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眼鏡制配經營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眼鏡制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管理要求,用于眼鏡制配的驗光儀、焦度計及驗光鏡片箱屬于醫療衛生類的國家強制管理計量器具,依法實行強制檢定。為加強我市民生計量的監督管理,保障量值準確可靠,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對我市各眼鏡制配經營者的計量行為提醒告誡如下:
一、使用眼鏡制配計量器具的各類經營單位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眼鏡制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切實履行法定義務,做到依法經營、誠信經營。
二、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使用未經檢定、超過檢定周期或檢定不合格的眼鏡制配驗光儀、焦度計、驗光鏡片箱等計量器具(焦度計、驗光儀檢定周期不超過一年,驗光鏡片箱檢定周期不超過兩年)。
驗光儀
焦度計
驗光鏡片箱
三、使用屬于強制檢定的眼鏡制配用計量器具必須按照規定登記造冊并通過“廣東省計量強制檢定管理平臺”(網址:https://www.gdqjp.com)向指定的計量檢定機構申請周期檢定,有關備案和申請事宜請咨詢廣東省中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咨詢電話:88313164)。
全市各有關經營單位應認真對照上述要求,全面規范眼鏡制配計量行為。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的違法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處理,并對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進行監督,若發現計量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45或12315熱線電話進行舉報。
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