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網絡經營和集中促銷活動,營造公平有序的網絡競爭環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11月3日,市市場監管局召集轄區內網絡交易平臺企業和重點網絡交易經營者集中開展合規經營行政指導。
行政指導會上,通報了近期網絡交易投訴舉報、網絡商品質量監管及網絡交易監管等有關情況,指出存在的突出問題,并對虛假認證專項整治行動、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要求進行講解。同時,提出行政指導建議及合規提示,督促各網絡交易經營者規范經營、守法經營、誠信經營,在“雙11”“雙12”網絡促銷活動中切實履行經營者主體責任,全力做好產品質量和服務工作,不斷暢通消費維權渠道,積極處理好消費者訴求,切實保障好網絡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市市場監管局強調,做到合規經營,政企要同向發力,促進平臺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企業要壓實責任,依法依規開展集中促銷活動;要強化導向意識,營造清朗健康的網絡交易環境。
E淘商城、燈網、香山供銷網絡交易平臺企業,華帝、欖菊、太力科技、霞湖世家等重點網絡交易經營者,美團、餓了么網絡訂餐平臺中山片區業務負責人,市市場監管局網監科、消保科、質量發展科、質量監管科、食品餐飲科負責人,石岐、小欖、古鎮、沙溪等鎮街市場監管部門業務負責人參加本次會議。
合規提示
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結合近年來網絡集中促銷中發現的虛假促銷、虛假宣傳、夸大商品功能等多發、易發問題,從九個方面向廣大網絡交易經營者進行合規提示:
1.履行信息公示義務。落實主體責任,依法履行主體資質、交易規則等信息公示義務,做好“亮證、亮照、亮規則”,確保主體信息真實有效,保障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和監督權。
2.規范集中促銷行為。審查促銷方案,規則透明、簡單、易懂,并禁止采取“虛假打折”“虛假標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違法方式開展促銷。附條件的價格促銷、限時減價、折價活動,應當顯著標明條件、期限。
3.規范廣告發布行為。加大廣告審核力度,嚴禁借重大活動進行商業營銷炒作,杜絕虛假廣告、低俗廣告。廣告中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介紹,應當準確、清楚、明白,不能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
4.禁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得通過排除、限制競爭及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等手段開展促銷活動。嚴禁虛假交易、刷單炒信、虛假評價等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杜絕虛假銷量。
5.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銷售過期食品、含金銀箔粉食品、非法添加食品等違法行為。同時,加強藥品網絡銷售管理,保障公眾用藥安全。
6.禁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等要求,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完善商品質量管控制度和措施,嚴格執行問題商品處置規則,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經營者及時采取禁限措施,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7.禁止銷售禁限售商品。不得銷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服務。禁止銷售涉軍、“特供”“專供”商品、各類重大活動相關的“紀念幣”“紀念章”,以及危險化學品、無證CCC產品、野生動植物、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等違法違規產品。
8.規范網絡交易格式合同。向消費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使用格式條款、通知、聲明等要以顯著方式提醒消費者注意,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不得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9.妥善化解網絡消費糾紛。落實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相關規定,建立便捷、高效的投訴受理、處理和反饋機制,對消費者的合理訴求不得推諉拖延,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