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
經你鎮審核上報的中山市坦洲鎮裕洲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工改工”宗地項目寶鴨塘地塊“三舊”改造涉及集體土地完善轉用手續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廣東省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改造管理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79號)第十七條的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復如下:
一、同意中山市坦洲鎮裕洲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位于坦洲鎮裕洲村的0.3484公頃集體土地完善轉用手續。該用地依照規劃安排作為集體經濟組織建設用地。
二、該用地在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安排為城鄉建設用地。請你鎮按照經批準的改造方案(批復文號為中府函(工改)〔2024〕30號)辦理后續供地手續,并督促改造主體實施改造。供地時土地用途應與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的規劃安排相符;同時,供地方式、供地規模、供地標準等應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切實做到節約集約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關稅費的收繳或調整,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附件:中山市坦洲鎮裕洲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工改工”宗地項目寶鴨塘地塊“三舊”改造項目集體建設用地明細表
中山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