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古鎮鎮人民政府:
經你鎮審核上報的中山市古鎮鎮七坊村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工改工”宗地項目(一)“三舊”改造涉及集體土地完善轉用手續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和《廣東省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改造管理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79號)第十七條的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復如下:
一、同意古鎮鎮七坊村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位于中山市古鎮鎮七坊村文興大道20號的1.2591公頃集體土地完善轉用手續。
二、該用地在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安排為城鄉建設用地。請你鎮按照經批準的改造方案(批復文號為中府函(工改)〔2024〕44號)辦理后續供地手續,并督促改造主體實施改造。供地時土地用途應與國土空間規劃中的規劃安排相符;同時,供地方式、供地規模和供地標準等應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切實做到節約集約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關稅費的收繳或調整,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附件:中山市古鎮鎮七坊村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工改工”宗地項目(一)“三舊”改造項目集體建設用地明細表
中山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