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和實施管理工作,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64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規劃〔2020〕166號)等文件要求,《中山市古鎮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規模落實方案(曹一幼兒園項目)》(以下簡稱《方案》)于2023年7月3日經中山市自然資源局批準(編號:4420002023044)。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預留規模落實原因
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規劃〔2020〕166號)的要求,結合中山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情況,我局通過編制《方案》將地塊范圍內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部分調整為城鄉建設用地。
二、落實規模
《方案》落實建設用地規模0.3402公頃,落實地塊位于中山市古鎮鎮曹一村,土地利用現狀均為建設用地。
三、土地調控指標變化情況
《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和高標準農田。落實后,中山市和古鎮鎮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保持不變,建設用地總規模、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和城鎮工礦用地規模各增加0.3402公頃。
四、批準機關:中山市自然資源局
五、批準時間:2023年7月3日
六、批準編號:4420002023044
七、公告方式:在中山市自然資源局網站公告,在中山市古鎮鎮人民政府、曹一村村民委員會公告欄張貼布告。
附件:1.中山市古鎮鎮落實地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落
實前)
2.中山市古鎮鎮落實地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落
實后)
中山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