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國土資源部第44號令)和《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切實做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審查工作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字〔2018〕4號)要求,我局委托市地質災害防治協會組織專家對《廣東省中山市完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虎池圍地熱田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進行了評審,經合規性檢查,《方案》評審程序合理,評審專家組成符合有關規定,《方案》結論經專家組評審通過,編制單位已按照專家組提出的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我局原則同意專家組對《方案》提出的評審意見,現將審查結果向社會公示。
附件:關于廣東省中山市完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虎池圍地熱田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的審查意見
中山市自然資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