,服務外包合同執行金額單增長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萬的支持,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不予支持。
“首次申請”為對“市級服務外包重點培育企業”項目的首次申請,非對檔次的首次申請。增長率標準依據支持期間內國家及廣東省的GDP、服務外包增長率綜合情況,具體參照當年的申報指南。
(二)認定獎勵
申請企業應當在中山市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正常經營,對支持期間內獲得“廣東省級服務外包示范企業”的企業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支持;獲得“廣東省服務外包重點培育企業”認定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支持。對在支持期間內入選《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目錄》和《國家文化出口重點項目目錄》的企業和項目,一次性給予每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支持,每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支持,每個企業每年累計可獲得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支持。對支持期間內經省商務廳認定的省級服務外包示范園區,一次性給予責任主體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支持。
(三)開展國際資質認證
申請企業應當在中山市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正常經營,以企業在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填報數據為依據,對全年累計執行金額超過150萬美元(含)的服務外包企業在支持期間內取得的國際資質認證及認證的系列維護、升級給予支持。維護、升級費用5萬元(含)以上的,給予企業上述費用最高20%的資金支持,每個項目給予一次性最高不超過8萬元的支持,每個企業每年最多可申請2個認證項目,累計可獲得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支持。政策期間內,每個企業最多可申請6個認證項目,累計可獲得最高不超過40萬元的支持。
認證范圍包括: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CMM)、客戶中心能力成熟度模型(CC-CMM)、人力資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IT服務管理(ISO20000)、服務提供商環境安全性(SAS70)、國際實驗動物評估和認可委員會認證(AAALAC)、優良實驗室規范(GLP)、信息技術基礎架構庫認證(ITIL)、客戶服務中心認證(COPC)、環球同業銀行金融電訊協會認證(SWIFT)、質量管理體系要求(ISO9001)、業務持續性管理標準(BS25999)等。
第三章 資金申報、審核及撥付
第六條 申報單位應該在申報通知規定的期限和要求提供申報材料,逾期提交相關準確齊備材料的,不予受理。
第七條 鎮街商務部門對資料齊備性、申報資格進行初審。市商務局負責對項目進行審核,或組織相關部門、第三方評審機構、專家等進行審核。
第八條 市商務局根據評審意見或審核結果提出擬支持對象名單,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等途徑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日。有異議的申報單位應在公示期內向市商務局提出復核申請,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第九條 項目資金總額超出項目預算金額的,在商務發展專項資金進行調劑,或列入下一年度項目資金預算。
第十條 申報單位有下列任一情形的,不予支持:
(一)在申報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的;
(二)違反專項資金管理規定被限制或取消申請資格的;
(三)被納入中山市產業扶持發展專項資金管理系統黑名單的;
(四)依據信用管理部門規定,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
(五)申報企業上一年度在經營活動中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稅務、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的行政處罰;
(六)其他經市商務局認定不予支持的情形。
第四章 監督檢查和績效管理
第十一條 市商務局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專項檢查或審計工作和資金績效自評工作。
第十二條 各資金使用單位必須嚴格按規定使用資金,自覺接受審計、財政的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 申報單位須對資金申報材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凡經審計和監督部門認定,資金申報和使用單位以虛報、冒領、偽造等手段騙取專項資金的,追回有關財政資金,限期退還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在3-5年內限制專項資金申報資格。
第十四條 市商務局及其工作人員在資金審批工作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按規定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第十五條 申報主體不得以同一事項重復或多頭申報市級產業扶持專項資金。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實施細則由市商務局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政策覆蓋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項目。
附件2:
《中山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促進服務貿易發展項目)實施細則》政策解讀
我局制定了規范性文件《中山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促進服務貿易發展項目)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于發布之日起實施。根據《中山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中府〔2021〕113號)的相關規定,現就文件解讀如下:
一、《實施細則》的制定背景
為擴大我市服務貿易規模,優化服務貿易結構,提升服務貿易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市商務局在中山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設立促進服務貿易發展項目,并根據《中山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山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二、《實施細則》的制定依據
(一)省級文件
1.《廣東省商務廳關于印發2023年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創新發展服務貿易事項、完善服務貿易領域公共服務體系事項)申報指南的通知》(粵商務服函〔2023〕36 號);
2.《廣東省商務廳關于印發實施〈2023年廣東商務工作要點〉的通知》(粵商務廳字〔2023〕3 號)。
(二)市級文件
1.《中山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府〔2020〕14號);
2.《中山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中府〔2021〕113號);
3.《中山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中商務財字〔2020〕17號);
4.《中山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促進服務貿易發展項目)實施細則》(中商務服字〔2019〕38號)。
三、《實施細則》主要內容
