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自然資源局第四分局:
《關于審批<中山市板芙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板芙鎮低效工業改造升級項目)的請示》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粵府辦〔2013〕3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全省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通知》(粵府函〔2019〕353號),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板芙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條件建設區(兩規一致性)使用方案,并請分局嚴格按照該方案使用板芙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條件建設區(兩規一致性)。
二、本方案擬使用板芙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劃定的有條件建設區(兩規一致性)7.5912公頃,并同時調整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調入地塊位于板芙鎮湖洲村、金鐘村、里溪村、深灣村,土地利用現狀為建設用地7.5912公頃。調出地塊位于板芙鎮板尾村、四聯村,土地利用現狀為農用地7.5905公頃,未利用地0.0007公頃。
三、請分局在本批復下發30個工作日內,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備案工作,并同步更新規劃數據庫。
中山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