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停車場經營者:
近期很多消費者反映,中山市部分停車場的收款碼掃碼后存在彈出廣告誤導消費者、收集個人信息等不良現象。這種行為嚴重影響了停車服務的質量和消費者的體驗,同時涉嫌違法。
一是涉嫌誤導消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在停車場收款碼上彈出廣告,會以各種優惠、促銷等信息吸引消費者點擊。消費者在停車繳費的場景下,主要目的是完成支付以便離開停車場,并非進行消費決策。這種廣告的出現不但令消費者停車付費程序更顯繁瑣,而且消費者容易誤觸產生扣費爭議,更有一些自動跳轉搭售的商品服務涉嫌誤導消費。
二是涉嫌非法收集個人信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五條規定處理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和誠信原則,不得通過誤導、欺詐、脅迫等方式處理個人信息。部分彈出廣告可能會通過技術手段收集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如瀏覽記錄、位置信息等。如果停車場經營者在未經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下,允許廣告方進行個人信息收集,不正當而且超過了必要的限度,就可能涉嫌非法收集個人信息。
中山市消委會鄭重提醒各停車場經營者,主動停止停車場收款碼彈出廣告的行為,規范經營,為消費者提供安全、便捷、“純凈”的停車服務。下一步,中山市消委會將繼續開展停車場“純凈碼”社會監督工作,樹立一批為消費者提供“純凈碼”掃碼方式快速繳費離場的停車場行業標桿的同時,針對個別設置彈窗廣告、誤導消費者、非法收集個人信息,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停車場經營者予以案例曝光,涉嫌違法情形的將移送有關部門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