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優化土地空間布局,同時保障三角鎮城鎮發展用地需求,根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粵府辦〔2013〕3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規劃發〔2013〕83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全省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通知》(粵府函〔2019〕353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推進國土空間規劃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自然資規劃〔2020〕194號)等有關規定(以下簡稱《通知》),中山市自然資源局第三分局(以下簡稱分局)編制了《中山市三角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拆遷安置地等)》(以下簡稱《方案》),并經中山市自然資源局批準實施。現將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有條件建設區使用的原因:目前歷史拆遷安置地及工業項目部分用地不符合《中山市三角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符合有條件建設區使用管理要求。根據《通知》的要求,分局編制《方案》局部調整了城鄉建設用地布局。
二、調整地塊范圍:《方案》調入地塊共4個(TR01-TR04),面積3.4644公頃,位于中山市三角鎮光明村、蟠龍村和高平村,土地利用現狀為農用地0.0038公頃、建設用地0.1552公頃、未利用地3.3054公頃。調出地塊共7個(TC01-TC07),面積3.4644公頃,位于中山市三角鎮三角村和高平村,土地利用現狀為農用地3.4644公頃。
三、主要土地調控指標變化情況:《方案》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和高標準農田。調整前后,三角鎮各項土地調控指標不變。
四、批準機關:中山市自然資源局
五、批準時間:2021年10月13日
六、批準文號:中山自然資發〔2021〕30號
七、公告方式:
(一)網上公告:中山市自然資源局網站。
(二)張貼公告:中山市三角鎮人民政府、光明村、蟠龍村、三角村、高平村公告欄。
附件:1.中山市三角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2010-2020年)(調整前)
2.中山市三角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2010-2020年)(調整后)
中山市自然資源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