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亨新區管理委員會:
經你區審核上報的中山市翠亨新區南朗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工改工”宗地“三舊”改造項目集體土地完善轉用手續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廣東省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改造管理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79號)第十七條的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街道對中山市南朗鎮南朗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位于南朗街道南朗村內的3.0129公頃集體土地完善轉用手續。該用地依照規劃安排作為集體經濟組織建設用地。
二、該用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安排為城鄉建設用地。請你街道按照經批準的改造方案(批復文號為中府函〔2023〕149號)辦理后續供地手續,并督促改造主體實施改造。供地時土地用途應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規劃安排相符;同時,供地方式、供地規模、供地標準等應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切實做到節約集約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關稅費的收繳或調整,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附件:中山市翠亨新區南朗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工改工”宗地“三舊”改造項目集體建設用地明細表
中山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