本文包括“總則”“支持對象、內容和標準”“資金申報、審核及撥付”“監督檢查和績效管理”“附則”五個部分。
(一)支持內容和標準
1.市級服務外包重點培育企業
申請企業應當在中山市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正常經營,以企業在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填報數據為依據,市級服務外包重點培育企業要求企業上一年度服務外包執行金額150萬美元(含)以上。符合上述標準的分5個檔次進行支持。具體為:
第一檔次:服務外包執行金額2000萬美元(含)以上的,首次申請的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支持,非首次申請的,如上一年度的服務外包合同執行金額和企業營業收入雙增長的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支持,服務外包合同執行金額單增長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5萬的支持,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不予支持;
第二檔次:服務外包執行金額1500萬(含)-2000萬美元的,首次申請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支持,非首次申請的,如上一年度的服務外包合同執行金額和企業營業收入雙增長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支持,服務外包合同執行金額單增長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1萬的支持,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不予支持;
第三檔次:服務外包執行金額1000萬(含)-1500萬美元的,首次申請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1萬元的支持,非首次申請的,如上一年度的服務外包合同執行金額和企業營業收入雙增長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1萬元的支持,服務外包合同執行金額單增長的給予最高不超過6萬的支持,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不予支持;
第四檔次:服務外包執行金額500萬(含)-1000萬美元的,首次申請的給予最高不超過6萬元的支持,非首次申請的,如上一年度的服務外包合同執行金額和企業營業收入雙增長的給予最高不超過6萬元的支持,服務外包合同執行金額單增長的給予最高不超過3萬的支持,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不予支持;
第五檔次:服務外包執行金額150萬(含)-500萬美元的,首次申請的給予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支持,非首次申請的,如上一年度的服務外包合同執行金額和企業營業收入雙增長的給予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支持,服務外包合同執行金額單增長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萬的支持,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不予支持。
上述提及的“首次申請”為對“市級服務外包重點培育企業”項目的首次申請,非對檔次的首次申請。增長率標準依據支持期間內國家及廣東省的GDP、服務外包增長率綜合情況,具體參照當年的申報指南。
2.認定獎勵
申請企業應當在中山市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正常經營,符合下述條件可獲得認定獎勵。具體為:
對支持期間內獲得“廣東省級服務外包示范企業”的企業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支持;獲得“廣東省服務外包重點培育企業”認定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支持。
對在支持期間內入選《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目錄》和《國家文化出口重點項目目錄》的企業和項目,一次性給予每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支持,每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支持,每個企業每年累計可獲得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支持。
對支持期間內經省商務廳認定的省級服務外包示范園區,一次性給予責任主體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支持。
3.開展國際資質認證
申請企業應當在中山市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正常經營,以企業在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填報數據為依據,對全年累計執行金額超過150萬美元(含)的服務外包企業在支持期間內取得的國際資質認證及認證的系列維護、升級給予支持。具體為:
維護、升級費用5萬元(含)以上的,給予企業上述費用最高20%的資金支持,每個項目給予一次性最高不超過8萬元的支持,每個企業每年最多可申請2個認證項目,累計可獲得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支持。政策期間內,每個企業最多可申請6個認證項目,累計可獲得最高不超過40萬元的支持。
認證范圍包括: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CMM)、客戶中心能力成熟度模型(CC-CMM)、人力資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IT服務管理(ISO20000)、服務提供商環境安全性(SAS70)、國際實驗動物評估和認可委員會認證(AAALAC)、優良實驗室規范(GLP)、信息技術基礎架構庫認證(ITIL)、客戶服務中心認證(COPC)、環球同業銀行金融電訊協會認證(SWIFT)、質量管理體系要求(ISO9001)、業務持續性管理標準(BS25999)等。
(二)資金申報、審核及撥付
主要流程包括:市商務局發布申報通知、資金申報單位報送申報材料、鎮街商務部門初審、市商務局進行項目審核(可組織專家、第三方機構等參與審核)、社會公示、辦理資金撥付手續等。
四、名詞解釋
(一)服務外包
服務外包是服務提供商根據企業、政府、社團等組織委托、授權或雙方合作,完成組織內部服務活動或服務流程,共同創造 價值、提升價值的一種生產性經濟活動。簡單說,企業將自己業務流程中的一部分交給外部企業完成,這個過程叫服務外包,本《實施細則》支持的服務外包是接收業務的外部企業。
(二)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數據
企業需于申報的上一年度在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https://ecomp.mofcom.gov.cn/)服務外包及軟件出口信息管理應用填報服務外包合同及執行金額數據,并在有效期內審定通過。
五、申報關注點提醒
(一)扶持對象的相關要求
申請企業應當在中山市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正常經營。
(二)扶持內容之“市級服務外包重點培育企業”的相關提醒
1.此項目要求企業需在申報的上一年度在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完成數據填報,上一年度服務外包執行金額150萬美元(含)以上。
2.本《實施細則》對企業的離岸、在岸服務外包業務均支持。
3.此項目中各檔次所提及的“首次申請”為對“市級服務外包重點培育企業”項目的首次申請,非對項目內檔次的首次申請。
(三)扶持內容之“開展國際資質認證”的相關提醒
1.此項目要求企業需在申報的上一年度在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完成數據填報,上一年度服務外包執行金額150萬美元(含)以上,且在支持期間內取得的國際資質認證及認證的系列維護、升級費用5萬元(含)以上的。
2.政策期間內,每個企業最多可申請6個認證項目,累計可獲得最高不超過40萬元的支持。“政策期間內”是指本《實施細則》的有效期間,并非當年申報指南的有效期間。
(四)其他內容
資金具體支持時間以申報指南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