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下達202 年省級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綠色循環發展與節能降耗)項目計劃的通知》(粵工信節能函〔2021〕15 號)要求,現將中山市2021年省級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綠色循環發展與節能降耗)項目資助計劃下達給你們,其中綠色設計產品扶持資金50萬元、粵港清潔生產伙伴支持項目資金13萬元,共計63萬元(名單見附件1),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有關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通知獲得資助項目單位于3月25日(星期四)前在中山市產業扶持發展專項資金信息管理系統(https://fczj.zs.gov.cn/)錄入銀行賬號和開戶許可證等信息。
二、請各有關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須通知轄區內項目單位填好《財政專項資金撥付申請表》(見附件2,表格須按照項目單位開戶信息完整填寫,如有括弧,必須注明半角或全角),并準備收據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蓋企業公章)各一份,收據抬頭寫“中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其中“綠色設計產品項目”收據內容寫“2021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綠色循環發展與節能降耗)綠色設計產品項目扶持款”;“粵港清潔生產伙伴項目”專項收據內容寫“2021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綠色循環發展與節能降耗)粵港清潔生產伙伴項目扶持款”,金額大小寫需填寫清楚。
三、收據須蓋財務專用章(財務專用章須與獲資助企業及開戶名稱相同),收據“出納”和“經手人”處至少需有一處寫有簽名,并于6月25日前將收據和開戶許可證提交市工信局技術改造投資科(中山市東區松苑路1號市政府大樓407)。
四、各有關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項目單位要嚴格按照《省級促進經濟發展專項資金部分用途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粵經信財務〔2018〕31號)《中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暫行)》(中經信〔2016〕347號)等文件規定,加強項目跟蹤管理和績效評價,切實負起資金監管責任,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擠占或挪用。資助資金主要用于本企業的綠色循環發展與節能降耗,不得用于人員工資及購買車輛等消費性支出。
附件:1.中山市2021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綠色循環發展與節能降耗)項目資助安排表
2.財政專項資金撥付申請表
中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