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2022 年 11 月 15 日,我局印發了《關于明確“工改工”項目 配套設施比例提高操作指引的通知》(中山自然資函〔2022〕 1090 號 )。為進一步簡化程序,依據《關于印發〈中山市進一 步優化“工改”審批機制實施方案責任清單〉的通知》(中山工改 辦發〔2024〕24 號) 要求,現對指引修訂如下:
一、對于項目總用地面積達到30 畝及以上的“工改工”項 目,在配套設施用地面積占比不超過 7%的前提下,允許配套 設施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比例上限由 15%提高至 20%。
二、配套設施指行政辦公、生活服務設施,主要包括:行 政辦公用房、物業管理用房、員工宿舍、員工食堂、員工活動 室等。
三、符合第一、二條要求的項目,“工改工”項目改造方案 經市政府批復后,土地使用權人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時,直接允許配套設施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比例上限由 15% 提高至 20%。
四、本通知自印發日起實施,《關于明確“工改工”項目配套 設施比例提高操作指引的通知》(中山自然資函〔2022〕1090 號) 同時廢止。
中山市自然資源局
2024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