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深中標準質量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深中標準研究中心”)參與制定的國家標準《技術性貿易措施 術語》獲批發布。該標準作為技術性貿易措施系列標準中的基礎性標準,確定了技術性貿易措施領域的關鍵術語、工作層面涉及的術語以及技術性貿易措施各組成部分的常用術語,對相關工作者準確使用技術性貿易措施規范性術語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該標準將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
隨著全球自由貿易、區域貿易的蓬勃發展,以世界貿易組織《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TBT協定)和《實施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定》(SPS協定)為基礎的自由貿易協定和區域貿易協定如雨后春筍般涌現,以技術規則即標準、技術法規、合格評定程序為核心的技術性貿易措施已成為影響貨物貿易的極為重要的因素,技術性貿易措施工作也變得更加重要。技術性貿易措施工作的規范化對高效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促進國際貿易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但是,技貿工作會涉及大量專業詞匯和術語,由于缺乏統一的術語和定義而導致同一個英文詞匯在不同部門和不同人翻譯和應用上的混亂,影響了技貿工作的規范性。為此,國家標準《技術性貿易措施 術語》應運而生。它以國際視野構建語言規范,不僅為技術性貿易措施領域建立了科學規范的語言基礎,更為我國在國際貿易中贏得主動權和提升競爭力提供了重要支撐。
該標準的制定過程歷經多個階段,包括立項、起草、討論、送審和報批等。起草組由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海關總署國際檢驗檢疫標準與技術法規研究中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技術審評中心、中山市深中標準質量研究中心等多家單位組成,成員均具有豐富的技術性貿易措施領域工作經驗和標準化工作經驗。在標準制定過程中,起草組充分調研了國內外相關技術性貿易措施領域的術語和定義,結合我國實際情況,進行了反復討論和修改,最終形成了科學、合理、統一的術語標準。
《技術性貿易措施 術語》的主要內容包括技術性貿易措施工作術語的范圍、術語和定義,并依照技術性貿易措施的專業特點將術語分成六個部分。即關鍵概念、與技術性貿易措施工作相關的概念、與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相關概念、與技術法規相關的概念、與標準相關的概念、與合格評定相關的概念。
《技術性貿易措施 術語》的實施,將為我國技術性貿易措施工作者提供準確、規范的術語使用指導,有助于提高技貿相關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同時,該標準的發布也將促進我國技術性貿易措施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提升我國在國際貿易中的地位和影響力。
下一步,深中標準質量研究中心將繼續在技術性貿易措施應對研究、標準化戰略實施、標準與知識產權融合以及公共服務拓展等方面發力,為中山市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