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東鳳鎮持續深入推進工業產品質量提升工作,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偽造產品廠名廠址、未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擅自出廠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違法行為。現公布4宗質量違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4年1月23日,市市場監管局東鳳分局對位于東鳳鎮永益村東海六路68號的中山市名*生活電器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核實,該企業生產銷售的電磁爐產品在2023年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被判定為不合格。檢查中,執法人員還發現該企業涉嫌在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失效的情況下冒用能源效率標識、認證標志并擅自出廠、銷售未經認證的電磁爐產品。執法人員現場扣押該企業涉假冒偽劣電磁爐產品84臺,對該企業上述行為進行立案查處,該企業負責人劉某對相關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經查實,該企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條、第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二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第十九條規定,被處罰款及沒收違法所得合計121622元。
案例二:2024年4月9日,市市場監管局東鳳分局對位于東鳳鎮東興社區永安路永安工業區的中山市桐*電器廠進行檢查。經核實,該企業生產銷售的電磁爐產品在2023年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被判定為不合格。檢查中,執法人員還發現該企業涉嫌冒用廠名廠址及認證標志、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擅自出廠銷售未經認證的電磁爐產品。執法人員對該企業上述行為進行立案查處,該企業負責人余某對相關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經查實,該企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條、第十三條、第三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二十七條,被處罰款及沒收違法所得合計109249元。
案例三:2024年5月7日,市市場監管局東鳳分局對位于東鳳鎮永益村仁龍街的中山市東鳳鎮*揚哥電器經營部進行檢查。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該企業涉嫌冒用認證標志銷售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磁爐產品。執法人員現場扣押該企業涉假冒偽劣電磁爐產品751臺,對該企業上述行為進行立案查處,該企業負責人張某對相關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經查實,該企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被處罰款50000元。
案例四:2024年5月7日,市市場監管局東鳳分局對位于東鳳鎮永益村東海六路68號二棟的中山市際*生活電器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該企業涉嫌冒用能源效率標識、認證標志及未按照規定向認證機構申請認證證書擴展,擅自生產、銷售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的電磁爐產品。執法人員對該企業上述行為進行立案查處,該企業負責人何某對相關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經查實,該企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條、《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第十九條規定,被處罰款及沒收違法所得合計56297元。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五條 禁止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禁止偽造產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禁止在生產、銷售的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第十三條 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工業產品,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未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三十一條 生產者不得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
《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
第二十七條 為了保護國家安全、防止欺詐行為、保護人體健康或者安全、保護動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護環境,國家規定相關產品必須經過認證的,應當經過認證并標注認證標志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
第二十五條 認證委托人需要擴展其獲證產品覆蓋范圍的,應當向認證機構申請認證證書的擴展,認證機構應當核查擴展產品與原獲證產品的一致性,確認原認證結果對擴展產品的有效性。經確認合格后,可以根據認證委托人的要求單獨出具認證證書或者重新出具認證證書。
認證機構可以按照認證規則的要求,針對差異性補充進行產品型式試驗或者工廠檢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第十九條 生產者和進口商應當對列入國家能源效率標識管理產品目錄的用能產品標注能源效率標識,在產品包裝物上或者說明書中予以說明,并按照規定報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務院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共同授權的機構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